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退是有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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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今年正月初九,聽我丈夫說,他們單位有個姓胡的人,昨天在車站等車,有一位大法弟子給他講真相,勸他三退,並且給他起了化名,叫「胡運來」。此人第二天上班到單位說這件事情,破口大罵大法的師父,罵大法弟子,說共產惡黨如何好,還說不怕遭報。此人我給他講過真相,聽我丈夫說,因礙於面子,沒好意思和我翻臉,他多次罵師父,罵大法,像這樣的人怎麼能隨便就給他退了呢?當然,大法弟子救人心切,但是也不能沒有原則的湊人數,我覺的最起碼也得讓他自己表個態,讓他真正明白才能給他退,大法弟子起個名就給他退了,也不看人家搖頭,還是點頭,我想這樣也不嚴肅,救人的數量很重要,但要保證質量,勸退就是救人,救人是有原則的,不要無意中變成了走形式。

師父在《2005年舊金山講法》中說:「人在無數天上眾神的直視中在那個血旗面前向天發毒誓的時候,你是說把你的一生、把你的生命都獻給邪黨了。那話說出來了,發這麼大的毒誓,你想敷衍了事?那是不行的。所以中國人要想走入下一步,那必須得採取公開的方式退黨,得有行為的表示,沒有行為的表示是不行的。」

如果這個名字沒發表出去,就不要發了。

以上只是個人的看法,層次有限,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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