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蒙陰縣女教師伊淑玲被迫害情況補充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2005年10月29日,山東蒙陰縣610恐怖分子及縣一中邪黨不法之徒,在樓梯口堵著,用斧頭將該校地理教師、大法弟子伊淑玲家的防盜門砸爛,伊淑玲被迫越窗從五樓冒險逃走。610的綁架沒得逞,遂非法抄家,並將伊淑玲的房門私換新鎖,把鑰匙帶走了。

一大清早,看到了從五層樓的窗戶垂下的床單繩索,許多人都說:「看把人家逼得。」有一位熟悉伊淑玲的鄰居說:「弄得小伊家沒家了,工作沒工作了,這樣一個柔弱女子還不放過,真是太狠了。這不是要趕盡殺絕嗎!」

伊淑玲曾經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在江氏邪惡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中,她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迫害的幾度流離失所。曾經深愛她的丈夫因承受不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和社會壓力,在2003年與她離了婚,十多歲的女兒判給了丈夫,伊淑玲被迫害的家庭破裂、親人離散。

伊淑玲,女,約37歲,蒙陰縣一中二分校教師,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曾經擔任高一七個班的地理課,每週二十一節課,有時一天連續講五節課,又忙又累,但她從不抱怨。因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幾年來多次遭蒙陰縣610恐怖分子迫害,被不法人員非法勞教、酷刑折磨、強制洗腦、剝奪工作權利。

面對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大法的造謠誣蔑,伊淑玲內心感到十分痛苦,於2000年陰曆臘月28日去北京說明真相,在天安門廣場並呼喊「法輪大法好」,隨即被警察劫持、非法關押在天安門拘留所。十點鐘左右,大法弟子把未來的及打開的印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掛在拘留所鐵窗上,惡警氣急敗壞的要摘掉橫幅,大法弟子築起人牆,用身軀阻擋惡警摘取橫幅;惡警用橡皮棍抽打大法弟子的頭,大法弟子們齊聲背師父的經文,惡警們被震懾的灰溜溜的退到天安門拘留所的院子裏。

當晚伊淑玲和其他大法弟子被轉移到密雲拘留所。在密雲拘留所,面對二名警察的非法審問,伊淑玲避免給單位和家人帶來迫害,拒絕回答姓名和家庭住址。一惡警逼迫伊淑玲脫去鞋襪,赤腳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並把襪子塞進伊淑玲的嘴裏。惡警威脅說拿橡皮棍來,看她說不說。另外一個暴怒的惡警用手抽伊淑玲臉時,手被震疼了。伊淑玲趁此向他講述大法的美好和按「真善忍」做人時自己身體受益、思想境界昇華的情況,伊淑玲說:「將心比心,你有妻子姐妹,如果她們這樣被挨打,你心裏甚麼滋味?」他聽後沒再說話,他的良心和善知被喚醒,便坐在椅子上睡起覺來,不再參與迫害。

另一個惡警拿來橡皮棍後,伊淑玲坦然面對威逼利誘,拒絕回答他的非法審訊。失去人性的惡警用橡皮棍抽打伊淑玲的腳趾蓋,並威脅說:再不說,把你手指上釘上竹籤。最後惡警們把伊淑玲帶到院子裏讓她赤腳站在雪地裏,凍的她瑟瑟發抖。這場非法審訊持續了近四個小時。

當天晚上大部份大法弟子絕食抗議迫害,不斷的集體背法、交流。2001年正月初二下午,一名警察再次提審伊淑玲,問為甚麼絕食?伊淑玲含著淚告訴他「一朝為師終生為父」的道理,告訴他修煉大法後大法學員身體受益的真實,告訴他按「真善忍」做人的美好……而大法和慈悲偉大的師父卻無端受到誹謗,身為弟子,我們不能無動於衷,我們要求還師父和大法清白;告訴他在天安門廣場喊「法輪大法好」,沒擾亂任何人,沒擾亂任何社會秩序,而是江澤民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踐踏法律的尊嚴,違法打壓法輪功,因此關押是違法的;基於這兩方面原因,要求無條件釋放。這名警察被大法的美好所震撼,他的眼睛濕潤了,當即表示無條件釋放。伊淑玲順利回到家中。

2001年4月份的一天,伊淑玲正在給學生講課時,被惡警強行綁架到蒙陰縣610洗腦班進行長達2個多月的迫害,期間她被強制灌食。7月份伊淑玲回家後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6月伊淑玲再次被綁架,被迫害的嚴重脫水,眼睛發澀、眼珠轉動困難,蒙陰縣看守所怕出人命,又將伊淑玲送進蒙陰縣610洗腦班繼續迫害。在她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蒙陰縣610仍決定對伊淑玲非法勞教三年,於2002年8月底將站立不穩的伊淑玲劫持到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

在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因她拒絕放棄法輪大法信仰,遭受多種酷刑虐待,包括禁止大小便、禁止吃飯喝水、用藥布膠帶紙封嘴、吊掛捆綁、強制灌食、用不明藥物處理其食物飲水及日用品進行藥物摧殘等等,伊淑玲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嚴重脫像,勞教所怕承擔責任,不敢繼續關押,蒙陰縣610向伊淑玲的家人勒索了幾千元錢(據說是6000元)後,勾結勞教所把伊淑玲劫持到精神病醫院繼續迫害。

最後,蒙陰縣610勒索家人六千元現金後,把迫害的不成人樣的伊淑玲放於2003年9月份放回家中。由於在獄中經常遭到用布條長時間勒嘴唇的刑罰迫害,致使她嘴角潰爛,在兩腮上留下了深深的疤痕,被前去探望她的同學戲稱為「貓鬍子」,手腕、腳腕都留下了繩子捆綁的疤痕。伊淑玲不但失去了家庭,就連應有的工作也被非法剝奪了。伊淑玲說:「你們沒有權力不讓我上班,這樣做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蒙陰縣610「主任」崔華東說:「上這來講甚麼法律?上勞教所講去!」

2005年10月29日是星期六,伊淑玲從外縣打工單位趕回來看望女兒。晚上9點多鐘,蒙陰縣一中二分校的工會主席杜慶太及教員馮文學、馮友蘭領著蒙陰縣610、公安人員到伊淑玲家叫門。蒙陰縣610、公安人員在樓梯口守了一夜,次日用斧頭私自把防盜門、木門砸開,非法入室搜查,把伊淑玲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把裝飾牆壁的木板都撬了下來。

伊淑玲被逼無奈在天亮前從五樓窗子抓著繩子下到一樓走脫,再次被迫流離失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