經過幾年的修煉,我認識到,我們的師父不是來治病的,是來救度眾生,傳「真、善、忍」法輪佛法的。他能使人心向善、社會安定,是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我親身體會到法輪大法的無邊威力,無所不能。從此我就堅信大法,堅信師父,我按照師父教導的講真相、救眾生,我和同修一起到街上發真相傳單、貼真相標語、拉真相橫幅。這使邪惡大為震怒,2001年6月,我們八個功友正在一起煉功,被邪惡操控的惡人黃紹開、徐金元、徐金華舉報。
當地派出所惡警楊福銀、趙炳超通知了縣公安大隊,他們火速開來幾輛車,下來十幾個人,用槍對著我們,叫我們不准動,把我們強行拉上車,非法關押在石溪派出所15天,每天派人強迫我們放棄煉功,要我們人人「過關」,迫使我們每人寫「保證」。我們都不寫,他們輪流來脅迫我們,這批人來施壓不成功,換那批人來,它們的工作人員換完了,我們也不配合邪惡,惡人們無可奈何,只好放我們回家。
回家以後,我們繼續做著大法弟子該做的事。2001年9月17日,我正在家裏曬穀子,十幾名惡徒非法闖進我家,一個個虎狼似的蠻不講理,到處亂翻,在沒找到它們想找的東西後,就把我家裏他們覺的有用的東西搶走,並把我強行抬上車拖走,也不讓我關家門。隨後把我和另一位功友關進石溪派出所,不讓我們吃飯、喝水,幾天後,我被餓的暈倒了,才放我回家。
11月22日,惡人又非法把我送到犍為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剛進門,所長就說是以打架的罪名關押我(而不是以煉法輪功的名義),這使我徹底看清了它們顛倒黑白、弄虛作假的嘴臉。12月24日,惡人又把我送到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強迫洗腦,不准睡覺,面對牆壁站到晚上12時。寒冬臘月,又冷又餓,一次我暈倒了,頭上被摔了一個大包,包夾告訴了警察,他們將我強行送到醫院吃藥打針,就是這樣,它們還天天來人叫我寫「悔過書」和「揭批書」,稿子是由曾小春寫的,我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被迫抄了一遍。
過了段時間,我覺的錯了,這樣對不起我慈悲的師父,我就又寫聲明,聲明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這樣它們馬上把我搬到會議室,睡在地上,一天關到黑,屎尿都在裏面,惡人趙鳳英來打我的頭,罵我。我糊塗的在裏面被迫害了一年半,因為以前學法不紮實,頭腦裏是一片空白,無可奈何的被惡人無理長時間迫害。
我堅信大法,堅信師父,雖然摔了跟頭,我也要爬起來接著修。強制改變不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