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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館官員干擾加獨立媒體運作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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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二日】(明慧記者英梓加拿大報導)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加拿大中使館公使兼參贊黃惠康親筆手書的公函被曝光。公函中,黃指揮同僚,組織加中國留學生、華人反對新唐人電視台申請進入加拿大。證據曝光後,新唐人電視台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驅逐黃惠康的請求。

新唐人電視台加拿大總裁王紹九先生,四月二十日在加拿大首都國會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我們呼籲加拿大政府立即停止中國大使館在加拿大領土上攻擊我們的商業運作。中使館官員黃惠康明顯妨礙了加拿大的政策,我們呼籲加拿大將其驅逐。」

阻擾媒體商業運作 黃惠康違反國際公約

三月三十日,中使館一官員的妻子張繼延公開脫離中使館,並在四月四日向媒體曝光了一份題為「關於『新唐人電視台』圖謀加入加有線電視播送網的調查交涉情況」的正式中使館公函。其中有兩條備注是中使館公使兼參贊黃惠康親筆所寫。

在這封公函裏,中國駐加大使館官員黃惠康具體部署了干擾、破壞新唐人電視台為獲在加播發權而向加拿大廣播電視通訊委員會(CRTC)提出的申請;包括遊說相關加政府部門,組織在加拿大的中國留學生、中國公民和加拿大華裔公民反對新唐人電視台的申請,還要求使館寄誣蔑法輪功的材料給以上相關部門和人員。

影響、利用華人組織 中使館干擾新唐人

加拿大新唐人總裁王紹九說,「自二零零三年以來,中使館和領事館就開始不斷攻擊新唐人的商業運作。他們禁止新唐人電視台的記者進入社區、參與活動;他們還向加政府官員和商家誹謗我們,不允許他們支持我們。」王紹九舉例說,「二零零五年,中使館撤回隨總理出訪的新唐人記者簽證;今年一月黃惠康在加拿大電視台(CTV)上露面,稱新唐人世界範圍內的演出為『政治宣傳』,讓加拿大人不參與。中國外交官還直接給我們的贊助商打電話,不讓他們支持新唐人。」

一位西方媒體記者問王紹九,「既然你們已經獲得了加拿大的落地許可,也有權利在這裏運作,為何還要要求政府去驅逐一位中領館外交官?」

王紹九回答說,「中使館對中國社區、一定的政府級別的官員和商人仍然有很大的影響力。你可以想像一下,我們都有記錄的。但是有很多的事件,你只能去想像。比如有一次,我們在一個社區活動中,我們的記者也在那裏。但是多倫多的中使館官員在那裏要求主辦方將我們的記者趕出門外。而且中國社區的領袖們還不得不按照他們的意願去做,不然他將面臨後果。這樣的事情一直在發生。」

王紹九再回到CRTC的例子說,「他們鼓動了大約十二個在加拿大的中國組織寫信給CRTC反對我們的落地申請。當然最後CRTC還是通過了我們的申請。但是他們確實是鼓動了加拿大的中國人去影響加政府的決定。這對加拿大人來說是一個警告。」

維護媒體基本權利 新唐人追究相關使館官員

王紹九認為,中使領館官員的這些做法,不但明顯攻擊到了加拿大人,也違反了「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黃惠康的行為違反了「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王紹久認為這些官員「在直接攻擊出版自由、直接攻擊加拿大的商業、直接攻擊加拿大的完整性。」

新唐人電視台已經就此事致函外交部長和總理,希望加拿大政府採取行動。

中國人權專家、布魯克大學政治學家,前加拿大駐中國大使查爾斯•伯頓(Charles Burton)四月九日接受CBC電台採訪時稱,中國政府的這種行為觸犯了「(外國)大使館不能干涉他國內政」的外交慣例。伯頓先生還說,「如果他們要求加拿大的華裔公民按照大使館的意願去做事,那肯定是越線了。」「這樣做是自找麻煩,因為其它國家的公民肯定沒有權利參與加拿大的內政事務。」

阻礙真相傳播 打壓法輪功 中使(領)館官員犯規頻頻

在回答西方媒體記者「為何中使館阻擾新唐人」的問題時,王紹九說,「作為新唐人來說,我們很榮幸是一個獨立的媒體。在中國,所有的媒體都是被中共控制的,沒有獨立的聲音。他們只是想延伸並操控所有的海外中文媒體。至於為何他們會害怕獨立媒體的聲音,我建議您閱讀一下大紀元的《九評共產黨》。在這裏,他們系統的解析了中共如何運作,中共只有緊緊控制媒體才可以緊緊控制人民。如果允許獨立聲音,中共就不能再對他們的歷史、對中國發生的事情撒謊。這是他們最大的生存威脅。這就是當獨立新唐人產生的時候,中共是那麼的恐慌,以至於做了任何他們要做的事情來阻止我們。」

在迫害法輪功期間,中使館官員所做並不僅限於用各種方式阻礙新唐人的商業運作。去年,中共駐加拿大使館教育處第二秘書王鵬飛的外交簽證延期申請被加拿大外交部拒絕。按慣例,拒絕外交官的延期簽證等於宣布該外交人員不受歡迎,視為被驅逐出境。

據可靠消息來源:王鵬飛曾是駐加拿大使館教育處二秘,主管留學生工作。該部門官員在職責範圍之外,通過多種渠道收集關於法輪功的情報,並利用留學生團體干擾、阻礙渥太華地區法輪功學員的活動。王鵬飛在與中國留學生的接觸中,幹了很多不光彩的勾當。

二零零五年,駐加拿大卡爾加裏中領館外交官因公開派發、展覽攻擊法輪功的材料被埃德蒙頓警方立案,警方確認中領館官員傳播的宣傳品繫仇恨品。不久,該兩名官員離開加拿大。

二零零三年,多倫多中領館副總領事潘新春因公開在媒體上誹謗法輪功學員被安省法庭判罰。……

王紹九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新唐人因為向華人大眾提供真實的信息在世界範圍內獲得了尊重和褒獎。……我們不會停止報導中共敏感的話題。新唐人的華人觀眾有權利知道與他們的生活和國家有關的完整真實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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