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搞文學創作的一些同修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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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最近一些同修用寫小說等各種文學方式證實大法。我想就這個問題和寫小說的同修交流一下。

師父講「這個三界建立的目地就是為今天的事,不是給常人玩的,更不是給常人娛樂的。」(《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那麼大法弟子寫小說也就不是為了常人的娛樂而寫。我們寫的小說可以有趣味,讓常人感興趣,願意讀,但這是基於對法的正確理解和寫作功底上,目地是救度眾生,而不是專門寫一些新奇的東西去吸引讀者。

我們無論寫作或交流,都不能帶著一種獵奇的心理,面對人類社會的作品更要為大法的聲譽負責,為眾生負責。就最近我看到的一些作品舉些例子,當然這不是針對寫這些作品的同修。

比如:《蒼宇劫》用了很大的篇幅講了神界的事情,這些事情很多甚至不是作者天目看到的,而是虛構的。即便如此,根據師父講法看,作者對神界的描寫也是很低空間的表現,神是有形的,眾生是有數的,東西都是人間的翻版,只不過漂亮些,等等。而看看故事情節,實際上,在人間那部份故事已經是相對完整的了,而且從講真相,揭露迫害的角度也已經達到了效果,如果情節需要完全可以用其它的方式組織穿插。何必要寫神話部份呢?

另外正見上的小說《塵緣聖果》,寫的是主人公的經歷以及得法修煉過程,正法尚未結束,留個意猶未盡的結果真真實實的很好,何必又出來多少年後人們談論她如何圓滿的事情。

這些內容看起來有點像畫蛇添足,在故事情節上顯得沒有那麼必要,讓常人對真實部份也產生了懷疑,反而削弱了講真相的效果。

大法弟子在世間做的任何事情都是為了講清真相救度眾生,師父反覆強調我們講真相不要講高了,那麼把這些神界的事情,甚至是虛構的神界的事情和自己的故事接起來,有些連接甚至很牽強,這些是否講高了呢?

最近在網站刊登的文章中,也有一種趨勢,大家都比較看重天目開著的同修看到的事情,或者是神界的事情。我認為作為一種交流無可厚非,當我們看到這些故事的時候,知道大法告訴我們的都是真實的,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增加了對大法的正信,這就夠了。但從這些文章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一些修煉上的問題。

比如小蓮寫的《輪迴轉世紀實故事》。我個人認為用天目去看同修,哪怕是自己的妻子在生活中碰到的魔難,都是心性問題。因為師父講過:「你改變後的這條道路是不允許別人看的。別人要看了之後,都能給你說出來你哪一步有難的話,你還咋修啊?所以根本就不讓看的。其它法門誰也不讓看,同門中的弟子都不讓看的,誰也說不對的。因為那一生是改變的,是修煉的一生。」(《轉法輪》第六講,心一定要正)

大法修煉不是常人的還業,一個修煉人的道路是師父給安排的,所以原來的善緣惡緣對大法修煉者應該是不起決定作用的,一個大法弟子碰到的任何事情都是與修煉相關的,不能用輪迴中的因緣來解釋眼前的魔難,而掩蓋了本應修去的執著。

這些書在同修內部和社會推廣,有些甚至很快被出版佔用了很大的資源。這些書對揭露迫害,講清真相有多大作用呢?這些書出的多了會不會給常人造成一種錯覺呢?如果影響了其他同修的修煉那就更不好了。我不反對同修們就自己修煉的感受做交流,但我個人認為應該分清主次,講真相要多在揭露迫害,救度眾生上下功夫。

關於創作素材,我提出一個建議,如果大家跟蹤明慧多年的報導,我們會看到,有那麼多同修多年來,個人,甚至一個家庭在正法修煉中的經歷,因為報導比較零碎,沒有人整理,很多實實在在,驚心動魄,可歌可泣故事隱藏在大量的明慧新聞中。

可能有些同修認為寫大法弟子的故事常人不愛看,但我們想一想,到底是我們作為作者的修煉狀態,寫作水平有問題,還是那些故事不感人?大法弟子怎麼能為了吸引讀者去順應變異的寫作風氣用新奇去吸引讀者呢?

我殷切的希望,我們能不能花一些資源把這些現有的素材編輯整理成書,在修煉上,同修們可以從別人真實的經歷中受益匪淺;在救度眾生上,這些書又能有力的揭露迫害,講清真相。

個人見解,不妥處請慈悲指正。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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