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執著 正念出勞教所的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四日】我是97年下半年得法的。我想談的是最近發生的事情,也就是怎樣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堂堂正正走出勞教所的一段經歷。

2006年9月28日晚約9點左右,我正在家中學法,聽到急促的敲門聲,我走到門前問:誰?回答聲音不熟悉,我知道一定是邪惡警察,我說:都睡了,有事明天再說吧!他們不走一直在敲門,我和家屬一起發正念鏟除其背後的邪惡,大約發了近1個小時,聽不到敲門聲了。我側耳仔細聽了一下,他們到屋後了,正在屋後說話。當時我還想不可能翻牆進來吧。大約11點多,來了約二十幾個警察,真的找來梯子翻牆入內了!我趕緊把正屋門鎖上,他們不容分說,找來鉗子、鐵棍撬門,我大聲說:「你們深夜私闖民宅是執法犯法。」他們全然不理把門撬開,把我與妻子帶到了警區。

惡警王偉把我身上的東西全部翻去(其中有現金90多元),把我用了手銬腳鐐還不放心,又用鐵鏈,把我捆在老虎凳上,整整坐了一個晚上。惡警王偉對著我的臉猛擊三拳(幾天後臉還是腫的)。我要上廁所他們也不讓去。第二天早上惡警劉兆國非法審問我,我當時抱定一念:全盤否定邪惡一切安排,甚麼也不配合,「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同時向他講真相,我拒絕在審訊記錄上簽字,後來他們送我去監獄刑拘讓我簽字,我說:我無罪我不簽。

我被送到看守所。到看守所後,他們讓我在衣服存放單上簽字,我沒多想就簽了,可馬上我就知道錯了,因為當時簽字的筆不下水,寫不出來,我知道不應該簽。在以後的七天號審中,我一概不配合,不簽字。後來610又非法提審我兩次,我一概不說話,不簽字,零口供。在審訊中惡警很兇,我並不害怕,同時正念鏟除其背後的邪惡因素。惡警草草地寫了一下,另一個在看報紙,一會兒兩人在閒談,把我晾在一邊,好像不是在審訊。

在看守所他們讓在押人員幹活,也讓我和一個年齡大的一塊幹,當時也沒多想,反正閒著就幹了。結果在當天提審時給我戴上手銬,回來解銬時卻找不著鑰匙了,我當時悟到是不應該幹。是,不能幹!當時不幹活要串大鐐,就是把手銬和腳鐐連在一塊,人始終彎腰行走,但我不怕,我無罪,要堂堂正正和管幹活的警察講。我在那發了一會正念,鏟除其背後想迫害我的一切邪惡。不一會兒他來了,我說不幹,你們這樣做是體罰我,我無罪,你們這樣非法抓我進來我提出強烈的抗議。這樣他就沒再分給我活幹。我想,我煉法輪功做好人,我可以幫別人幹,那和幹惡警分配我逼我幹的活性質就完全不同。

在這期間我一直在號裏給其他人講真相,他們也很認可,其中有一個還學會了五套功法。有的犯人讓我教他背師父的經文。我也在對照自己為甚麼被抓,哪裏做的不夠標準,天天發正念,否定它們的一切安排。

在看守所關押了23天後,2006年10月20日我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送往王村勞教所。在送往勞教所的路上,我一直發正念:那裏不是我呆的地方,必須讓我回家。因02年我也曾被非法判勞教,由於師父演化身體不合格被退回,這次它們想方設法托關係把我送下了。進去後每天有兩個邪悟包夾,天天給我灌輸他們的所謂的「法理」。我這期間同時也感受到學法的重要,不認真學法就會被他們迷惑住了。不過通過十幾天的正邪較量,他們的邪理已對我不起作用了。

我在反思:為甚麼被抓了?為甚麼被勞教?我天天想師父說的「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洪吟(二)》),我發現了自己的很多執著與人心。第一,在外面幹事心比較強,沒有真靜下心來學法,學法好像是任務一樣,認為每天必須得學;第二怕心較重,師父說:「作為一個神、修煉人來講,怕那可是個大執著」(《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可是為甚麼害怕,深挖就是還沒有完全放下生死;第三,人心較重,對常人中的日子還覺的很有滋味,就像師父講的「一手抓著人不放、那手又抓著佛不放」(《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的感覺。第四,色慾心還沒有完全去乾淨,看到漂亮的異性總愛多看幾眼打量打量,那段時間慾望心也比較強,煉功也不是很積極,總覺的自己不精進,實際是沒有做到實修。綜合上述,這些執著心是這一次被迫害的原因。但是不管執著也好,人心也好,決不認可它們的迫害,它們也不配。我天天向師父說:「師父,這裏不是我呆的地方,我要出去,還有那麼多證實法的事要做,那麼多眾生需要救度,三年的時間豈不荒廢了。」再說被抓本身對正法來講就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我感覺不舒服,幹警說不舒服可以檢查。結果一檢查,結論是屬「高危型」,血壓高,心跳過快。惡警們很害怕。過了兩天又去檢查,結果比以前還嚴重。11月5號下午,他們怕留在隊上有問題,強行拉我去醫院,我說:我不吃藥,也不打針,沒事。他們就在我吃飯的碗裏放上藥,被我發覺,於是從5號下午我就開始不吃飯、不喝水,以後也不再量血壓,我認為天天量幾次血壓也是在配合他們。

惡警們更害怕了,它們基本上天天去醫院。因為血壓高,醫院不敢灌食,這更增加了我的信心,走好自己的路。

正好這時在醫院裏有一個陪床的是同修,也在暗中鼓勵我。師父在《在悉尼講法》中說:「你要不在意,不把他放在心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不管它!一放下的時候,你發現難就變小了,你就變大了,你一步就過去了,那個難變得甚麼也不是了,保證是這樣的。過不去,實質是他放不下執著心,或者對法不信。大多數不是放不下這個心,就是放不下那個心,都是有放不下心的原因才造成他過不去。因為他退不了人的那一步,所以他就過不去。」我在心裏對師父說:師父請您加持弟子。既然真修就要放下一切人心和執著,我是神,我不餓,我也不渴,堅持到底。

這期間七大隊一、二把手夥同醫院的大夫,拿著他們寫好的我拒絕治療的單子讓我簽字我不簽,他們問我出現後果誰負責,我說勞教所負責,他們見我很堅定拿著單子走了,並說這樣死了叫你家人來領屍之類的話。我不理會,天天發正念,坐著不行就躺著發正念,鏟除勞教所迫害大法的一切邪惡,讓他們頭腦產生恐懼感,無條件立即釋放我,鏟除所有阻礙釋放我的一切邪惡因素。

11月10號下午2點左右,勞教所七大隊兩個幹警去醫院讓收拾東西走,我不知去哪裏,心裏不斷發正念不允許它們繼續迫害,後來他們說送我回家。勞教所當時想讓縣610去接我,它們害怕不敢去;又派鎮610,它們也怕承擔責任也沒去。這樣勞教所派車把我送回鎮上,先到610解除勞教,並通知家人把我接回家。

寫到這裏,我感慨萬千,淚水已止不住往下流,感謝恩師又使我回到了正法洪流之中。這次正念闖關的經歷,使我更加堅信師父和大法,今後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把三件事做的更好,勇猛精進,走完師父給我安排的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