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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邊州法院人員害好人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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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七日】

吉林省延邊州法院人員害好人遭惡報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血腥鎮壓迫害開始後,其國家機器也開足了馬力參與了迫害。很多法輪功學員被抓、被判重刑。其中法院系統更起到了助江為虐的作用。最可悲的是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官們,他們為了權力而泯滅了人性,原想換來高官厚祿,可萬萬沒想到自己卻被關進了大獄,應了「善惡到頭終有報」的天理。

據查,延邊州法院系統因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遭到惡報的例子從去年開始較多。

1、二零零六年四月間,延邊地區敦化市丹江街派出所陸續非法抓捕了石國軍、李常青、李豔波等十八位法輪功學員。十二月中旬,敦化法院非法判李常青四年重刑,史國軍三年。

現在敦化市法院已有兩人遭到惡報:

刑事審判庭庭長佟華,從事刑事審判十幾年,近期因受賄被逮捕,在逮捕前不長時間,佟華正積極籌劃、研究如何審判敦化大法弟子的案件。近年來,佟華參與謀劃、非法審判了多名大法弟子。

該法院法警大隊隊長黃利民從事法警工作二十多年,近年來法院裏所有迫害大法案件都與其相關,目前黃利民因涉及受賄被逮捕。

2、琿春市法院院長王海琦因受賄近百萬元,近期已被逮捕並已經公訴到延邊州中級法院,擇日對其進行審判。王海琦是從原琿春市委政法委書記身份來到法院任院長的,在其在任期間,為了能升官發財,積極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當地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

雙城市法院原執行庭庭長迫害好人 禍及親人遭惡報

雙城市法院原執行庭庭長那豔俠,在江氏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的時期,極力配合雙城市公安局惡警張國富、金婉智非法抓捕重判大法學員,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四年間把大法弟子閆淑芬判十四年、閆淑華判十三年、王麗判十二年、徐有芹判十五年、黃彥珍判七年、郭鳳蘭判七年等等,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遭受折磨,還有一些大法弟子被勞教被關押在萬家勞教所、長林子勞教所等魔窟迫害。

惡報屢屢殃及家人不知悔改。那豔俠的獨生兒子王宇仗勢欺人,在打仗鬥毆中都要花十萬、二十萬的包賠損失給傷者治病的錢。由於王宇仗勢欺人太甚,二零零四年被仇家用刀把手指剁掉,然後再用竹籤將一個一個手指按原位置穿在手掌上。

豔俠本真是害人又害己,最終禍及親人遭了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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