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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古塔區中共法官如此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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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九日】錦州市法輪功學員張立鳳被古塔區法院非法判刑,其親友到中法上訴,找到審判長鄧輯林、陪審員李宇暉等人,向他們說明張是法輪大法的身心受益者,他發《九評》是在道德勇氣的感召下,冒著危險告訴人們真相的慈悲壯舉。這是符合《憲法》關於公民擁有言論自由的規定的。

鄧輯林打斷說:「我審過的法輪功案子多了。你們修煉『真善忍』,就得說你們不能吱聲,說你們啥也不能吱聲。」張的親友又提到古塔區法院違反了《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的規定,私下秘密開庭,李宇暉回答說:「審判時可以不開庭,到看守所提審時,幾個人就當場宣判。」

兩位中共法官如此領會法律,看來咱老百姓在中共的欺壓下有冤也無處申啊!可自古還有一個理,叫「善惡有報」。中共殺人如麻,塗炭生靈,天理不容。目前天滅中共在即,望所有加入過其相關組織的人趕快退出,方可保命。也希望鄧輯林等人認清中共本質,善待大法弟子,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錦州市中級法院電話:總機 0416─2526000
刑事一廳 0416─252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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