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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張洪英、張家霜、呂濤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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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2007年7月17日四川省米易縣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對呂濤、張洪英、張家霜判刑,呂濤被判刑5年,張洪英被判刑4年半,張家霜被判刑3年半。

2007年6月17日星期天,米易法院非法對大法弟子呂濤、張洪英、張家霜開庭。那天沒有通知家屬,當家屬問庭長周開瓊,你們既然開庭,為甚麼不通知我們家屬?周開瓊說,我們不通知家屬,你們知道就來,不知道就算了。

法官問她們以上宣讀的是不是事實,呂濤說發真相資料是事實,那是在救人。張洪英說:法輪功真相是啟發人的善念,不是槍炮、原子彈。惡官無言以對,所以開庭大約半小時,公訴人馬上叫休庭。

2007年7月11日,邪惡之徒再一次對呂濤、張洪英、張家霜開庭。在庭上大法弟子不承認是犯罪,張洪英說:發真相資料是災難來了在救人;呂濤說:法輪功是教人修「真善忍」,我原來得了肺結核煉功後好了,在單位連續三年先進。

張洪英的母親高龍英舉手要發言,卻不准她說。她站起來把被掰斷的左手臂伸出來給法官看,她手臂上的線縫還在,大家都看得見。那是在2006年11月被城關派出所惡警抄家、綁架後逼供時打的。

法官宣讀的證據完全是造假,大法弟子不承認自己觸犯了任何法律,法庭當時以休庭結束。事過一月,現在卻秘密非法判刑。

周開瓊:法院刑庭副院長,主辦這方面案件的法官。辦公室電話:0812 8171749
朱正富: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主辦這方面案件的。辦公室電話:0812 817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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