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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煤氣公司非法勞教李燕並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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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山西省太原市法輪功學員李燕在太原煤炭氣化集團總公司(簡稱氣化公司)太原市煤氣公司技術科工作。李燕因聲明堅持信仰,被氣化公司公安處非法勞教一年。在李燕被非法勞教期間,公司不法官員非法開除其公職。目前已走出勞教所的李燕失去了生活來源。

99年7月20日前公司裏有許多人都看過大法的書,公司有的宿舍區也有煉功點,很多人煉。7月20日後,氣化公司煤氣公司官員緊跟中共迫害法輪功。

2000年1月17日李燕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被氣化公司公安處接回送到太原市看守所行政拘留,同時煤氣公司將其開除邪黨黨籍,撤銷科長職務,煤氣公司人事科將其工資扣至普通人員的工資,所有的職稱、職務工資、獎金等全部扣光。

2000年7月10日李燕向煤氣公司黨委辦公室交一份聲明,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並索要大法書籍等,7月13日煤氣公司叫來太原市公安局經保處公安審訊,煤氣公司公安科配合市公安局抄家,並將她刑事拘留,期間煤氣公司經理宋光珠因迫害無辜受惡黨獎賞,爬升為氣化總公司總經理,煤氣公司經理、書記換成唐軍。

2001年2月1日上班時,李燕被單位及宿舍區所在地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公安分局和平南路派出所騙至派出所,審訊時才知被氣化公司總工程師崔桂忱舉報。氣化公司公安處報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公安分局下令抓人,將其綁架至太原市看守所刑事拘留40天後勞教一年。其後李燕被投入山西省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被延教3個月又加期1個月。

2002年5月上旬煤氣公司黨委副書記程東明、人事科科長宋彩英、公安科科長李奎興去勞教所,宋彩英聲稱公司要裁掉閒散人員,三人去了又做了所謂的「轉化」工作

從勞教所回去後煤氣公司經理唐軍召開公司黨政聯席會、人事科科長宋彩英操作,逼著參加會議的每個人表態同意開除法輪功學員李燕,同時人事科科長宋彩英上報氣化公司人事處,叫氣化公司董事長麻祿鬥簽字,麻祿鬥身為總公司黨委書記無奈下簽字,後遭報(總公司亞行貸款2億花費不明被高檢、中煤總公司調查1年後退休)。

2002年5月29日李燕在出勞教所的第2天去煤氣公司經理唐軍辦公室報到上班,唐軍說「你被除名了」、「找人事科宋彩英辦除名手續」。李燕在技術科的辦公室已被別人使用。李燕不承認這一非法迫害。從此失去了生活來源。

2002年底煤氣公司經理唐軍由於迫害大法得骨髓瘤遭報應,開始了每週換血、化療、大把吃進口藥、住院的日子,花費公司巨額醫藥費,直至2007年初實在無法上班,公司才換了經理,現任經理夏文超。唐軍現已病入膏肓。

迫害8年來李燕不斷找氣化公司煤氣公司參與迫害的有關人員講真相,揭露迫害,但是他們為了既得利益,跟隨邪黨。在當今3000萬勇者三退、全民覺醒之時,再勸太原煤炭氣化集團總公司太原市煤氣公司為了總公司上萬職工的生命,為了你們這些當權者個人及家人的生命,停止迫害大法,恢復法輪功學員的工作,使更多的生命能夠得救而選擇「真、善、忍」,選擇三退,選擇未來。

講真相電話:太原市煤氣公司現任經理書記 夏文超 手機13903408883 辦公0351-6019585 0351-6185618

太原煤炭氣化集團總公司董事長 :王良彥 辦公0351-6019396 總機0351-6064651轉

太原煤炭氣化集團總公司總機0351-6064651

參與迫害者:原太原煤炭氣化集團總公司董事長 :麻祿鬥
原太原煤炭氣化集團總公司總經理: 宋光珠
原太原市煤氣公司黨委書記:楊玉瑛
原太原市煤氣公司經理:唐軍
太原市煤氣公司黨委副書記:程東明
太原市煤氣公司人事科科長: 宋彩英(女) 手機13934048289 辦公0351-6043132
原太原市煤氣公司公安科科長:李奎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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