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先是在商業賓館辦洗腦班,電視裏放邪惡污衊師父和大法的錄像,逼大法學員們寫所謂的保證書等。
2000年元月劉振臻去北京上訪,由公安楊樹同、商業局劉寶東接回後,被拘留一個月。在這個過程中,惡警們把她帶到巡警隊,強迫她一蹲就是三、四個小時,還有一次蹲了六個小時。副局長黃傳庭強迫劉振臻戴著手銬平舉著手不動,動就踢她。
2000年,劉振臻被送洗腦班(在中百大廈會議室)大約十天。第二次,中百大廈當時的副經理李波、劉寶東、謝蘭順在深夜一點把劉振臻綁架到服務樓辦的洗腦班,大約7天,收劉振臻住宿費200元。
第三次還是在中百大廈,大熱天把劉振臻和另兩位同修關進小半間屋裏不讓睡覺。因劉振臻在早上煉功被黃傳庭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半個月後被商業局劉寶東、李波接回,又被關進中百大廈傳達室的小屋裏20多天。黃傳庭還惡狠狠的對她說:你的兒子考上大學也不讓他上,給你整理材料,判上你幾年。
公安局黃傳庭、商業局劉寶東、謝蘭順、李波、李濤,如不早明真相、脫離惡黨,後果是可悲的。
迫害大法學員劉振臻的責任人:(區號:0539)
沂水縣商業局保衛科長:劉寶東 2269859
沂水縣商業局單位電話:2251143
沂水縣中百大廈保衛科長;李濤 2268357 副科長:王長龍 2269135
沂水縣中百大廈迫害法輪功的專管:李波(副經理) 2256697
沂水縣中百大廈單位電話:225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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