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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法輪功學員抗議俄國無理遣返聯合國難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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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明慧記者英梓渥太華報導)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五日中午,加拿大渥太華法輪功學員在俄羅斯駐加拿大大使館前抗議俄羅斯配合中共的迫害政策,遣返聯合國難民、法輪功修煉者高春滿教授。

俄羅斯大使館的文化領事顧問萬勒裏•舒馬赫(左)當面接受了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的抗議書。

俄羅斯大使館的文化領事顧問萬勒裏﹒舒馬赫(Valerly Chumakoe)當面接受了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的抗議書。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舒馬赫明確表示已經知道法輪功在中國遭受的迫害,明白前來抗議的人們的請求,並表示一定將抗議書和《關於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報告》等材料轉交給俄羅斯大使。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的發言人周立敏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俄羅斯當局在『法輪大法日』當天遣返作為國際難民的法輪功學員,這已經是俄羅斯當局第二次遣返法輪功學員了。我們到此呼籲,不僅僅希望俄當局不要跟隨江氏集團參與迫害;更重要的是希望俄羅斯考慮自己的國際聲譽,為自己民族的未來作出正確的選擇。」

法輪功學員希望,已經拋棄了共產主義的俄羅斯能夠在天滅中共在即的歷史關頭做出正確的選擇,勿充當中共的殉葬品。

大法學會在抗議書中寫道:很遺憾看到俄羅斯政府隨從中共,把法輪功學員遣返回目前正迫害法輪功的中國。文中最後要求俄羅斯政府停止把在俄羅斯的法輪功難民遣返回中國,並且保證他們在俄羅斯的安全;這也是為了維護俄羅斯自己的國際聲譽。

俄羅斯是聯合國《1951年難民公約》的簽署國之一。但是,遣返高春滿教授的做法,違反了該公約的第三十二條至三十四條。其中第三十二條「 驅逐出境」(一)規定「締約各國除因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理由外,不得將合法在其領土內的難民驅逐出境。」第三十四條(一)規定「任何締約國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難民驅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為他的種族、宗教、國籍、參加其一社會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而受威脅的領土邊界。」。

聯合國《1951年難民公約》的連接:
https://www.unhcr.org.cn/refugee_conventio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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