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修煉人接受他人財物的一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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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正法進程已經走到了最後,大法弟子在方方面面都應該做好,嚴格要求自己,修好自己,歸正自己。師父說修煉人應該是「懷大志而拘小節」(《精進要旨》〈 聖者〉)。修好自己體現在方方面面,其中修煉人在接受同修的財物方面是要嚴肅對待的,就這個問題我想說說自己的想法。

一方面有的同修由於經濟上不寬裕,就隨便接受其他同修的財物,我覺的這是在修自己這方面沒有嚴格要求自己。雖然經濟上困難點,但不至於生活到了「揭不開鍋」的地步,而且我想大法弟子能夠走正,方方面面都會順利,生活更不會危急。

師父說:「吃苦受難是除去業力、消除罪過、淨化人體、提高思想境界、昇華層次的大好機會,是大好事,這是正法理。」(《越最後越精進》)所以,修煉人在任何環境下都能修煉。

儘管不寬裕,也就是吃的不好一點,穿的差一點,這對修煉人來說真的是無關緊要的!而且吃苦是好事,修煉人不就是「以苦為樂」嗎?

而有的同修認為經濟不寬裕是由於用在法上等種種原因造成的,非常抱怨,甚至喋喋不休。或是認為「大法弟子是一家人,不分你我」。基於這些想法「理所應當」的接受別人的資助,一味的獲取,甚至是「貪得無厭」(好像是說得重了點)帶著強烈的執著心,貪慾心,就像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慢慢的由給小紀念品接受了,逐漸給大東西也要了,最後給少了也不幹了。」

而且任何人隨便接受別人的東西,那都得用德來交換。師父早就給我們講過:「在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轉法輪》)。

有一則小故事大意是這樣的:說有一個人在山中採到了一塊稀世寶玉,他想把它送給當時一位品行非常高尚的人,那位品行高尚的人看到這塊寶玉後並沒有接受它,而是說:「這塊稀世寶玉,你認為只有我的品行高尚才能配的上它,而我的心也像那塊寶玉一樣。然而我如果接受了它,那麼我心中的玉就會失去了,你也將失去這塊寶玉。如果我不接受它,我們都將擁有各自的稀世寶玉。」古人的品行如此高貴,面對珍寶不動心,只求心境純淨。常人尚且如此,而我們修煉人不是按照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不斷的去執著心嗎?

而在另一方面,那些資助別人的同修,出於慈悲心去幫助別人,這也是達到了那一層的境界(修煉人都想捨)。但是幫到甚麼程度,這個尺度應該把握好,但是也不能過,一定要用法來衡量。如果一味的去施捨,這樣做不但沒有幫了他,反而是害了他:你把他的執著心擴大了,出來了強烈的貪慾心,慾望加深了,使對方在這方面沒有走正。

然而有的同修並不富裕,自己捨不得吃拿出錢給對方。有的同修在一段時間裏,供給糧、油。更富裕的同修還拿出錢、其它物品去資助。其實有的個別同修已經帶著一顆人心,出於對同修的情,而這個情就像一個充滿誘惑的陷阱,使同修一點點的陷入,不能自拔!

寫這篇文章,並不是指責同修,是希望接受資助的同修在這個問題上引起重視,歸正自己,並且修煉人應該是處處為別人著想,不給別人造成不便。而曾經幫助過他的同修現在也悟到了應該在法上使他提高。

以上是個人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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