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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案二審,一律師被四惡警抬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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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2007年4月27日,中共惡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進行二次開庭審理,其中有一名辯護律師半路被四個惡警抬著強制離開法院。有許多路過的市民都對惡黨法院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無法無天的惡劣行為感到氣憤。

王博一家只是堅持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做更好的人,在任何正常的社會都是合法的,而且是值得稱頌的,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被關押,不應該被強制站在法庭中受審。

這次庭審從上午8:30開始,直到下午2:00左右才結束。有6名北京來的律師為王博一家進行辯護,其中一名律師中間過程中被惡警強制抬離法院。庭審結束後,王博一家被帶上警車,窗簾遮得嚴嚴實實,從外面看不到車裏的情況。據辯護律師說,審判沒有最終結果,需要等待。

惡黨不法人員自感心虛,為了給自己壯膽,調來了兩汽車特警人員,在法院門口不讓大法弟子靠近;大門口兩邊停滿了惡黨的汽車,到處是便衣警察。還有4名警察手持電棒警棍來回巡邏。有關審判過程中的具體情況,請知情同修進一步搜集補充,以便更好的揭露邪惡。

王博和她的父親王新中、母親劉淑芹,通過修煉法輪功,一家三口身心受益,原本即將離婚的父母和好了,王博重新擁有了幸福的家庭。但是,隨著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們一家人多次被抓、被打、被關押、被強制洗腦,最後3人分別被勞教3年。經歷了6年多的悲歡離合,一家人才得以團圓。因王博在明慧網上公開曝光中共610人員對自己多年來的迫害經歷,為防止再次被迫害,一家人流離失所到外地謀生。

2006年7月27日晚,大連市國安、610、公安局及石家莊公安局警察一起翻牆而入,在大連的臨時住所處,將只穿內衣的王博和母親強行非法抓捕,7月28日早晨又非法抓捕了王新中。石家莊市長安區法院和檢察院,以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於2006年11月10日開庭審理王博一家的案件,於2007年2月2日宣布判王博五年,王新中和劉淑芹四年。一審沒有通知時間,家屬沒有請律師。

一個三口之家同時被判刑後,王博的親友為找辯護律師歷盡艱難,先後聯繫過幾十家律師事務所,反覆講述王博一家的不幸遭遇,終於感動了北京的六位正義律師答應代理王博案件。可是在律師交手續的第二天,北京市司法局就找到律師事務所表示「關注」,接著北京市國保警察給律師所施加壓力,甚至有的律師被威脅開除公職。

律師出於維護法律的尊嚴,頂著壓力,在3月12日上午,向石家莊中級法院和檢察院,分別遞交了由六位律師聯合簽名、要求「二審公開開庭審理」的申請。「申請」中強調,一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要求退回長安區法院重審,石家莊中院接受了申請。但石家莊市檢察院拒絕接受申請,說法是不公開開庭的案件檢察院不監督。3月13日上午,會見當事人後,六位律師一致認為:發現事實出入非常大。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事實出入較大,或者有新的證人證供,二審必須公開開庭審理。

在此,呼籲海內外大法弟子加大發正念力度,解體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因素,徹底解體共產邪靈的一切因素。也希望石家莊市大法弟子們通過貼不乾膠、發傳單和信件等各種方式,加大講真相力度,把大法弟子王博一家受迫害的事實,在當地市民中曝光,震懾邪惡,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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