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耀的惡行在明慧網兩次被曝光勸善,他看後不醒悟、不思悔改,而且很囂張,繼續作惡。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晚,金光耀接舉報電話後,綁架了在公路貼「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標語的齊山鎮張家院村法輪功學員吳秀芹、王春梅,然後劫持到霞塢公安分局,惡警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踢得她們全身青紫後又電擊迫害,後非法勞教三年。張家院村張洪春因寫幾張標語,也被金光耀抓進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半夜,金光耀帶領幾個惡警壞人又到齊山鎮小吳家村爬牆入院破門入室,強行綁架郭建榮送大霞塢公安分局酷刑迫害過電,第二天送招遠看守所迫害,被勞教一年,因病監外執行。同日後半夜金光耀帶幾個惡警壞人,開警車翻牆入院,砸破屋門入室,綁架了齊山鎮大吳家供銷社李翠娟,把她劫持到大霞塢分局後送嶺南金礦洗腦班,並非法抄家。惡警開著公安旗號的警車,但沒有一個人出示身份證明,也沒有逮捕證、抄家證、拘留證,更沒犯罪事實,不符合法律程序,完全是非法行為,和土匪無別。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光耀在大霞塢集上又綁架夏甸鎮英莊夼村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書文。金光耀迫害法輪功學員作惡達到瘋狂程度。
金光耀和幾個壞人幾年來做惡多端,不但綁架畢郭鎮的法輪功學員,而且還綁架齊山鎮、夏甸鎮和棲霞市的法輪功學員。
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法輪功學員是罪不容恕的,正告金光耀和一切惡警、壞人:你們要懸崖勒馬,不要助惡為虐了,給你自己、家人和後代留條後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