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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不可能改善人權
針對記者提出的是否有甚麼方式可以讓中共改善人權的問題,安世立認為中共不可能改善人權。
他說:「只要這個政府當權,你的基本人權就不可能得到尊重。明白這一點至關重要。也許通過對中共施加壓力,通過取消中共的奧運資格,我們可能可以讓它們至少放棄最邪惡、最殘忍、最野蠻的殺害無辜的人、盜取他們的器官這樣的行徑。
「如果我們向世界上有良知的人揭露它,我們可能可以向中國政府(中共)施加壓力,這樣它們會說:我們不能再這樣幹了。
「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共會轉而改善人權。這個中共政權反對制定法律,反對實施法律,反對任何尊重人權的體制。就像德國納粹對猶太人的殺害。我們不曾想過要讓希特勒變成一個民主人士,我們也不曾想過要讓希特勒變成一個人權改革者。但是,如果我們做了正確的符合道德的選擇,如果我們當時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我們也許能夠阻止阿道夫•希特勒對六百萬猶太人的屠殺。」
安世立接著說:「要知道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政府最高層做出的決定。這就凸顯了一個很少人考慮到的問題。當我們在談論中國所發生的人權虐待時,北京當局往往會說:『你不可能短期內解決所有的問題。中國所具有的問題已經很多年了。你要知道全國有成千上萬的警察,他們沒有經過良好的培訓。現在我們要對他們進行培訓。我們培訓他們關於人權的原則問題,以及犯人所具備的權利等等。在中國我們大多數的法官是沒有經過訓練的,我們現在在找西方的法官和律師去培訓他們。國內的檢控官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我們當然不可能在一夜之間就能有個完美的人權記錄。』這些聽起來似乎很有說服力。
「問題是,我們再拿法輪功的遭遇作為例子。問題並不在於全國的警察、檢控官和法庭,問題在於中共政權的最高層。這是一項政策,一項北京當局精心決定的政策。當這個政權就是這個政策的實踐者時,如果你接受該政權的承諾他們決定改善人權,這完全就是無稽之談。你無須花上二十年的時間來改善人權。
「讓我們還以法輪功作為例子。對於法輪功,中國政府(中共)的一貫做法就是,甚至在活摘器官被曝光之前,中國政府(中共)的一貫做法就是剝奪法輪功學員所有的民事權利:剝奪他們的財產,禁止雇主雇佣他們,確保他們無法維持生活,對外宣布他們不享有憲法所賦予的任何權利,他們無權雇佣律師,他們無權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他們無權起訴,他們被關進監獄沒有經過任何的法律程序。當這樣的事情長年累月的發生著,我們怎麼可能對著北京當局說:你可不可以對此進行改善?你認為明年你會不會變的好一些?然後他們會說:是啊,可能吧,因為十年二十年後,我們的法官會得到較好的培訓等等等等。
「事實上根本不是法官的問題。北京政府禁止法庭接受任何關於法輪功的案子。我們不必談論用二十年的時間改善人權。如果北京政府真有誠意改善人權的話,現在,今天就停止做這些事情。」
*中國的法律系統二十年無進步
記者問道,CIPFG提出的訴求之一是要求釋放為法輪功辯護的被關押的律師。如果一個律師因為選擇為誰辯護而遭到迫害,如果一個律師無權選擇代理哪個客人,那麼中國所具有的是怎樣的法律體制?
安世立說:「根本就夠不上法律體制。就像我們前面定義人權那樣,你必須對此進行定義。我經常說:今天中國的法律體制比二十年前還糟糕。在中國工作的大多數律師對我的說法感到很吃驚。他們會說:你在說些甚麼?我們當然比二十年前進步,跟二十年前比,我們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因為二十年前,我們幾乎沒有法規,我們幾乎沒有規章,沒有成文的法律。
「我會同意這個說法,如果你認同將法律體制嚴格定義為那些書面的法律和法規,如果這就是我們所談論的,那麼它取得了很大進步。
「但是,司法體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當我們在談論書面的法規時,我們不是在談論法制,因為法律本身沒有權威性,法律規定僅僅是政府執政的工具。
「他們會說:我們原來沒有法律,我們把人關進監獄,有一半的時候,被關者不知道甚麼原因他們被投入監獄,他們不知道觸犯了哪項法律,因為我們沒有任何的法律。
「就像一個中學的校長把學校的規矩寫在黑板上,然後說:這些是刑事法律,這些是刑事程序,這些是管理外國投資企業的法律,這些是管理外國投資企業法律的實施細節,等等。這提供給被統治者一個準則在具體的時日你可以做甚麼,你不可以做甚麼。但是第二天或下個星期,政府改變了主意,不再喜歡某項法律,他們(政府)就會對你做出些甚麼事情來。然後你為自己辯護說:請等一下,法律上是這樣規定的。
「這其實是毫無意義的。
「中國法律的涵義,法律唯一的涵義是由某一天共產黨怎麼說來決定的。當我們涉及所謂的司法體制,當我們涉及律師是否有權選擇為誰辯護,當我們涉及律師是否能夠接手案子當客人選擇他們作為律師時,在這些方面是根本沒有進步的。」
安世立接著說:「我是加拿大律師人權觀察」(Lawyers』Rights Watch Canada)的中國國家監督員。我們估計大約有一百到兩百個中國律師今天被關押在中國的監獄,僅僅是因為他們表達與中國政府不同的言論,或者從事不受政府所歡迎的事情。
「除了法輪功修煉者以外,那些中共體制下普通的罪犯也是應該引起我們關注的。很多被判有罪的刑事罪犯根本就不是罪犯。因為體制不健全,警察的調查最主要的就是刑訊逼供,沒有任何適當的審判程序。他們幾乎沒有權利,法庭上的判罪率乎是百分之百。
「他們中的許多人被處死,在中國有各式各樣的人權虐待。我接受聯合國的說法有三分之二的被酷刑虐待者是法輪功學員。
「這裏,我想強調兩點。第一,在中國發生的所有的人權被踐踏的事情都應該被曝光,應該遭到反對。第二,(中共)對法輪功所犯的罪,在活摘器官被揭露之前,根據法律的定義已經構成「群體滅絕罪」。「群體滅絕罪」和「活摘器官」這樣的反人類罪行已經超出了人類想像力的範圍,沒有任何一種罪行或人權虐待可以與之相比。」
*任何可以揭露中共惡行的事情都值得去做
針對記者提出的,人權聖火的傳遞有甚麼意義的問題,安世立認為任何可以揭露北京當局的罪惡行徑的事情都是值得去做的。
安世立說:「問題的關鍵是信息。世界上的人們必須要了解信息。在做出行為之前,他們必須要得到信息,了解所發生的事情。任何可以揭露北京當局罪惡行徑的事情都是值得去做的。」
安世立接著說:「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和一九三六年納粹德國奧運的相似之處是非常令人不安的。納粹無疑是這個星球上最惡劣的人權踐踏者。國際奧委會在一九三六年將奧運會授予了柏林。人們後來會說:我們真的不知道。我們知道希特勒說了很多關於猶太人的壞話,我們知道他在德國壓制言論自由,但我們不知道他焚燒了那些猶太人,等等。」
當記者問道:「當現在歷史在上演同樣的一幕,當越來越多的西方國家和人士知道中國所發生的事情,您認為他們是否將面臨著道義和金錢上的選擇?」
安世立說:「在我看來,也許我對人類有著太好的印象。你知道在中國古代對人性是善還是惡有過爭論。我想我是樂觀的。我總認為人的基本本性是善良的,而且行為應該是正的。今天我們所面臨的問題是信息的問題。大多數西方人士,他們沒有得到信息。非常不幸,西方政府中的一些無原則的官員,他們出於經濟的利益,出於看好在中國贏利的前景,對中國所發生的人權迫害他們沒有任何的關注。
「直到最近,他們還是守口如瓶。普通百姓沒有聽說過這樣(活摘器官)的事情,普通的加拿大人從來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情,他們對北京政府懷有好感,因為某些政府和主流的媒體都美化和吹捧北京的形像,以及它所取得的成就。他們甚至有這樣的印象,說中國的人權得到改善。
「我不認為普通百姓在良知和金錢之間作出過選擇。他們還沒有選擇,因為他們首先應該得到的是(有關要做出選擇的)真實信息。」
「現在關於活摘器官的消息在往外傳,並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我們必須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些消息。
「但是外部世界的人今天不能說:我們不知道北京在幹甚麼,我們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情,我們不知道器官被活摘。消息已經傳出去了。現在這個時候,我想國際奧委會可以做的唯一符合道德的事情就是取消北京的奧運會資格。
「當世界各國的媒體現在湧向北京去製作那些表現燦爛的舞蹈者,表現不可思議的建築,表現鳥巢運動場的時候,我們不應該去為比希特勒還邪惡的政權塗脂抹粉。
「與奧運火炬同時開跑的人權聖火是讓更多人了解真相的獨創方式。
「人權聖火的傳遞讓世界的人們謹記:與北京奧運會火炬同時傳遞的還有人權的火炬,這是對北京『血腥奧運』的抗議。奧運會不應該與反人類罪行同時發生。」
安世立簡介:
科來福•安世立(Clive Ansley)是執業大律師,「加拿大律師人權觀察」(Lawyers』Rights Watch Canada)的中國國家監督員,參與加中關係研究四十餘載,他本人在中國從事過律師職業十四年。同時他作為專家證人向加拿大、美國和歐洲多個國家的各級部門提供有關中國法院以及司法體制方面的專家證詞。安世立能讀能說中文,被譽為中國通。安世立現任「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北美分團團長。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7/9/12/89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