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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華公民報:活摘器官確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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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明慧記者盧欣然編譯報導)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渥太華公民報刊登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前國會議員大衛﹒喬高的文章「活摘器官確在發生」,回應四月二十一日中共駐加使館給該報的誹謗信。

文中說使館質疑我們報告中的結論,稱大規模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用於移植手術並殺害他們是謠傳。然而,這卻是事實。報告中大部份消息正是來源於中共官方,如移植手術的等待時間和所獲利潤,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和仇恨宣傳等。讀者可到https://organharvestinvestigation.net ,查閱我們的報告「血淋淋的器官摘取──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修訂版」。

作者稱他們有中國各地醫院使用法輪功學員器官做移植手術的電話證詞。包括錄音、錄音文字和翻譯,以及電話賬單,可供第三方人士查證。

針對中方稱自己遵從世界衛生組織關於器官移植的標準,作者指出,國際大赦和人權觀察組織都曾譴責過中共政權未經本人同意而摘取犯人器官的行徑。這是中共自己都承認,是違背國際準則的。

文中特別強調器官來源是其調查的重點。即甚麼樣的犯人被殺取器官,以及器官供體是否部份或全部都是未經本人同意的死刑犯。

文中說,是中共自己的數據無法解釋,在中國,少量的死刑犯人數和龐大的移植數目間的差距。而未經審判的犯人和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正好填補了這一空檔。

最後作者指出,大使館的信企圖煽動那些關心中國的人來反對我們的調查。然而真正關心中國的人,反對的卻應該是殺戮無辜的中國人並摘取他們的器官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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