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隊調解到八千元(根據這幾天的開銷也是最低的了)而且是先付六千元,餘額要三個月後才能想辦法付清。丈夫不同意跟我發火,親友不解說我太好說話了,都認為八千太少了,再不一次到位是決不能放過他了等等。我只好耐心的開導丈夫,反覆的講不失不得的道理,同時不斷的發正念,清除迫害我的黑手爛鬼,不許它們再干擾我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丈夫就同意按車主的意願結案。可當寫欠條時,車主連自己的詳細地址都不寫,一看就是想賴帳。結案後連辦案人都說我太老實了。丈夫在我的開導下也想通了,說不給也認了,而且我倆的身體神奇般的康復了。
出事後的頭幾夜我徹夜難眠,痛定思痛,認識到了前段時間放鬆了自己,把心多用到掙錢上了,求安逸之心越來越重,放任了自己的惰性,幾乎把自己混同於常人,三件事做的不好,因此才被邪惡鑽了空子。此時我才真正明白為甚麼有的同修被邪惡以各種方式拖走的原因。幾天來淚流不止,無法用語言表達,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件事,我也想提醒那些和我類似的、長期執著不放的、做的不好的同修接受我的教訓,別讓邪惡鑽空子,尤其是又一次看到師父在《轉法輪》第四講〈業力的轉化〉一節的講法,真正認識到了大法的嚴肅性,在正法的最後階段,時間如此緊迫,決不能再放任自己,一定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
正在我輕裝上陣把心用在精進實修的時候,也就是結案後第三天,突然交警隊通知我去取三個月後才能還上的兩千元欠款。
當然,這不是錢的問題,我也決不是為這兩千元錢而激動,首先體現的是恩師對弟子的慈悲呵護,體現的是無求而自得的法理,體現的是提高心性後的大法的威力。我流著淚去取錢時就想:恩師不就是要我們這顆向上、向善的心嗎?
對參與和知道此事的常人而言,他們只能說神奇,儘管都知道我是大法修煉者,但還是無法理解整個事發後的神奇的一幕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