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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東西湖黃麗華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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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黃麗華,女,36歲,99年4月得法,她得法前曾是一個癌症病人,手術後身體出現異常反應,斑禿、失眠、心情煩躁、身體一天不如一天。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有明顯的好轉。可是她卻遭到中共邪黨野蠻的迫害。以下是她被迫害的經歷。

1999年7.20邪黨開始全面迫害大法,她為了說句公道話99年11月去北京上訪,後被當地派出所接回,送東西湖拘留所非法拘留。在拘留所期間,當地派出所曾多次提審,恐嚇威逼她交待。東西湖公安局副局長曾威脅她,如果不老實交待把她送北大荒去。

在拘留所裏警察指使犯人無故打法輪功學員,她和十幾名法輪功學員一起反迫害,拘留所的警察唆使犯人扒掉她們的衣服只剩內衣,光著腳,在零下幾度的水泥地上罰站,犯人還不停往她們腳上潑冷水,法輪功學員和她們講道理,警察就指使犯人用膠把學員的嘴粘住。一直持續了十幾個小時。15天的非法拘留,她家被強迫交了300元錢,拘留結束後她又被轉到東西湖氣象局洗腦班迫害。洗腦班人員用株連政策迫使她家裏所有親人來做她的「轉化」工作。洗腦班強行讓學員承擔一人一天40元的生活費,參與迫害的有原洗腦班的負責人林正興(現東西湖區人事局局長)、黃雁飛等20多人。

2000年6月她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後又被當地非法拘留並送警校洗腦班迫害將近一個月。

2001年12月20日,一群惡人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對她進行綁架,在東西湖團結小區居委會主任張某的帶領下,由派出所長郭某親自指揮帶人撬開她家的門,幾個惡警衝進她家,把她綁架到車上,當時她的內衣被撕亂,頭被撞破。那些人污衊說她要自殺才撬門的,居委會主任在她家裏非法抄家,搜走了她家的法輪功書,交給政法委「610」報功領賞。他們勾結法院私設公堂,把黃麗華送進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關押18天後又繼續送洗腦班迫害。

2003年6月,祈家山居委會成員黃文芳,街辦610王春燕等人多次上門騷擾沒有碰到人,她們便告到區政法委610,勾結派出所非法抓人。6月9日在物業管理人員謊稱查水錶,騙她開門,6個便衣強行帶人,僵持了近2個小時,她7歲的兒子放學回家抱著媽媽嚇得大哭,後她丈夫回家,他們哄騙她丈夫說所長找她談話,沒事就讓她回來,又把她非法抓去迫害。

幾年中,惡黨對她的迫害手段包括:跟蹤、監視居住、監聽電話、無故騷擾、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抓捕、綁架、關押、非法勒索(幾年累計1800元),非法抄家、搜身、搶劫財產、威逼口供、精神洗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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