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如何對待色慾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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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師父在《轉法輪》中單獨講到色慾之心,講的很詳盡,師父在其他講法也曾多次提到這方面的問題,而且,就連舊勢力也把色慾之心看得相當嚴重。當然那些有違道德的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我們都意識到是不齒的,必須歸正的。這些今天不談,我想說的是如今有一些夫妻大法弟子(不是新婚夫婦)在這方面的一些不精進的表現,甚至是對大法的曲解。

今天,一位女同修找到我,談了她在這方面的苦惱。她的整個家庭都修煉。一直以來,丈夫在這方面的心很強,後來,在監獄受迫害三年。在這三年中,很明顯的點化他要去掉色慾之心,但三年回家後,根本沒有改變,而且這顆心碰不得,一旦不迎合他的執著,就會發脾氣,賭氣,甚至一鬧就好幾天,而且拿出自己的一些理解:認為夫妻之間這是正當的關係,不存在去執著心的問題,要求妻子配合他以達到和諧。還講出一堆理論,認為妻子就應該對丈夫百依百順,應該依附於丈夫,使丈夫開心高興,這才是做妻子的本份。當時,我聽了之後有一種莫名的酸楚。修煉十來年的老弟子,在修煉即將結束的時候還這樣理解大法。

這種色慾之心,或者說只是單一的慾望吧,一直是人們不願意啟齒的,不管有無、強弱,人們都把它埋的很深,可以把爭鬥心、名利心、妒嫉心,一一曝光,卻不能堂堂正正的正視這顆色慾之心。看的出來,這位女同修是在苦惱至極的情況下才講給我聽的。其實這也是一種觀念在阻擋著,成為一種切磋的禁區。因此我想到,可能有很多的夫妻同修存在這個問題,所以決定寫出此文,意在喚醒還在癡迷於色慾的同修,以達到整體提高,不負師尊慈悲苦度,圓滿隨師還。

我認為這種色慾之心和其它任何一顆人心都同樣應該正視的,都是應該去掉的人心。認為夫妻之間是正當的關係,那是人的慾望。師父在《轉法輪》中明確說:「所以有很多從情中派生出的執著心,我們就得把它看淡,最後完全放的下。慾和色這些東西都是屬於人的執著心,這些東西都應該去。」那麼法中是怎樣講夫妻之間的和諧的呢?《轉法輪》中說:「那天我講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就是說我們身體散射出來的能量能夠糾正一切不正確狀態。那麼在這個場作用下,你不想這些事情的時候,無形之中也把你愛人給制約住了。你沒有動念,你也不會動這種念,他也想不起來。」「將來到高層次上修煉,不用我告訴你,你自己就知道如何做了,那時有另外的狀態了,保持和諧的生活。」很明顯,師父要求我們色慾之心是一定要去的,這種「和諧」,是一種把色慾之心看淡之後達到法中要求的清淨心的表現,而不是在享受常人生活中找和諧,否則那不完全是人了嗎?

大法要求的是從各種執著,各種人的觀念中走出來才能圓滿。泡在人的情中,去享受人的情,這是修煉嗎?至於說修煉了還侷限在做人的理中而不肯用修煉人的更高標準指導自己的行為,那不是大錯特錯了嗎?其實,不管是甚麼說辭都是在給自己執著不放找藉口。

據我了解,還有相當一部份同修也努力的做著大法工作,一邊卻用這種藉口給自己不願放棄的人心找台階下 。甚至法理很清楚,就是不願割捨下這種所謂的享受。在前幾年,有一份材料中說,一老年同修,在別人看來非常精進,可是突然間失去了性命,造成家人對大法的不理解,造成負面影響。後來,他的老伴說出了真實原因,大法把他的生命延長了這是完全用來修煉的,可是他過起了夫妻生活,結果失去生命。前些天,我們附近有一同修以前被抓後正念闖出,而後流離失所,回家後不長時間,已有兩個孩子的妻子懷孕了,孩子生下後,在去派出所報戶口時再次被抓,造成很大損失。這些教訓太多太深了。

修煉是極其嚴肅的,尤其是大法修煉,要求人的心性是要絕對達到標準的。哪一顆人心都不能帶進天國,哪一顆人心都可能使你毀於一旦,而且色慾之心是修煉要過的第一大關,修煉要結束了還是當初的狀態能行嗎?只在大法弟子中而不在法中,即使工作再努力,又有甚麼用呢?大法洪傳,幾人能得?我們要珍惜這萬古機緣,千萬不要因為自己的不精進和大法擦肩而過。

大法修煉的時間已經不多了,修的執著無一漏才能圓滿。希望在色慾問題上不重視的同修,趕緊靜心學法去掉執著,抓住這稍縱即逝的機會趕緊做好吧。一個時刻在法中的修煉人,一個時刻想到救度眾生的神,是不會有閒情逸致去享受人的情趣的,那簡直是在和泥呀!趕緊走出人來,走向圓滿。

個人淺悟,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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