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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遭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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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六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始了對大法弟子的全面鎮壓後,我在家也失去了自由。為了阻止我們上訪,我們村的治保主任董明良到我家,要走了我丈夫的身份證。我們村的聯防隊員宗海潮,和村治保主任一天來我家三趟,如果看不見我,就立即報告派出所,派出所就馬上派人來。還規定我們離開本村時,必須向張強鎮派出所報告。就是回娘家、串親戚都得彙報。他們每天都到我家騷擾,嚇的我年邁的公公、婆婆都不敢出屋。他們還三天兩頭的把我們法輪功學員,叫到村部和學校寫甚麼「悔過書」,不讓我們學法煉功,逼著我們簽字,還威脅說:如果上訪,就收回承包地,另外罰款四千元;如果三個人在一起就是「非法聚會」。

在我們人權受到嚴重侵犯的情況下,我們幾個同修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去北京上訪。到了北京才知道,信訪辦根本不接待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於是我們就去了天安門。到了天安門廣場一看,那裏更是恐怖森嚴,到處是警車,軍隊、警察、便衣,廣場兩側還架著大炮。上訪的學員特別多,警察不讓我們說話,只要看出是法輪功學員就不由分說,手拿電棍對我們大打出手。我們被劫持到警車上,拉到附近的一個監獄。

那裏關押著很多上訪的學員。我們在那裏被折磨了六天,後來被康平縣政法委副書記李興文、公安局的張向寧、李恆,以及張強鎮副書記薛玖玲、鎮聯防隊員宗海潮劫持回當地。

薛玖玲從我和另一名同修身上搜走四百元錢裝進自己的腰包。

張強鎮派出所所長劉春雨,像扔東西一樣,把我們扔在牆角,對我們進行非法審訊,然後把我們用手銬銬在床上。我們上訪,是履行公民的合法權利,政府不但不接待我們,相反還把我們幾個相信政府、想向政府反映情況的學員送到瀋陽市龍山教養院非法關押。

在龍山教養院,惡警們強行讓我們給他們做奴工,為他們賺取暴利,可他們給我們吃的卻是掉面渣的玉米麵窩頭,喝的是帶泥土的蘿蔔湯,吃的鹹菜都有臭味。不但這樣還用電棍電我們,罰蹲、罰站更是常事。

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張強鎮政府和派出所,還不斷的對我家騷擾迫害。張強鎮派出所所長劉春雨先後兩次帶人到我家搜查,六歲的孩子看見警察進家,就嚇的躲到一邊偷偷的哭,我婆婆被嚇的一病不起,婆婆因無人照料,又摔折了胳膊,整天躺在炕上,生活不能自理。我丈夫由於害怕,也不敢學煉法輪功了,原來的惡習又都回到他的身上:整天和別人混在一起,抽煙、喝酒、打麻將、不做飯、不管孩子也不管老人,致使六歲的孩子和不能自理的老人無人照顧。大冬天,家裏的土炕上沒有任何東西鋪,婆婆只能坐在圍成窩的被子裏蜷縮在土炕上。有一次家中竟有三天沒動煙火,境況非常淒慘。

這就是我因修煉法輪功而遭到的迫害。這也只是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被迫害中的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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