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營救王博與同修交流營救的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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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近一段時間,明慧連續報導了石家莊王博一案的近況:五月十四日王博案審判長呂玲到北京開會彙報案情;五月十六日中共邪黨政法委書記羅幹流竄到石家莊督陣,此後一直找不到王博案法官。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互相推諉責任,說是維持原判。

針對此事,談一下我的看法:因為這件事有很多大法弟子參與,只能是大法弟子作為此事的主導,而不能指望常人的法律和律師對此事所謂的公正的裁決有一點促進和幫助。看了王博一案的所有報導,很深的體會是:我們只注重了表面的揭露和社會上的重視程度,還有事情在表面的進展,忽視了對另外空間操縱人犯罪的邪惡生命怎樣徹底的清除。這裏不是說同修們沒有注重發正念,而是我們怎樣發正念,我們的念是甚麼。針對我們的正念我們應該具體怎樣做。

這讓我想起大連叢偉一案,法院已宣判無罪,抄家的物品也已退回,而且說「五一」前後就放人,但人至今沒放;還有廊坊的楊建坡等。想說的是:大法弟子不能跟著常人社會的表現動,人說甚麼我們的思想就順著去想、去動,這還是沒有跳出舊的安排。

師父告訴我們講真相是一把萬能的鑰匙。講真相為的是清除邪惡的毒害,救度眾生。當人明白真相的時候就是邪惡解體的時候,邪惡解體了,人還能關押和迫害大法弟子嗎?因為這場迫害不是人對人的迫害,是另外空間邪惡生命操縱人在幹。大法弟子利用常人的法律揭露迫害、救度眾生是完全可以的,但做任何事的基點一定要站在法上。只有站在法上大法才會賦予我們無邊的威力去清除邪惡。

從救度眾生的角度看,當我們證實法的過程中,有六百多警察嚴陣以待的對待我們,而且還對個別律師大打出手,到現在又有羅幹流竄督陣。回頭分析一下,我們的基點是不是清除邪惡,救度眾生,為宇宙中正的因素負責?因為我們的目地不是把事情做的多大、多麼的轟轟烈烈、多麼的有影響,我們的目地最終是要把邪惡徹底清除,解脫眾生對正法的犯罪。雖說王博一事現在的結果不能說明大法弟子證實法的成功與否,但現在卻說明邪惡沒有徹底清除。

下面是我們地區營救成功的例子僅供同修參考、交流。

二零零五年朝陽地區有六人開車到郊區發資料,當時開車的同修在車裏枕著一包資料睡著了,被巡警發現綁架。當時被抓的同修由於害怕,不承認自己是煉功人;家裏人為了被綁架的同修少遭罪,給辦案單位的局長送了兩萬元錢;局長親口答應放人,後來人還是被勞教兩年。

後來我們當地同修整體做了交流。我們認識到通過任何常人的手段、方式、方法都解決不了大法弟子的根本問題,採用任何常人的方式都是對舊勢力的認可、承認,都是對這場迫害的推波助瀾,只有證實大法才能從根本上破除舊勢力的安排。當時有的同修說他沒承認自己是大法弟子,營救不了,這不是大法弟子的表現,他在裏邊得有正念。大家悟到,這種認識不在法上,因為一個生命千萬年的等待就是今天的大法,不承認自己是煉功人不是同修生命本性一面說的,是他的後天觀念說的,師父不會承認,我們大法弟子也不能承認,如果被抓的同修做的事觸動不了邪惡,邪惡不會抓他。邪惡出現了,利用了眾生對正法和大法弟子犯了罪,從而想毀掉他們,我們不能讓邪惡的安排得逞,我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就這樣我們首先做家屬工作,不但讓她明白大法好,還得讓她知道甚麼是人世間正的理,不要指望人,只有師父能解救這一切。做工作的過程中要時時發正念,因為家人的各種不正確狀態(指送禮)恰恰是被綁架同修的心促成的(這裏指的是被綁架同修為了出來,不敢承認自己是煉功人的人心促成了家人送禮的變異行為)。這時候如果歸正好家屬的思想,被綁架同修的人心也就歸正了,這樣的例子我們做了很多。

接著,我們到市局和分局領著家屬去講真相、發正念(沒有整體環境和條件的同修不要效仿),並且把此事做成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的真相傳單,把真相資料送到辦案單位。因為我們做這件事的基點是為了每一個生命好,真真正正為了每一個生命的未來著想,不是為了同修的出來與否,沒有陷在事情本身當中,清除的是另外空間的邪惡,沒有針對人,只是對所有的人講清了真相。警察惡的那一面根本表現不出來,他們生命明白的一面知道我們是為他們好。當我們的基點符合了大法,我們都感受到了這一切都是師父做的,我們只是在人這裏動了動。緊接著被勞教的同修在裏邊打來電話,讓家人去看他,就這樣我們一起去了四個同修和家屬,五個人去了勞教所。在門衛登記時我們用的是真名,留的電話也是真的,當時問我甚麼關係,我也說的真話「是朋友」,登記的人嘴裏說不是親屬不讓見,但還是把我的名字寫上去了,只允許兩個人見但我們五個都讓進去了。這些都是師父的安排,只是我們符合了法對我們的要求。

見到同修之後我們跟他交流「必須承認自己是大法弟子,只有大法弟子師父才管的了,外邊的我們該做的都會做,裏邊的靠你了。」被勞教的同修聽後「啥也不用說了,我知道咋做了,你們回去吧。」沒過幾天,勞教所給家屬打來電話,「你丈夫在絕食,現在人在醫院裏打吊瓶,你們來看看他吧。」家屬找到我們徵求我們意見該怎麼做,我們及時通知了本地同修,有條件的近距離發正念,不能來的找多人集中到一起到離醫院近的同修家發正念。當時在醫院裏、醫院門口、大街上來了一百多個同修,在醫院裏我們找到了勞教所管理科的大夫,跟他講了真相,他當時表態說:「你們放心,人我肯定放,但得幾天,哪有絕食就放的,那勞教所早就沒人了。」當時我們又找到醫院負責此事的大夫,跟他講明了正在絕食同修的情況,並且告訴大夫他不是犯人,他絕食是抗議對他信仰的迫害,他是在維護他的信仰和他做人的標準。

第二天我們又去勞教所,並且和勞教所交涉,要求天天來看同修,因為現在這種情況我們家屬不放心,當初辦案單位說放都沒放,而且還把真相資料的數量給改動了,本來是一百多份,分局給報上去三百多份,市局在教養通知書上寫著六百多份。你們這樣的單位我們都不能相信。在人的表面上我們是這樣說的,在話的背後我們有很強的正念,只要你不放人,我們天天到這來近距離發正念,直到把邪惡徹底滅盡。就在我們開車回去的路上,勞教所打來電話說:「你們可以把人接回去,但你們得保證他回去進食後,再把他送回來。」我們把車停下來,大家一交流想一想不行,如果把人再抓回去,那邪惡還存在,我們不能答應他們的任何條件,大法弟子只能無條件的放。我們告訴他們:「下午再說吧。」下午我們去了之後就說:「這個保證我們誰也做不了,我們誰都保證不了誰。再說放了之後你們再把他抓回來,他再絕食,這樣折騰對誰都不好。」最後勞教所徹底向我們妥協,用求我們的口氣說:「我們不抓他了,回去願意咋煉就咋煉吧,回去出甚麼事我們不負甚麼責任就行。」

大家一商量,這樣可以。同修從裏邊被背出來時,跟出來的警察對我們說:「我們對他很好,你們回去問他,沒有迫害他。」很友好的和我們再見。我們把同修出來的消息通知給明慧和我們當地時,聽到的同修都掉下眼淚,感受到了師父洪大的慈悲和大法弟子對法的堅定,大法給我們展現大法無堅不摧的無限威嚴,大法弟子表現了修煉者的金剛意志,詮釋著大法對生命的慈悲,對邪惡的清除。被迫害同修的家屬向全世界大法弟子表示感謝,說:「大法弟子一條心沒有辦不成的事。」

事後我們才知道,勞教所開會時曾拿著我們寫的傳單說:「原來人家某某某是這種情況,這公安局怎麼這樣辦案呢?麻煩他們惹出來了,都推給咱們,我們教養院也不能要。」表面上看是這麼回事,實質上是另外空間邪惡清除了人才有這樣的表現。要說明一點的是我們寫的真相資料一定要客觀、真實,不能有一點渲染成份和埋怨、指責、仇恨,不能加進去一點個人情緒,這些都不是大法要求的標準,也達不到證實法的效果。

成功的營救事例還有:錦州的付豔(請參看明慧《致錦州市第二看守所的一封信》)、王瑩偉(請參看明慧《小學生寫信要求鐵路公安處釋放爸爸王瑩偉》)、戚明力(請參看明慧《致瀋陽市南湖派出所的一封信》)等。

還有很多成功的營救事例,以後會不斷的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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