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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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在看《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中,師尊在談到澳洲學員越洋到美國開法會,花費了六、七十萬路費時講:我們大法的資源就那麼多。內心頗有感觸:我們每個大法弟子無論經濟狀況如何,在世間都有一份或多或少的收入,而無論屬於我們個人的資產到底有多少,它其實首先都是大法弟子的資產,也就是整體大法資源的一部份。我們是不是應該從這個角度來看待表面上屬於我們個人的財富呢?

那麼引申一下理解,我們每個大法弟子自身所獨具的各類技能,體能,特長,學識能力,社會條件與地位,更包括每個大法弟子的時間精力,是不是同樣是大法資源中的一個組成部份呢?然而很多時候,我們卻有意無意間把這些真的當成了個人的能力,私有的財富,並沒有從內心真正認識到這是大法賦予每個大法弟子的,是為了救度眾生的責任、使命而造就的。

當我們在整體配合中發生矛盾而產生隔閡時,當我們覺的自己如何如何時,也就是執著自我時,我們是不是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根本上擺正關係並正念對待?這樣是不是就很難最大限度的發揮大法整體資源的作用?是不是還是私的因素、角度還在起作用呢?

這方面的問題師父提醒過我們:「有的在這方面能力強一些,有的在那方面能力強一些,你可不要因此而想入非非,你說我有這麼大本事啊,怎麼怎麼樣,那是法賦予你的啊!你達不到還不行呢。正法需要使你的智慧達到那一步,所以你可不要覺得你自己怎麼本事。」(《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個人體悟,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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