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爭常人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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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二日】修煉至今才清楚認識到原來自己當初走進大法修煉是為了當一個常人中的好人,難怪我講真相、派發資料,即使對方不接受,我也是打從內心高興,而不是為了他不能得救而難過。我只是想證實自己存在的意義。看看,我在做好事,我是一個好人!

這種想法有其根源:修煉前我長期處於痛苦之中,內心深處知道這一切痛苦來源於自己的自私,我懷疑自己存在的價值,認為自己是一個壞人。這種壞人的感覺讓我迫切想改變自己,但因各種主客觀因素一直無法改變。

得法初期,還記的自己有一陣子常常對著師父的法像,跟師父說:「我要成為一個好生命」。甚麼是好生命?當時的我以為做好事就是一個好生命,完全忘記了《轉法輪》書上說的:「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

我長期高高興興的做好事,積極參加各項大法活動,過程中的吃苦也都是高高興興的承受。我曾經以為自己修的好,心性高,後來才認識到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原來做好事而不放下常人心,只能是一個常人中的好人,稱不上是個真正的大法修煉人。是呀!我常常在爭常人的理,跟常人爭理,跟同修爭理。還記的有一回在紐約推票,我跟幾位同修住在一起,我睡門邊地上怕冷空氣進來,有位同修睡暖氣邊的床上怕熱怕悶,他希望門打開一點,我希望門關小一點,後來折衷,門開的比他希望的小,比我希望的大,而有些時候兩人還會下意識的按照自己的願望更動大小而內心有點埋怨對方。有一天我突然想到,我在幹甚麼呢,我是在爭常人的舒適呀!師父要我們凡事先想到對方,我有嗎?我為甚麼不能成全他呢?我自己多穿件衣服或者挪動一下位置,頂多戴個帽子睡不就得了嗎?心放下,後來這方面的問題也微妙的消失了。

這件事情帶給我很大的啟發,我注意到很多矛盾都來自於爭常人的理。矛盾發生,當我有誰對誰錯的想法時,我就已經在爭常人的理了。爭常人的理就是常人,能說是個修煉人嗎?修煉人應該認識到矛盾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是讓我們提高的。「單指矛盾本身的出現狀況,與常人社會中的矛盾也不一樣。大法弟子是為了修煉才出現的矛盾,是為了證實法才出現的矛盾。」(《美國首都法會講法》)

修煉是要修去自我的,而爭理的過程卻是一個強調自我、證實自己的體現呀!

最近我常常提醒自己要做一個修煉人,不是做常人中的好人,我不能讓師父傷心。「有一個人跟我說:老師,在常人中做個好人就行了,誰能修上去呀?我聽了真傷心!甚麼話都沒跟他說。甚麼樣的心性都有,他能悟多高就悟多高,誰悟誰得。」(《轉法輪》)

層次有限,不妥之處還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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