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串珍珠項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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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三日】修煉八年了,自覺已經將財、物看的很淡了,也就自覺自己已經放下了「利」,也常想,我只需要進一步放下「名」和「情」。

具體來說,每當購買與洪法相關的資料和捐獻給洪法、救度眾生項目時,毫不吝嗇,常常都恨不得將家裏銀行帳戶內的數字變成「零」。要不是先生的堅持,恐怕現在生活都成問題了。我在生活上也很節儉,除了生活必需品以外,從不買奢侈品,也教育孩子們節約用錢,將錢都用在救度眾生上。孩子們也很懂事,從來都是配合我。對於商店裏的首飾之類的奢侈品也是從不光顧。唯一的首飾就是結婚時,先生買給我的一串珍珠項鏈和母親給我買的一枚金戒指。除了有時去給政府官員講真相時佩戴上以外,平時我就將其隨手放在抽屜裏。

去年年底,在紐約幫助推「新唐人電視台的聖誕奇觀」演出的票時,由於臨時需要,我需要穿戴正式。因為我覺的紐約的服裝價格「貴」,就打電話讓千里之外的先生以及孩子們去店裏幫我買一套西裝,加上項鏈托一位當地來紐約的同修帶給我。後來因為其它原因,並沒有用上西裝。因為那套西裝太大,我回家後,就將其退回給商店,而全然忘記了裝在西裝口袋內的珍珠項鏈。

上週,因為準備參加一個活動,找不到那串項鏈,我意識到項鏈已經隨著那套西裝被退回給商店時,我的心不平靜了。整整兩天,我都處於後悔之中。還衝著先生發了一次火。

冷靜下來後,意識到自己對於「利」的強烈執著。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讓從不逛商店的先生帶著年幼的孩子們在寒冬裏去完成「我的任務」,浪費了他的救度眾生的寶貴時間,還增加了那位來紐約的同修的旅途上的很大麻煩。為了「利」全然忘記了修煉人應該做到的「先他後我」。覺的自己對於項鏈並不執著,但是一旦發現沒了,各種執著都反映出來了。真可謂「又抓住骯髒世界裏那些骯髒的東西不放,甚至損失一點還痛苦得不行。」(《精進要旨》〈真修〉)平時還教育孩子們不要執著身外之物,「生帶不來,死帶不去」(《轉法輪》)的事到臨頭時,發現自己差的很遠。進一步挖掘到自己對「利」的執著還表現在:每次帳單來了以後,我都要仔細核對,一旦發現被多收了錢以後,無論手上的工作多緊迫,都要立刻拿起電話去「問個清楚」。

現在,我努力按照「是你的不丟,不是你的爭不來」的道理去做。這兩天,我心情平靜的付出了兩筆起先認為不合理的帳單。

今天下午,我發現,那串珍珠項鏈正靜靜的躺在抽屜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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