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之私的檢驗:是證實自己還是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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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大法修煉是從私走向無私無我的修煉過程,而在修煉過程中時常會出現私的表現而不自知,從而使我們的修煉狀態至今不能發生根本的改變。

比如,在同修互相切磋的時候,有的同修會常常提及自己當常人就是如何如何好,自己如何如何的被常人稱讚,好像是自己不修煉前就是一個比較好的生命了,反襯出自己現在和原來比沒有多大的變化。這是一種變異的顯示自己的一種為私表現。

更有的修煉者當世人提到其現在身體狀態或言談舉止與一般人差異很大時,更是說自己是甚麼甚麼原因所致,全然沒有涉及修煉才促使自己發生如此好的變化,這也是不應該的。

師尊在《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中更是明確的指出證實自己而不證實法的危害。「大家知道,修煉中人心不去表現最突出的就是,做事情不是在證實大法,是在證實他自己!它起到的是破壞作用。」

現在,我們應該能夠清醒的認識和分辨出自己的所言所行是在證實法還是在變相的證實自己的問題了。作為一個修煉者我們都知道,如果沒有師父的正法,我們的處境、生命的存在與否可想而知。那麼修煉到現在的我們就應該時時把握自己,利用一切有利的時機義不容辭的證實大法、洪揚大法,這是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神聖使命和職責。無論我們得法前後自己是怎樣的表現,現在還在不自覺的表現自己好的一面,說白了,就是私心未去,是在自為得意的自我誇耀和欣賞,此時的行為可以說很是危險。

舊勢力成住壞滅的原因,就是以我為中心,以私為根本,以私貫穿全部的必然結果。作為大法造就的修煉者應該跳出舊勢力的束縛,要無條件的修去一切為私的因素,從根本上改變生命的狀態,達到無私無我。

從現在開始我們就應該對自己的所做所為是在證實法還是在證實自己有一個深刻的反思和檢驗。利用一切機會證實大法,是作為修煉者的本份,更是使眾生能夠儘快得救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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