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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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

  • 致雲南玉溪國保的警察及610

  • 何益興、張月芹朋友的投訴意見

  • 致雲南玉溪國保的警察及610

    文/玉溪大法弟子 鄧智旭

    我流離失所快兩年了,可是前不久居然聽說你們在京奧期間又在大費周章的要抓我「歸案」,真是讓我覺得可氣又可笑。我一個農村長大的平民女子,一個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不會去偷也不會去搶,更不會去傷害任何人,甚至連一草一木都不忍心傷害,兩年來,竟然「勞煩」你們這些人不斷的興師動眾,為此也不知你們糟蹋了多少惡黨從老百姓那兒敲詐來的血汗錢。你們自己想想,幹這樣的事荒唐不荒唐。

    在這裏我也想對你們說兩句話,也算是對你們如此「關懷」我的回報吧。

    過去邪黨把警察叫做「人民警察」,還拍了部電影叫《今天我休息》,表現「人民警察」如何如何的尊老愛幼,扶危濟困。當然今天你們都知道了,人們說你們是「流氓警察」,也有人把你們比做德國希特勒時代的納粹的「蓋世太保」。你們自己也都清楚,你們維護的其實不是「人民」,而是你們的老闆----惡黨。你們當中的某些人,實質上就是惡黨豢養的咬人的惡犬。

    你們的老闆─中共惡黨也是自稱「為人民」的,實際上它是在對人民的無惡不做中維護著它自己的非法政權。今天,你們當中的哪一個敢在你們的政治學習會上喊一聲「人民的利益高於黨的利益」,你們也就不用想在那個圈子裏混了。惡黨是不會為人民的,而你們是服務於惡黨的,這就是你們工作的本質。你們想想我說的對不對?

    在這裏我說的不是你們本身,而是說你們所從事的職業的實質。當然,對老百姓而言,你們在維護惡黨所幹的那些壞事,所以說你們是惡徒也不為過的。

    當我的丈夫因實踐真、善、忍的信仰被你們投進監獄不分晝夜的當作奴工驅使;當我的姐姐因實踐真、善、忍的信仰被你們抓到監獄受盡折磨;當我實踐真、善、忍的信仰,被你們逼迫的流離失所;當我們的家人被你們威脅恫嚇、心驚膽顫的度日如年,你們真的覺得那是在「為人民」嗎?你們真的覺得那是對「不法分子」的「打擊與震懾」?你們真的覺得理直氣壯、有恃無恐、威風八面嗎?

    面對你們所幹的一切,你們叫我這個顛沛流離中的弱女子稱你們是甚麼「懲奸除惡」的英雄?或者是甚麼「扶危濟困」的好人?你們自己都會覺得這是諷刺吧。所以我想還是稱呼你們「惡警」、「惡徒」更符合事實,也是對你們的尊重。

    你們也不要覺得我因你們對我及我的家人的迫害而會恨你們。

    今天中國的這個社會的確是充滿了恨,可是恨不存在於修煉人這裏。我作為一個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有作為修煉人面對這一切的態度。

    我是一個柔弱女子,可是我有信仰,並且能用我的生命去實踐這個信仰,領悟這個信仰。這一點你們理解得了嗎?

    不錯,惡黨會抓人,惡黨也會殺人,惡黨更會折磨人,惡黨還豢養了一大批像你們這樣的惡警。可是,難道因此我就不應該有自己的信仰;難道因此我就必須拋棄人性中最光明的東西苟活世上,來換取不被惡黨虐殺、不被惡警抓打嗎?

    人世間的風光與光宗耀祖不是我的追求,更不會通過做惡來獲得。人來世一生究竟為的是甚麼,人死的時候究竟能帶走甚麼,世俗中的常人不懂,可修煉人是明白的。

    歷史上唐太宗讓唐三藏還俗當他的宰相,唐三藏不幹,還是要做他的取經僧。他可不看重世間的榮華富貴,就連當朝的皇上也無法動搖他的信念。為甚麼?故事中的唐三藏為到西天取得真經歷經千難萬險,多少妖魔捆他綁他要吃他的肉,他恨那些妖魔了嗎?沒有。這就是修煉人的心態:「我們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東西,而我們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除非修煉。」(引自《轉法輪》

    我不恨你們。宇宙的法則在平衡著一切,並且已經平衡了一切,我還需要去恨你們嗎?不需要了。這世上沒有白佔的便宜,也沒有白吃的虧,任何行為都有它的後果。但你們要明白,我不恨你們不是要和你們套甚麼近乎,更不是求你們甚麼,可這不等於你們不用面對你們所幹一切的後果。今天跟你們講這些只是為了救你們,讓你們清醒而已。

    其實你們就是找到了我,綁架了我又能怎麼樣?你們不遺餘力的迫害了九年,你們不是已經迫害了那麼多大法弟子,你們對哪個手軟了,對哪個網開一面了?不是有三千多大法弟子已經被你們迫害致死了嗎?可是就是在這種嚴酷的情況下,法輪大法卻洪傳世界,更加深入人心。你們看一看,當初真正堅信大法的,今天亦然堅定不移;當初對法輪功不了解的,卻因惡黨的迫害了解了大法,又走入到大法的修煉中來。你們的所作所為只是讓更多的人認清了這個黨的邪惡本質。

    邪黨污衊法輪功為「反革命組織」,可是今天人們都知道「邪黨」才是真正的阻擋歷史前進、中國發展的擋路石。邪黨天天叫嚷著要改革,為甚麼要改革,落後了嘛!可邪黨卻在九年的迫害法輪功中,幹盡了壞事,不僅消耗了龐大的國力,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問題和危機,給它自己定下必然滅亡的未來。

    我們是被你們無辜迫害的。難道你們就不知道你們做了那麼多的惡就是在坑害自己嗎?當「真、善、忍」被壓制,當邪黨的「假、惡、鬥」在光天化日下橫行,有誰會從中得益?我告訴你們,所有的中國人都被這個邪黨坑害苦了,包括那些被邪黨搞進去的人:股市崩潰,樓市崩潰,經濟危機,生態危機,道德危機,誰人不在其中?雪災、洪災、震災,大難來時窮人與富人,官吏與平民又有甚麼區別?!

    人在社會上的努力一定是為了自己獲得生活的幸福,你們也不會例外。然而你們為了「幸福」的努力卻在給我和我的家人造成巨大的災難,你們知道嗎,通過對別人做惡來獲得自己的安逸如同人們所說的「飲鴆止渴」,片刻的安逸過後接踵而來的可是肝腸寸斷的痛苦與死亡。你們是有惡黨給你們的「特權」,你們是可以得意你們的人際關係,呼風喚雨,你們的錢、權怎麼來的?有了這些你們就真的自在了嗎?你們執行邪黨任務中的煩躁、鬱悶,你們放縱自己而形成的惡習陋習,邪黨為了控制你們讓你們每天都浸泡在謊言的欺騙中,升職、加薪、特權的利誘中,貶斥、降級、脫警服的恐嚇中……還有更可怕的大惡報在後面跟著哪,這一切都使你們越來越不明白人生真正的意義是甚麼。

    我知道,你們實際上過得很辛苦。與惡魔為伍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佛家是重緣份的,人與人之間要是沒有緣份的話是不會發生關聯的,不管這過程表現出來的是恩還是怨。我與你們之間沒有任何個人恩怨好惡,而是發動這場荒唐迫害的邪黨使我們在這場大戲中成了對立的雙方。

    從古到今,在人世間演繹的大戲裏,善惡的對立最後都得到各自不同的結果。唐僧不恨捆他綁他要吃他的妖魔,可故事的結局是唐僧得到了正果,妖魔們卻被掃蕩除盡。我知道你們是被利用的,所以我更希望你們擺脫被惡魔利用的可怕結局,真正的清醒起來。

    真正的清醒起來吧,用你們的智慧掙脫被邪黨灌輸的謊言,用你們的人性去了解大法的真相。當你們明白的那一刻,你們就能真正的看到未來。

    我的這番話是發自內心的,是真正的珍惜你們,珍惜你們的妻兒老小,珍惜你們為人一世的不易。你們可能說惡黨對你們好,其實我知道你們內心也知道這個惡黨不好,你們不過是在互相利用罷了,可是你們知道嗎,你們被惡黨利用,從它那裏得到的只不過是暫時的一點物質利益而已。付出總是有回報的,我得到的是師父給予我生命的昇華;得到總是要付出的,到你要付出的那一天,你知道你將付出甚麼?千萬別忘記中國的古訓:「善惡有報」,這可是天理啊。

    再說一遍:真正的清醒起來吧!


    何益興、張月芹朋友的投訴意見

    唐山各級公、檢、法、610工作人員:

    你們好。

    我們是何益興、張月芹的朋友,我們本著對各位的信任,針對唐山市路北分局陳紅及其隨行警察的違法行為向你們進行投訴,並希望你們能夠真正按照中國現行法律秉公執法。

    2008年7月10日,路北分局國保大隊陳紅及八、九個警察(一個穿警服,其餘便裝)闖到西山樓何益興、張月芹夫婦家,動用兩輛消防車分別駕雲梯到六樓,將何家南北陽台的打碎玻璃,撬壞門窗,強行入室抄家,並把何益興、張月芹夫妻二人帶到了路北分局關押。隨後,又抓走了正在上班的二女兒何豔,女婿孫鋒利。在沒有任何家人在場的情況下,搶走家中60多萬元現金(張月芹大女兒與人合夥做生意的資金和兩位老人的養老金)、一輛麵包車及許多私有貴重物品。當家屬向陳紅索要那60多萬元現金時,陳紅卻說:「錢不給了。」後來有警察毫無根據的說甚麼「錢是國外匯來的活動基金」,後又改口說是「非法集資」,變來變去,信口開河,總之就是不想還錢。

    2008年10月6日,張月芹親屬到檢察院詢問情況,得知此款根本沒作為證據移送檢察院,可是陳紅現在仍扣押著此款,不肯把錢歸還原主。

    2008年7月15日,家人回家時發現地下室的門被撬壞,只好花了三百元錢把門和鎖修好。後來到路北分局核實此情況,分局承認是他們幹的。

    2008年7月29日上午,路北分局誘騙張月芹的大女兒去路北分局,並毫無理由的把她關押在長寧道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我們指控唐山路北分局國保大隊陳紅等人:

    1、沒有家人在場的情況下,抄走私人大量錢物且不開具任何手續,不經家屬核實簽字。根據《刑法》第245條規定,構成了非法搜查罪。憲法第39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濫用職權。非法拘留張月芹的大女兒,企圖達到恐嚇家屬不敢再去要人要物的目的。

    3、超期羈押。依據法律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是一個半月,特殊情況不超過二個半月。可自7月10日至今已超過3個月時間。

    我們請了維權律師,給張月芹一家人做無罪辯護。可是8月13日,唐山第一看守所,以所謂「上級規定」等種種理由拒絕律師會見他們。據正義人士透露,張月芹在看守所遭「死人床」等酷刑折磨。

    目前何豔被非法關押在唐山開平勞教所,沒有任何理由的被勞教兩年。9月27日,律師和家人接見都被勞教所無理刁難、拒絕。

    我們指控唐山第一看守所和唐山開平勞教所:違反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六號)第三十三條關於律師有權會見的規定。

    所有抓捕法輪功學員都冠以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是完全不成立的。目前中國現行的所有法律條文,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邪教定義的內容與法輪功不沾邊。「兩高」的司法解釋違憲屬無效解釋,因為「兩高」只有司法解釋權而無法律解釋權,無權解釋甚麼是邪教或邪教組織。而「刑法」第三百條的具體解釋權歸全國人大常委會。而且全文內容中根本沒有提及「法輪功」三個字,怎麼能作為判決法輪功學員有罪的法律依據呢?

    公安部(通知)公通字[2000]39號文「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正式公布了14種邪教,根本沒有提及法輪功。法輪功更沒有破壞法律實施。如果要說破壞法律實施,具體破壞了哪項法律的哪一條哪一款的實施?造成了怎樣的破壞後果?如何實施破壞行為?破壞的程度又是怎樣?也就是說所謂「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是在沒有法律事實的前提下做出的結論,是典型的枉法。

    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被非法定性,沒有經過「全國人大」和正常的法律程序,完全是江澤民私人以共產黨總書記的身份,利用公安部發通告,違反國家法律程序的私人行為,是違法的。

    法輪功學員在中共恐怖的高壓下,在面臨失去一切甚至是生命的痛苦中,依舊堅持著「真、善、忍」的信仰,堅守著人類賴以生存的道德良知,他們是中國人真正的脊梁!法輪功學員遭受殘酷迫害後依然慈悲寬容的對待迫害者,希望喚醒他們沉睡的良知而不再被利用來犯罪。這寬廣的胸懷和偉大的舉動,感動了一批有道德良知和有正義感的律師,敢於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還有更多官員和正義之士站出來在為法輪功鳴冤。國際社會和國際媒體也開始高度而廣泛的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中國人常說:「識時務者為俊傑」。那麼甚麼是真正的「識時務者」呢?請不要因為眼前的既得利益而失去長遠的利益,甚至是生命的未來。前車之鑑,中共歷來就卸磨殺驢:文革結束時,在全國軍管幹部中有17人、警察793人共810人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為矇騙家屬給一張「因公殉職」的通知單,以隱瞞內幕,殺人滅口。當時的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看著自己在迫害老幹部的案卷上的那些簽字,知道罪責難逃,在追查開始之前就畏罪自殺了。你們依據上面命令和所謂司法實踐中的慣例參與到迫害中,當歷史開始對迫害者進行審判的時候,所有你們的簽字,都將成為參與迫害的罪證。作為法律人不能褻瀆法律的神聖,要為自己負責,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啊!

    各位的職責就是依據法律秉公執法。真心希望各位,在這個中共高層意見分歧,時局動盪的特殊時期;在這個天災人禍不斷,天象警示世人的關鍵時刻,守住你做人的良知,守住你職責。讓我們共同維護法律,共同維護道義,共同撐起中華民族的希望。

    我們強烈要求立即無罪釋放何益興、張月芹、何豔、孫鋒利!對所有參與辦案的人員濫用職權、執法犯法的行為追究其責任,依法嚴懲!

    何益興、張月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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