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丑勾結邪黨發起這場迫害運動,開動一切宣傳機器,對大法進行造謠、誣蔑,煽動人們仇視法輪功修煉者。湖南平江浯口派出所警察追隨江丑、邪黨,不遺餘力的迫害轄區內的大法學員。七年來,我一家人一直遭到浯口派出所警察迫害,包括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勒索非法罰款等等。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妻子被非法關押,罰款三千元(其中只有一千五百元有收款收據);參與人員:張建、所長洪宇等。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妻子又被非法關押七十多天,我和父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派出所從家中強行拿走價值九千元的貨物(白條收據);參與人員:吳演良、所長洪宇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將我一家四口(父母妻子)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元月我和妻子又被非法關押,三天後妻子江鮮豔未經任何手續被送株洲白馬壟勞教所,一月後我被送往長沙新開鋪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參與人員:吳演良、張科、所長洪宇等。
二零零一年八月,我和妻子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時,我家又被浯口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父母被非法關押並被罰款八千元(無憑據)。參與人員:吳演良、所長姚笑等。
二零零三年四月,妻子身孕四個月被罰款五千元(無正式收據)。參與人員:張和福、向羅根李輝希。
二零零五年六月,我到鎮政府信訪被非法拘留;參與人員:陳柱良、方大國等。
二零零六年四月,我母親連連遭六一零惡徒賀笑龍恐嚇及迫害,不堪忍受,一病臥床不起,含冤離世。
二零零六年八月四日,派出所所長方大國、向羅根一夥對我家非法抄家,砸箱撬櫃強行搶走現金一萬三千八百元,六萬元的存摺一張,錄音機一台,複印機一台(無收據);妻子強行綁架非法關押,三天後轉往汨羅市看守所,五天後在未經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將江鮮豔送往株洲白馬壟勞教所迫害。
這是我一家七年來所遭受的迫害,這在邪黨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只是冰山一角。但,法輪功現已傳遍世界八十多個國家,受到人們的喜愛,非是中共邪黨所能鎮壓得了的,世界需要「真善忍」,法輪大法屬於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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