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剛開始炒作「天安門自焚」,就有美國記者發現,沒人見過劉春玲母女練過法輪功。緊接著,經海外人權組織分析發現,前後出現在鏡頭中的王進東根本就不是同一個人;錄像中劉春玲被警察用重物擊中頭部致死,之後被積水潭醫院的院長宣布「情況穩定」的劉思影,不久之後被中共說成是「心肌炎」突然死亡;等等疑點不一而足。這部自焚恐怖片很快被聯合國人權組織認定為偽案。
儘管中共厚著臉皮剪去被質疑的片段又接著演了兩次「續集」,但沒過多久也不敢再提了……。
近來一段時間,中共的喉舌包括被質疑為海外代言人的加拿大蒙特利爾《華僑時報》「××特刊」忽然又開始炒作天安門自焚偽案,所不同的是原來的配角陳果母女變成了主角,翻來覆去大談特談「陳果自焚」。
對以前男女主角穿幫的情節,它們自我解嘲道:「不想再談所謂的疑點了,這早已是真相大白於天下了。」然後逼問道:「你們為甚麼不多講講陳果?」
好一個「真相大白於天下」,既然中共從來沒有真正解釋過那些疑點的「真相」,那麼是不是承認了法輪功學員提出的那些自焚偽案造假的證據?中共是成熟的流氓,即便被人看出破綻,還要在偽造多少的程度上爭辯。它們不允許第三方對案發的人證、物證進行核查,卻聲稱你沒拿到陳果的證據就說明我沒問題,而是你有問題。
在自焚偽案發生後,法輪功學員通過各種渠道希望世界上人權組織,第三方團體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到中國針對這件事做調查,可中共拒絕給這些調查人員簽證,還把陳果母女送到醫院「監護」,至今仍隔絕陳果母女和外界的聯繫,近年來,公眾看到和聽到的都是她們在中共的控制下「所說的話」。
試問,如果中共報導中的事是真的,是否敢讓陳果母女到美國自由的環境下接受更好的治療?讓國際組織公開調查,讓國際媒體公開採訪曝光,這不正好是中共向全世界證明法輪功正如它所說是「×教」的好機會嗎?為甚麼反倒是法輪功學員在積極主動的推動調查?
《華僑時報》「××特刊」等媒體中刊登的中共文章擺出一副悲天憫人的樣子,形容陳果是「年輕美貌、引人注目、前途無量又令人同情的少女」。誠然,在中國像陳果這樣,能考上中央音樂學院的學生都是千里不挑一的。可同樣是中央音樂學院的學生,一位韓姓女學生,卻因為對法輪功的精神信仰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七大隊一年多,被洗腦迫害,月經時腹痛還被警察逼著「跳舞」。警察還逼她為「陳果自焚」做甚麼證,但在這樣的高壓下,警察們也沒有得到他們想要的「供詞」。
在中央音樂學院的學生中,王博是一位好學生,應該說和陳果一樣「前途無量」。可是她卻因為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受盡折磨和欺騙,原因是她是陳果的同學,中共逼她做偽證。王博離開勞教所後,被警察軟禁,逃脫後不久全家被抓捕。這樣的冤屈,就是非親非故,不修煉法輪功的律師們都受不了,六位律師出於職業道德,義務為她和她父母做無罪辯護,可她全家還是被判重刑,原因是講出了自己在勞教所遭受的肉體精神迫害、以及陳果一九九九年以前就不再修煉法輪功的事實。
陳果本人要是能得到外界的消息,她會願意自己的同學們因為自己的「自焚」而入獄、或在勞教所那種人間地獄的環境中煎熬嗎?
即便陳果以前曾一度煉過法輪功,那麼她後來個人去天安門自焚就說明法輪功是「×教」了嗎?一個人去過幾次教堂,就可以把以後生活中所發生的一切都推給耶穌負責嗎?
為甚麼陳果個人的「自焚」行為能成為讓數百萬法輪功學員遭受肉體和精神迫害的理由?
中共及其喉舌所關心的根本不是陳果,而是把陳果當作政治工具煽動群眾鬥群眾、迫害法輪功這個善良群體。
從美貌才女變成了面目全非、終日臥床的殘疾人,是非常令人惋惜的。而且,自己的痛苦被中共用來作為工具給別人增加更多的痛苦,就更加不幸!很多法輪功學員談論起陳果母女,都希望她們能比現在的情況好一些,無論她是否真的是法輪功學員。但至今她們仍是被中共扣押、利用的囚犯。
現在退黨大潮席捲全世界,已經有兩千三百多萬人退出了中共及其相關組織,覺醒的人們紛紛站出來控訴中共的邪惡。中共蓋也蓋不住,躲也躲不開,反正大家都知道中共是流氓了,中共就不裝了,反正流氓不要臉,接著炒「天安門自焚案」,一方面企圖轉移人們的視線,減輕退黨造成的壓力。
在這種末日情結的驅使下,中共的喉舌們和周錦興(《華僑時報》的社長)等人即便在對陳果母女生活的描述中,都掩蓋不住對她們的冷嘲熱諷,幸災樂禍。當年,中共央視記者採訪完劉思影不久,這個小女孩就被滅口了。這些對陳果母女的醜惡報導,讓人更加關心那對被人欺騙後倖存下來的母女現在的命運。
我們呼籲社會各界,關心陳果母女的實際生活狀況,協助調查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防止中共對她們殺人滅口,並幫助她們早日恢復人身和精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