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傳文化】激發善心,砥礪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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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清代學者、文學家紀昀,字曉嵐,直隸獻縣(今屬河北)人。乾隆進士,官至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曾任四庫全書館總纂官,由他纂定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真是鉤玄撮粹,闡幽發微。足證其閱讀極廣,用功極勤,在編輯工作領域中,堪稱金聲玉振集大成的人物。他用自己淵博的知識,明晰的卓見,選擇了敬信神佛,作為自己顛撲不破的信仰,貫徹於做人和著述之中。他的《閱微草堂筆記》,就是一部破除無神論的犀利武器。他在書中,用大量事實,論證了神佛的存在;宣傳神佛有益於世道人心。

《閱微草堂筆記》卷七中之第61篇裏(該書各篇未立標題。為便讀者查核,筆者只好如此標識),寫了兩件實事。

第一件事是:

韓守立的妻子俞氏,平時侍奉她的姑奶奶,特別孝敬。乾隆庚辰年,姑奶奶雙目失明了,她千方百計的求醫,都治不好。便又虔誠的祈禱神佛,還是無效。這時,有個生性狡猾之徒,欺騙她說:「你割你身上的肉,去點神燈,這樣祈禱神佛,就可以治癒你姑奶奶的眼病。」俞氏為人忠厚,不知道那人是故意欺騙、捉弄她,竟然真的割肉、燃燈、祈神。那個騙子在外面大為取笑。沒想到十多天後,姑奶奶的雙目居然復明瞭!

紀曉嵐就這件事,分析評論說:「俞氏上當受騙而割肉祈神,是愚昧的行為。(筆者註﹕紀曉嵐已特意指出割肉祈神是愚昧行為,所以任何人都不可效法此舉)但是,她的愚昧中,包含著對神佛的虔誠和對長輩的純孝。她的虔誠和純孝,終於感動了神佛。神佛幫助了她一下,她的心願就實現了。這件事看起來無理,無知(即不科學),但裏面卻包含著至理呀!」「按那些不信神佛的人的理論講,有些事是不會有的,是不會出現的;但事實確在,它就是出現了。仔細想想:這種事實的出現,它仍然有道理。因為神佛是有超自然能力的。只是某些人太固執己見罷了。」

紀曉嵐寫的第二件事是:

有個乞丐名叫王希聖,雙腿癱瘓,不能走路。用雙手撐地,一點一點的移動來走路。有一天,在路上拾得一個包袱,內裝二百金。他移到路邊草叢裏,把包袱隱藏起來,坐著不動,專門等待失金者的到來。過了好一陣兒,有個商人名叫張際飛,倉皇的趕來尋找。王希聖問他找甚麼。經過叩問,尋物者所講,與失物相符,王希聖就把這包財物,歸還給了失主。張際飛要分一半金子給他,王希聖不肯收受。張際飛便把他接載回到自己的家中,表示願意贍養他一輩子。

王希聖說:「我的身體殘廢,是老天根據我上輩子的過失,所給的懲罰。我如果違反天意,在這裏坐食享福,將會遭受到更大的懲罰。」於是他毅然離去。

後來,有一天,王希聖困臥在一座神廟裏。睡夢中忽見一個醉漢來拉他的雙腳,拉得很痛。醉漢走了以後,他的腿腳便恢復了正常狀態,行動自如了。王希聖活到乾隆己卯年才去世。紀曉嵐還特地寫明:張際飛是我家長輩的熟人,我見過他。這件事就是張際飛親自對我講的,述之甚詳。

接下來,作者繼續寫道:

王希聖的善行,應該受到善報。但他以命自安,不受他人的回報。神佛把他的善心,看得非常珍貴,就用醉漢拉腳這種方式,予以回報。這件事和上面的那件事,也是看起來無理,實際上不也是內含至理嗎?(紀曉嵐的意思是講:有些人不相信這類神奇之事,並斥之為無理。其實它們是事實,並內含至大之理,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當然也就是至理)

再接下來,紀曉嵐筆鋒一轉,寫道:

有一位前輩名叫戈芥舟,他批評當地《縣誌》編修館的編修人員,把上述兩件事寫進《縣誌》之中,是荒誕不經,是違背寫史之法。紀曉嵐嚴正的指出:縣誌寫出本縣所發生的典型事實,「全書皆體例嚴謹,具有史法。其載此二事,正以見匹夫匹婦足感神明。用以激發善心,砥礪薄俗。這不是在寫小說,而是寫了非常有教育意義的真實的事。」

紀曉嵐的這篇文章,採用了夾敘夾議、敘議結合的手法,縱橫馳騁,酣暢淋漓的駁斥了不許寫神奇之事的觀點,即無神論的觀點。戈芥舟是他的前輩。紀曉嵐在大是大非面前,當仁不讓,據理力爭,表現了他堅持有神論的信仰和濟世救人的態度。「激發善心,砥礪薄俗」(砥勵讀底厲,是磨刀石,引申為幫助使之美好。砥礪薄俗:就是使輕薄庸俗的社會風氣,變得忠厚高尚起來),這八個字,正是一切闡述善惡有報、宣諭諸惡莫做、眾善奉行的有神論者的共同心願。難道「挽狂瀾於既倒,作中流之砥柱」有甚麼錯嗎?另外「(縣誌中)載此二事,正以見匹夫匹婦足感神明」,(意思是:縣誌裏寫的俞氏和王希聖這兩位普通人的事,正足以證實神佛的存在。)也是寫得十分精闢、非常有力的。

總之,紀曉嵐的這篇文章,他的主題思想,用現代語來歸納,就是:

事實俱在,相信神佛和宣傳佛法,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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