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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營口李鳳美受迫害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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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

一、得法受益 屢遭迫害

李鳳美,女,1965年生,原是營口市熊岳高中一名優秀的英語教師,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九九年七二零後,李鳳美多次遭邪黨惡徒綁架,先後被熊岳公安分局、蓋州市拘留所、營口教養院、鱍魚圈第三看守所及遼寧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殘酷迫害,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幾度生命垂危。

李鳳美得法前體弱多病,脾氣暴躁,婆媳之間關係緊張。剛接觸大法,身上多處頑疾就不翼而飛,因而堅修大法。修煉後她嚴格按照大法要求自己,不斷提高心性,與人為善,在家庭、學校、社會中都有很好的口碑。

二、北京上訪 隔離審查

1999年4月25日,在得知天津部份法輪功學員因煉功無辜被毆打並非法抓捕後,李鳳美為了向政府講明真相,依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進京上訪。回來後,當地輔導員同修和去北京的同修在一起切磋應不應該去北京上訪,邪黨將此次法會定為「遼南事件」。後來由熊岳鎮政府出面以開會為名,將本地去北京和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和部份輔導員騙到熊岳鎮政府,由上級公安部門的人進行秘密隔離審查。李鳳美當時提出抗議,說他們侵犯人權,因而他們把李鳳美當成重點人物進行長期監視。其實在此之前李鳳美一直在家自修,但覺得這麼好的功法不應該被禁止,於是才開始到煉功點學法並參加戶外集體煉功。

三、「七二零」 被綁架

1999年7月20日,邪黨開始公開迫害法輪功。當日,李鳳美在晨煉的時間到戶外煉功點去看了看,被蹲坑的警察發現,當天被從學校帶到熊岳公安分局,關押了近八個小時。在那看到了警察挨家挨戶收的大法書和師父法像。

四、高壓逼迫騷擾不斷

自從99年邪黨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李鳳美家中電話一直被監聽,住宅被監控,各級部門不斷上門或到單位找李鳳美,逼她放棄信仰,有關部門還不斷給學校及家屬施加壓力,迫使他們一同逼迫李鳳美放棄修煉。期間,單位迫於上面的壓力,打算要李鳳美停課並預謀把她關入洗腦班,學生們得知後,以罷課、轉學聲援李鳳美老師。後教委副書記李權和熊岳高中校長於家生到李鳳美家說:由於她不放棄修煉,他們的烏紗帽將保不住,你們修煉人不是替別人考慮麼,這回替我們考慮考慮吧。李鳳美一時被人心帶動,違心的寫了不煉的保證。

李鳳美覺的自己愧對師父,愧對良心,想到自己身心受益,連一句真話都不敢講,怎配為人師表。於是決定從哪兒跌倒就從哪爬起來。她先在明慧發表了重新修煉的嚴正聲明,隨後一連又給校領導、蓋州市教委、熊岳公安局分別寫了三封公開聲明信,嚴正聲明:高壓下所寫的不煉的保證作廢,師父是冤枉的,大法是正法,我要堅修大法到底。

熊岳高中校長於家生、教委副書記李權怕受株連,給蓋州市公安局打電話,蓋州市公安局和熊岳公安分局警察聯合出動,於2001年9月24日闖入學校綁架李鳳美。當時熊岳高中正軍訓,幾乎全校師生都在操場上。惡警想偷偷將李鳳美帶走,李鳳美乘其不備跑進教學樓的二樓外語辦公室,並尋機迅速從窗口跳到陽台上,向全校師生曝光了惡徒的陰謀。幾乎全校師生見證了此事。

李鳳美被綁架至蓋州市拘留所,惡警說李鳳美公開為法輪功鳴冤叫屈。李鳳美認為說真話沒錯,並堅決抵制迫害,絕食5天被無罪釋放。其丈夫被拘留所惡警勒索3500元錢。

五、強行綁架 洗腦「轉化」

2002年7月20日,熊岳高中放假的第一天,校長於家聲欲將李鳳美騙到學校再綁架到洗腦班,被李鳳美識破、拒絕。於是惡徒吳利華帶領片警闖入李鳳美家,當著十三歲孩子和七十多歲老人的面,強行綁架李鳳美。李鳳美大聲喊著:「鄰居快來看哪,警察抓煉法輪功的好人了。有的人被抓後不知去向,我有一差二錯一定是他們害死的,快告訴我的親朋好友。」惡警將李鳳美綁架至營口洗腦班。

惡警抓李鳳美的理由,竟是因為她的口才和在社會中的好名聲,所以他們要不惜一切代價「轉化」李鳳美,使其成為它們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工具。李鳳美拒不「轉化」。惡警欲將李鳳美非法勞教,因李鳳美已懷孕近兩個月了,洗腦班的惡人竟要求醫生強行墮胎。但醫生明確表示,李鳳美的身體已經不適合再做流產了。李鳳美也義正辭嚴地正告他們,你們沒有權力這麼做,出一切後果你們要負法律責任。洗腦班惡徒怕擔責任,決定送李鳳美回家墮胎。

7月25日熊岳公安分局、熊岳高中、光華街三家的有關責任人到「洗腦班」將李鳳美接回,直接送到當地熊岳二院,再次要強制李鳳美墮胎。李鳳美被迫在7月30日晚間跳牆離家出走。

六、被迫流離 秘密抓捕

李鳳美流離後,惡警還在秘密通緝她,抓不到李鳳美就去抓她的兩位姐姐李鳳珍和李鳳芝(也煉法輪功),她的兩位姐姐也被迫流離一段時間,回家後被又抓到洗腦班迫害。李鳳美腹中的胎兒由於經受不住這種顛沛流離的生活,也不幸夭折,當時各地惡警都在抓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李鳳美經常輾轉到不同的地方。

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九,在一暫住處,營口國安局等一群警察將住處包圍,並用萬能鑰匙半夜開門而入抓人,屋內的人被逼跳樓逃生。李鳳美跳下後當時就昏過去,大約四個小時後才醒過來,右臉部留下兩寸長的傷口,骨頭都露出來了,右肩胛骨骨折。她被抓到派出所,後來走脫。

七、非法關押中歷經魔難

1、被綁架 屢遭毒打

2003年8月21日,流離失所的李鳳美在營口市鱍魚圈因被惡人舉報,片警來查戶口,因沒帶身份證被誤抓到海東派出所,後又被送到國安局,因抗議無故抓捕並拒絕戴手銬,遭到國安局一位姓李的較胖的警察毒打,同時被抓的王慧敏出面制止,也遭其毒打。被送到國安局後兩人被隔離審問,李鳳美聽到警察打王慧敏的聲音,就大喊「警察打好人了」,遭到一黑瘦警察的毒打。審問時,李鳳美拒絕回答任何問題,為了讓她說話,警察將手銬打開,李鳳美就向他們講真相,他們又要給戴上,李鳳美拒絕戴手銬,被三個警察蒙上厚棉被毒打致不能動彈。當時值班四人只有一位年紀稍大的沒動手。

後來被非法綁架至鱍魚圈看守所,關押了一年零一個多月之久備受折磨。當天李鳳美就提出絕食抗議,後來因不配合照像,被看守所警察趙偉一個耳光打的左耳軟骨骨折並出血,王慧敏阻攔,也被趙偉一個耳光打掉了一顆門牙。像沒能照成。

大約三、四天左右,國安局一個自稱「黑三子」的副局長帶領國安局三個警察提審李鳳美,試圖給李鳳美照像,因不配合遭該副局長及其手下和看守所管女號的朱管教的輪番毒打(抓住雙肩往牆上撞;用膝蓋踢小腹;撕扯頭髮;連續扇三十多個嘴巴子)。致使李鳳美一直處於昏睡狀態,渾身疼痛,發燒咳嗽,整個頭發沉、發脹、發麻,睡覺需要不停的換姿勢,否則疼痛難忍,眼睛疼痛、發熱,視物不清,渾身起滿密密麻麻的丘疹,不能行走,噁心,低熱,兩肋內痛。毒打後有警察問副局長,筆錄還沒做呢,怎麼辦?該副局長說,法輪功的案子好辦,隨便編吧。

2、絕食抗議 慘遭迫害

李鳳美被綁架到看守所當晚就宣布絕食抗議無故被抓、被打。大概第七天,在管教辦公室,獄醫高日正給李鳳美打不明點滴,第二天第一次對李鳳美灌食,也在管教辦公室。兩個管教趙偉和張星強行將李鳳美按在椅子上,獄醫高日正從鼻孔下的管,灌的是奶粉和鹽水,趙偉又故意多加了精鹽面,奇渴無比。另一同修王慧敏在號裏被灌食。第二次灌食時還是他們三人,高日正剛把鼻管插入,不知碰到甚麼器官,李鳳美突然發出慘叫,疼痛難忍,趙偉、張星立即鬆開手,李鳳美隨手拔出管子,管子拔出時管底部被血染紅了,不是最底處。又換右鼻孔,不知灌的是甚麼東西,隨後嘔吐出來。因未得到及時治療,導致下身流血,此後半年未來月經。腹部有硬塊疼痛,獄醫高日正撒謊說硬塊是骨頭。

後來有一次出現不明原因腹痛,疼的渾身大汗淋漓,高燒四十多度不退,全身不停抖動,被送鱍魚圈區醫院搶救醫生告知此人病危,馬上通知家屬,但家屬未接到任何通知。獄醫高日正一再掩蓋病因,推卸責任,於是李鳳美將所受迫害當作臨終遺言講給醫生和三位看護人聽。三位看護人二位是小武警,另一位是即將出監的瀋陽的一位翻譯。在治療期間,獄醫高日正往點滴中加不明藥物,當時值班的年輕女大夫質問高日正:這種藥加這麼大劑量,出了事誰負責!我剛畢業,出事我承擔不起,我得找主任。中年男主任檢查腹部後讓獄醫領李鳳美做B超,但高獄醫並未領去做B超,而是在李鳳美高燒未退的情況下偷偷把李鳳美拉回看守所。後來李鳳美記憶力逐漸喪失,懷疑是高日正在點滴中加的是破壞神經系統的藥。高日正原是鱍魚圈區醫院的外科主任。

大約在絕食第九天左右,李鳳美和王慧敏被送到鱍魚圈區醫院打點滴,中午時警察於立權出去吃飯,曹管教一人留下看守。因二人要上廁所,曹管教將扣在床上的腳鐐打開,等於立權回來再去。後來曹管教睡著了,二人走出醫院,李鳳美被於立權撞見帶回醫院。回來後遭到曹管教發瘋似的毒打,好多患者家屬看到此一幕。

3、同修走脫 惡警迫害

李鳳美受迫害一事後被上明慧網,打人的上了惡人榜了。此後曹管教、朱管教和趙偉等由於王慧敏走脫,迫害真相在明慧曝光,經常迫害李鳳美,採用株連政策迫使在押人員打罵李鳳美。

2003年9月24日又一次被打,打李鳳美的是號霸盛穎,二次進監,以李鳳美不穿號服為由,先罰其他人坐板,李鳳美告訴她用這著不好使,因我沒犯法所以不穿號服,沒聽她的,她上來一個大耳光,打的李鳳美暈頭轉向,眼冒金星。正好管教張星從窗口路過,不讓她打,她又給李鳳美一個耳光。聽號內的人說,當時李鳳美左臉就腫了,留有五個手指印,左眼也青了,不敢睜眼。管教找李鳳美問話,回到風場,就覺的左耳聽不清聲音。後經獄醫高日正檢查,說是耳膜破裂。

由於多次被毒打迫害,導致李鳳美左半腦、左臉浮腫,左側淋巴也腫了;左側頭頂、後腦勺疼痛;身體關節發熱腫痛;一直發燒、噁心、咳嗽,整日昏昏欲睡;左耳骨骨折,耳膜穿孔;頭部受重傷,導致淋巴結核。又由於絕食抗議它們的無理迫害,兩次被強行插鼻管灌食。導致腹內器官嚴重受損,因未得到及時治療,後來導致腸梗堵,差點送命。李鳳美幾經生死,曾四次被抬到鱍魚圈區醫院搶救,並不許家人探視,一直嚴密封鎖其被迫害的消息。

4、非法重判 親人遭難

2003年3月初,李鳳美被鱍魚圈法院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及證據的情況下秘密非法判刑四年。李鳳美被抓之後一直沒有報姓名,也沒有任何口供,而法院卻依據編造的口供判刑,是執法犯法。之前她的家人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整個案子從下批捕到下判決李鳳美一直不簽字,要求上訴。家人也為她請了律師,律師只和李鳳美面談兩次,不法人員就威脅律師說:你別摻入這些了,對你沒有甚麼好處。就這樣營口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李鳳美的母親因承受不住這打擊,突發腦溢血身亡。李鳳美的母親死前曾七次去看李鳳美,均遭拒絕;死後家屬找到看守所,希望能讓李鳳美見上母親最後一面,也遭拒絕。患有腦萎縮的老父親經過這一系列的變故,驚嚇,徹底變傻了。

鱍魚圈看守所擔心李鳳美死了有責任,主動為李鳳美辦病保。但獄醫高日正極力阻撓。為掩蓋其罪行,在點滴裏兩次加破壞中樞神經的藥,還在飯裏下藥,致使李鳳美記憶力喪失,頭髮大把脫落,呼吸困難,不能行走,各種感官功能喪失(不知冷暖,不知飢飽,大小便失禁等),生命幾度垂危。惡獄醫高日正看李鳳美記憶沒有全部喪失,在要送走的頭一天晚上又強行注射一針不明藥物。

李鳳美兩次被送往瀋陽女子監獄都因身體不合格而拒收,退回鱍魚圈看守所。家人得知消息後,要求放人並給予治療,看守所姓趙的管教說:我們認為沒有病,不治,我們說了算,不用你管了。看守所惡警態度極其不好,對國內國外法輪功學員打來的電話,也沒聽幾句,就把電話給掛斷了,嘴裏還不停的罵。管教怕聽真相,把辦公室的電話也弄停機了。家裏親人想見李鳳美一回都很難。

5、生命垂危 三送女監

2004年5月15日凌晨5點,李鳳美被獄醫高日正和李管教第一次送往遼寧女監,同時送走的還有普犯曹曉晶,現在八監區。臨送的頭一天晚上,李鳳美被帶到獄醫辦公室,說是打防白喉的預防針,當時遭到李鳳美的拒絕。趙偉強行按住極力躲閃的李鳳美,高日正給注射了一針不明藥物。當時李鳳美雖然一直低燒、咳嗽,但尚能走一段路。監獄因李鳳美有結核拒絕接收。但高日正糾纏不放,堅決不想往回領人。後獄方讓高日正領李鳳美到瀋陽結核病院檢查,確診沒病就接收,但結果是淋巴結核。高日正這才不得不將人領回,後又到鱍魚圈區醫院做彩超,也說李鳳美患淋巴結核。回去後李鳳美就臥床不起了,呼吸困難,記憶力逐漸喪失,各種感官功能喪失,生命幾度垂危。高日正打的不明藥物起作用了,甚至不明真相的管教都在問李鳳美好好的怎麼突然病重了。

2004年5月24日高日正、李管教和女會計劉麗娟三人第二次將李鳳美送往女監。此時的李鳳美幾乎不能站立行走,站一會就上不來氣,蹲著能好受一點,由女會計劉麗娟架著,走幾步就得蹲下歇一會兒,呼吸困難,多走兩步就能昏倒。到監獄門口車不讓進,李鳳美自己連大門都走不進去。門衛認出李鳳美,說李鳳美裝的,他不相信怎麼才一星期人就這樣了?!高日正心知肚明,主動找門衛要求用車將人送裏面,車直接開到入監隊門口。體檢後獄方拒收,高日正還是糾纏不放。後獄方無奈,讓高日正到瀋陽醫大開個證明,能證明李鳳美沒有結核就接收。到醫大外科淋巴門診,高日正直接就讓醫大教授開證明,說李鳳美脖子上的腫塊是淋巴腫塊,而不是淋巴結核,遭拒絕。教授說這是有法律責任的,必須做病理,根據病理結果開證明。腫塊一切除,教授就拿給高日正看,很顯然是淋巴結核而不是淋巴腫塊。高日正無話可說,轉身走人。從醫院後門出來沒走幾步李鳳美就暈倒了,被女會計劉麗娟扶住,就地休息,等車來接。

李鳳美的身體越來越糟糕,生活不能自理,每天只喝點水和米湯,後發現米湯裏加東西了,就拒絕喝,生命垂危。此時李鳳美受迫害情況早已在明慧網上曝光。鱍魚圈看守所怕李鳳美死,要給她辦病保。李鳳美被抓時體重114斤。一位抬過李鳳美的管教說李鳳美都沒有她的枕頭沉。李鳳美的病保很快就辦下來了,說過兩天就放人。臨放之前高日正給檢查身體,但檢查完後反而拒絕放人。李鳳美追問其原因,管教謊稱政策有變,必須刑期過半才可辦病保,事實上另有隱情。

2004年9月22日,鱍魚圈看守所高日正、李管教和女會計劉麗娟,謊稱領李鳳美出去看病住院,第三次強行將身體極度虛弱的李鳳美騙到監獄。用非正常手段(托關係)將李鳳美送進監獄。鱍魚圈看守所突然急於將李鳳美送走,也許是因十一省公安廳要來檢查,他們怕李鳳美告他們的狀。因平時只要上面有人來檢查,李鳳美就喊冤,他們有時被迫讓檢查的繞過李鳳美關的號門口。

6、不明驗血 令人質疑

二零零四年十一之前,也就是李鳳美三送遼寧女監期間,具體時間記不清了。在鱍魚圈看守所曾有過一次大規模驗血,要求不許漏掉一人,驗血的同時要求按手印。聽管教說這是全國範圍的所有監獄的大驗血,要求在押人員人人都得驗血並按手印,說是為了上網。鱍魚圈看守所唯獨沒讓李鳳美驗血。也許是家屬找人的原因?李鳳美當時雖未報姓名,但他們找人認出李鳳美,李鳳美一直保持沉默,未作出任何回答。2004年正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高峰期,不知此次驗血是否與此有關?還有十一省公安廳要來檢查是否也與此有關?僅提供信息。

八、遼寧女子監獄

1、入監迫害

入監體檢後,李鳳美頭髮被強行剪短,並脫光搜身。之後問李鳳美是否認罪,李鳳美的回答是:不認罪當好人沒犯法,負責檢查的犯人讓李鳳美簽字,李鳳美拒簽。在遼寧女監是凡不認罪者被當作「反轉化分子」,是監獄打擊的對像,實施嚴管,並進行一系列殘酷迫害,直至就範為止。絕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不認罪,她們不在入監隊停留,直接平均分到各個監區。各監區根據事先掌握的情況就會對那些「不認罪」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系統的暴力洗腦。他們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的是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專業性的、殘酷的、系統的迫害。他們嚴格實施著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不配合她們「轉化」,就說法輪功學員自私,不替別人考慮,不管孩子,不要家,不管你做甚麼都百般挑剔,百般刁難,甚至把你當出氣筒,隨意打罵,怎麼都是不對。比如上廁所時間到了,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不許自己或跟別人去,必須原「行動組」的兩夾控陪著,還不能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同時去,你要先起身,她們不想去,就說你事多,喊早了,耽誤她們幹活了,那下次就等她們喊吧,她們不喊你,自己去了,你要去時,她們就說你早幹甚麼了,不去憋著。那你就自己去,她們就說你整事害她們,就對你進行打罵,隊長若知道法輪功學員自己或跟別人去上廁所,連夾控一起處分。

她們常用限制上廁所的方式逼你「轉化」,由於長期不能及時上廁所,總憋著,晚上其他人都可自己去上廁所,法輪功學員必須原「行動組」夾控陪著,喊她們說你自私影響她們休息,不喊值班號子不讓上廁所,只得憋,那滋味真不好受。實在憋不住跟別人去了,號子等人就向隊長彙報,仨人都挨罰。夾控就會進一步迫害你,於是隊長就給起夜的法輪功學員停水,停粥(當時唯一的細糧)。還比如不「轉化」她們不許你洗漱,反過來說你不講衛生,總之用她們的話就是活折磨你,抗不住你就「轉化」。那些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還被斷絕經濟來源:被停止接見;被單位停薪開除;帳上有錢的,有的被封帳,有的被用各種各樣的理由罰光扣光,甚至被打傷殘出去看病錢都要從你帳上扣。迫害法輪功學員還有許多不成文的口頭規定如:不許和任何人說話(除夾控外);不許接見;不許打電話;不許寫信;不許有紙和筆;不許減刑;不許購物(包括生活用品);不許吃細糧;不許和任何人往來;不許睡覺;限制上廁所;安排「死行動組」(從吃喝拉撒睡,到站立坐行走,甚至包括你的喜怒哀樂的表情和目光,都給限定死。)幾乎剛到監區,法輪功學員就開始遭受迫害,隨處可見她們受迫害的情景。早出工時看到過一監區的一位法輪功學員被一群人按在地上,捂著嘴。一監區的一位雙腿不能行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被人拖著出工。車間樓前八監區有四人再拖一位沒有反應的法輪功學員等等。每個法輪功學員的「轉化」過程都是一部血與淚的暴力摧殘史。幾乎沒有一個人是真心「轉化」的,這一點眾人皆知。

遼寧女監有明文規定的監規「三十八條」,但對法輪功學員的不成文的口頭規定有許多與監規「三十八條」是自相矛盾的。比如監規規定不許打人罵人,但在女監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隨便打罵法輪功學員,從隊長到犯人都熟視無睹。監規有一條互助友善,但十監區有位法輪功學員程繼英只因讓給另一位沒打著飯的法輪功學員一個窩頭,就開揭批會批鬥。此類現象舉不勝舉。但違反監規「三十八條」的現象比比皆是,大家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對這些不成文的口頭違法規定,從隊長到犯人執行起來都非常嚴格,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些不成文的口頭違法規定嚴重侵犯了法輪功學員的人身權利和身心健康。甚至各個監區為了達到100%的「轉化」率,不惜採取各種流氓手段和動用各種酷刑。因為監獄的一切都與法輪功掛鉤,監獄的升級,隊長的提薪升職,還有犯人的加分減刑。負責監視法輪功學員的夾控每月考核分12分左右,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固定5分。舉報立功者有的高達15分(滿分),一分減刑一天。為了加分減刑回家,一些喪失人性的不法服刑人員賣力地看著和檢舉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甚至設圈套陰謀陷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為此加重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每天收出工各個監區走在隊伍外的老殘隊伍中,幾乎都是遭受身心迫害導致傷病殘的法輪功學員。十監區收出工時,在隊伍外行走的老殘隊。

2、暴力「轉化」

女監共有十一個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較重的監區有五監區(已解體)、二監區、八監區、九監區、十一監區等,十監區是監獄公認的迫害最輕的監區,其它監區迫害程度可想而知。李鳳美被分到十監區二小隊,收監當日二小隊分隊長劉穎帶管事犯人王迪將還不能走路的李鳳美拖到車間,等隊長見。見隊長時必須敲門喊報告並說報告詞「犯人某某某來到,請隊長指示。」喊報告說報告詞,這是系統「轉化」的第一步,如果你喊報告和說報告詞了,就等於你承認了犯人身份,也就是你認罪了。李鳳美堅決不配合。於是隊長不見李鳳美。王迪就踩李鳳美的腳,逼李鳳美說,李鳳美就對她講真相。後來劉穎換夾控江振英逼李鳳美說報告詞,李鳳美還是不說,隊長就罵夾控江振英無能,迫使夾控江振英對李鳳美採取暴力,並讓倆人在門外蹲著,李鳳美拒不服從,並拉蹲著的夾控起來,說此事與你無關,夾控不敢起來。於是李鳳美闖進隊長辦公室,讓其停止懲罰無辜,為此隊長們大為吃驚。隨後監區召集群警一起出動圍攻李鳳美,企圖逼李鳳美就範。她們逼李鳳美答應保證做到四條(甚麼喊報告,背監規,服從管理等),李鳳美跟她們講事實擺道理。並正告她們一條也做不到,因為我沒犯法,這裏的一切規定是給犯人定的,我不會服從。還有我在看守所被打記憶喪失,甚麼也記不住(李鳳美當時還不知是藥物導致記憶喪失),這是客觀原因,最主要的是我根本就不想背。

晚上管事犯人王迪(搶劫犯)和兩個夾控江振英(放火犯、已出監)、苗素清(殺人犯)她們仨人將李鳳美騙到水房,趁李鳳美不備強行灌不明藥物,王迪和江振英是從醫院調來的,灌藥很專業。然後夾控江振英、苗素清讓李鳳美聽她們念攻擊法輪功的書,李鳳美就給她們講事實真相。後來她們就軟硬兼施逼李鳳美答應說報告詞,不答應就不許回去睡覺。她們讓李鳳美一直站到凌晨4點多,李鳳美的雙腳和大腿腫脹發青。看還不答應,她們就自己在紙上寫上:我同意說報告詞。然後抓住李鳳美的手,塞上筆,強行按住李鳳美的手簽字,李鳳美堅決不配合。她們一看無法向隊長交差,江振英威脅並動手打李鳳美,還要給李鳳美灌水。李鳳美就大聲喊:有人打人了。並試圖跑出水房。很多人包括當日值班的王監區長和同一樓層犯人包括醫院犯人都聽到了李鳳美的喊聲。值班號子劉志娟聽到喊聲,從門口攔住李鳳美,她們仨人將李鳳美拖進水房,號子劉志娟急忙回去取來膠帶,她們仨人想用膠帶封住李鳳美的嘴,李鳳美拼命掙扎,最後昏倒在地。她們仨人偷偷將濕透衣服的昏迷的李鳳美偷偷抬回寢室,放在床上,蓋上棉被。李鳳美全身不停抽動,江振英坐在床邊不停地偷掐李鳳美雙手的虎口。到5點半出工的時間,李鳳美無法正常出工,被她們從床上拖到地下,又從地下拖到門口。

後來值班的監區長讓倆夾控陪李鳳美先呆在寢室,等隊長上班後再說。等隊長上班後,二小隊分隊長劉穎和大隊長陳海新等人來到寢室外,令倆夾控將李鳳美架到隊長面前,分隊長劉穎不讓夾控扶李鳳美,她們一鬆手,李鳳美就重重跌倒在地。劉穎讓夾控將李鳳美拖下樓,夾控江振英害怕了,將李鳳美背下樓並往車間背。劉穎不讓,王迪就拖李鳳美往車間走,李鳳美褲子被拖破,大腿被拖破皮出血了,夾控江振英再一次主動要求背李鳳美。到車間後她們匆忙找條褲子給李鳳美換上,說有領導(李鳳美家找的人)要來,別讓他看見。某領導來時,李鳳美正癱坐在隊長辦公室的地上。李鳳美當時眩暈不敢睜眼,某領導讓人將李鳳美扶坐在椅子上,詢問事情經過,李鳳美如實地述說一遍。某領導詫異的看著當時在場的大隊長,某領導是她們告狀找來的。大隊長很尷尬地說她將調查此事,如果情況屬實,她一定嚴肅處理,說是要給夾控江振英罰款扣分。

3、反迫害

自此以後十監區一反常態不再讓犯人逼李鳳美「轉化」,由隊長們親自做,並領李鳳美去醫院檢查,檢查結果證明李鳳美確實病情很重,病志上有記載。李鳳美當時連棉花都揪不動,再加上李鳳美家人找了許多人,監區第一個月沒讓李鳳美幹活。分隊長劉穎領一群人陪李鳳美看弄虛作假,歪曲事實的錄像,不讓任何人跟李鳳美說話;還讓李鳳美看攻擊法輪功的書籍;大隊長陳海新親自洗腦和監督背監規。李鳳美就藉機向隊長們講清事實真相,講自己的得法受益情況及受迫害經過,並希望她們不要參與到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她們都默認了李鳳美講的是真實的。

李鳳美一直不放棄信仰,她的抗議方式有:不承認犯人身份,不喊報告,不說報告詞;見隊長不迴避,微笑點頭;不背監規,不服從任何口頭違法規定;不簽考核分,不參與年終評審;不寫思想彙報,不寫任何書面材料;不參加任何考試和心理測試;不要產值,不簽產值表,能幹多少是多少;罷工,不接受沒完成規定產值的處罰,回寢室不加班(沒完成產值的經常加班到後半夜,甚至通宵達旦);不服從違法的指使和命令:和任何人見面都打招呼說話包括法輪功學員,不接受侵犯人權的任何限定;雖遭拒絕,但還是多次提出申訴,要求無罪釋放等等。總而言之,針對那些不合理的對法輪功學員的特殊的違法的規定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李鳳美依照法律拒不配合併以各種方式提出抗議。剛開始時經常遭到夾控的打罵,隊長的訓斥和制裁,李鳳美就跟她們講道理講法律,後來大家也就默認了這一切。李鳳美也就堂而皇之地只要看到和聽到有誰在迫害法輪功學員就主動上前制止,或主動找隊長講真相,惡警隊長們自知理虧講不過,要麼找藉口躲開,要麼就說李鳳美多管閒事。

由於堅決不放棄信仰和經常抗議非法迫害,李鳳美受到過停止接見(有兩次半年以上,一次因剛來不「轉化」,停止接見半年;一次是法輪功學員劉翠平遭迫害李鳳美絕食抗議後,停止接見近一年。每次家屬接見都得找人)、停帳、罰款、停細糧、封飯櫃、不讓吃飯、不讓睡覺、不讓或和限制上廁所、關禁閉、關小號、打罵等。

2004年冬季的一天早晨,當十監區出工隊伍走到車間樓前時,看到這樣一幕:八監區四個犯人正拉著一位法輪功學員的胳膊腿在地上拖著走,被拖者不知生死,一點反應也沒有。沒看到八監區的隊長,十監區所有人包括值班隊長董教都看到了這一幕,認識的說是煉法輪功的。李鳳美看到後,急忙到警務台找到值班隊長董教,希望她能制止這件事,董教說不是本監區的事不管,李鳳美反問救人不是警察的責任嗎?這句話惹怒了董教,將李鳳美一頓訓並攆其回去,後來一群人把李鳳美拖離警務台。為此董教對李鳳美一直不滿,常找李鳳美的麻煩。還有一次董教將管事犯人馬爽訓了一頓,說有人看到李鳳美和另一法輪功學員並排走,你們怎麼看的,馬爽找到夾控,夾控開始埋怨李鳳美給她們惹事,這種事發生是要扣小隊分的,影響隊長收入,隊長就要處罰犯人,犯人就找茬收拾你。她們經常用這種連坐制來逼迫那些犯人加入到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來。後來李鳳美找到董教澄清此事:一是根本沒有這種事發生,倆夾控可做證,請隊長查一查此人無中生有是何居心?董教卻一口否認有人彙報一事,說是馬爽聽錯了;李鳳美繼續說再者監獄是執法部門,隊長是懂法的。想請教隊長一個問題:法律面前是不是人人平等?答:是。那想問一下隊長兩位法輪功學員並排走觸犯了哪一條法律?董教被問得無話可說。藉口忙將李鳳美支走。

李鳳美後被轉關到二小隊織補,二分隊隊長是李麗,為人正直,對李鳳美挺好。為了追求政績,其他分隊長都拒絕接收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十監區三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被調到二分隊。還有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也在二分隊,大家相互有些接觸,有了些默契。法輪功學員劉翠萍認識到了「轉化」是錯誤的,並幾次想糾正錯誤,多次遭迫害。拒絕考監規被停細糧,後喊「法輪大法好」,遭毒打並開揭批會。最嚴重的一次迫害是在儲藏室關禁閉時。事情經過是這樣:有一天幹活時,劉翠萍出聲背法想給李鳳美聽,被看著她的夾控李國燕(已出監)告密,分別給大隊長和分隊長寫了兩封告密信,劉翠萍後被關儲藏室受到嚴重迫害,連續七天七夜不讓睡覺,吊扣毒打,用各種酷刑,電棍電,大字抻位,扒光冷凍,逼其寫「四書」,開批鬥會等。

由於迫害是在寢室秘密進行的,李鳳美大約五天以後才得知劉翠萍被打,於是開始絕食抗議,同時找監區相關隊長講清真相,要求放人並懲治打人兇手。其他法輪功學員也分頭找隊長講真相。分隊長李麗推說與此事無關,找到大隊長陳海新,她不承認有打人一事發生。李鳳美說有人親眼所見,劉翠萍被扒光毒打。大隊長問誰說的,李鳳美只好說自己半夜起來上廁所時親眼所見,事實上是別人偷偷告訴李鳳美的。在監區沒人敢傳此事和公開接觸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隊長知道會嚴懲的。李鳳美要求放人和懲治打人兇手,大隊長很生氣,說不是沒打你嗎,讓李鳳美回去,說她多管閒事,李鳳美說這閒事我管定了,不答應放人我就不回去。大隊長喊人進來,一群犯人上來將李鳳美拖出辦公室。她們邊拖李鳳美邊喊:你們不是能打人麼?叫人也打我好了,最好是公開的別偷偷摸摸,本來我很尊敬你們,沒想到你們竟做出這種事。李鳳美繼續絕食,直到五天後在車間看到劉翠萍為止。表面上監區對李鳳美沒怎的,背後對李鳳美的親屬大發雷霆,並自此停止了李鳳美的接見。斷了李鳳美的經濟來源。並禁止任何人與李鳳美往來,那些對李鳳美好的人,隊長都找藉口處罰。衛生紙等生活必需品都是同修們暗中找人捎來的。有位同修為了幫李鳳美被人騙花了五百多。由於法輪功學員之間不讓說話,有些犯人藉此兩面騙東西。由於想幫難中同修,好多同修被騙。絕食期間號子頭子陳鳳雲就想對李鳳美下手,假裝叫李鳳美去儲藏室吃點東西,實際上想給李鳳美灌食。但遭到李鳳美的拒絕。江怡,王曉紅,孫笑丹,李國燕,張文玲,陳鳳雲,高明娟,翟紅媛等號子都直接參與了對劉翠萍的迫害

5、生命垂危,病保遭拒

2006年在監獄進行的一次不明原因的體檢中,李鳳美被查出嚴重心肌缺血,負責體檢的醫生告之,需住院觀察。由於長期在高壓下生活再加上長期營養不良,李鳳美的體力越來越不支,每天都很乏力,全身骨頭疼痛難忍,起床都很困難,需要拽床欄才能起來。一直以為是幹活累的。後來才知道患淋巴結核不能從事重體力,而且還需要營養。李鳳美每天照常出工,還在十監區二分隊的生產電子產品IC卡的流水線上幹活。聽廠家師傅講這種工作對人身體有害,長期幹的婦女易患不孕症。在IC卡幫機的勞動現場經常有人累得昏倒。儘管調換過工種,點過IC卡,上過幫機,檢測過IC卡。但李鳳美還是不勝體力。7月的一天,在檢測IC卡的勞動現場,李鳳美起來沒站穩,左腿撞在鐵架上,之後行走困難。出現頸部淋巴腫脹,全身從頭到腳多處出現紅色腫塊,全身骨頭疼痛難忍。

二分隊隊長李麗領李鳳美到獄醫院檢查,醫生懷疑是風濕病或淋巴癌(沒明說),不能確診,告訴隊長需出去外診。後來李鳳美被領到瀋陽四院淋巴科和皮膚科檢查,診斷書沒讓李鳳美看,只聽到醫生對隊長們說:此人最好送回家,吃點好的。言外之意沒幾天活頭。

出院前醫生和院長找李鳳美談話,讓她在一些病情材料上簽字,出現一切後果自負。當時李鳳美沒考慮太多就簽字了,事後才明白過來所簽病情材料上留有幾段空白處,對李鳳美病情的嚴重性她們隱瞞了。實則李鳳美是淋巴癌症狀,全身淋巴結腫脹,生命垂危。

6、經濟迫害

遼寧女子監獄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二至三百,平均分在各個監區。幾乎每一個法輪功學員剛來時都經歷過暴力「轉化」,因迫害大多是秘密的,多在沒人的宿舍,迫害經過幾乎不被人所知。但在收出工時偶爾也能看到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情景。如果新來的法輪功學員被禁止接見了,要麼是不放棄信仰在受迫害,要麼受迫害嚴重,不敢讓人見,請各界人士予以關注。當地同修請多與家屬聯繫關注她們情況,不是存錢物的問題,而是將其迫害曝光。有的是一直不放棄信仰的被長期停止接見的,隊長下令禁止任何人給予幫助,她們生活非常拮据。同修之間禁止往來,接觸不上,其他人又不敢傳。監獄的伙食很差,勞役又重,帳上沒錢的,很多人吃不飽飯,她們有時就搶法輪功學員的那一份,李鳳美就有過連續兩天沒打著飯的經歷。吃不飽這還好說,最讓人尷尬的是上廁所沒衛生紙,沒有生活必需品。這是監獄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另一種迫害方式──經濟迫害。有的帳上有錢,也被以各種名目扣光。

強買強賣,硬性攤派:李鳳美在入監隊按規定購買了行李、床單、枕套、臉盆、飯盒等生活必需品,剛到十監區未經本人允許,就又擅自從帳上扣錢買皮箱、整理箱、飯盆、鞋等東西,追問說是獄裏扣的。緊接著監區又重新扣錢買整理箱、臉盆、飯盆、床單等。甚至有的買完了不讓用,沒地方放,只能給特權人物使用。

巧立名目,亂扣亂罰:李鳳美由於拒絕背「九必知」,被監區張榜公布並強行扣罰二十元;因有人亂扔果核,分隊長劉影沒收了所有人的水果,用來獎勵那些產值高的人,李鳳美接見時家屬買的水果被掠走;劉影罰產值低的人給產值高的人買漢堡包,李鳳美又被扣罰十二元;購買公用物品扣錢,今天扣幾塊,明天扣幾塊,管事犯人藉機貪污;完不成產值罰款,這是李小豔的一貫做法。李鳳美被李小豔罰買兩箱方便麵,擅自從帳上扣了九十元錢;產品被偷罰款,李鳳美被罰過七元;李鳳美在儲藏室受迫害時,陳鳳雲問李鳳美帳上還有多少錢,問她甚麼意思?直言不諱地說:想辦法給你禍害光。讓管事犯人尚金欣從李鳳美帳上扣一百元,買了一大包衛生紙,她們也跟著用,說不「轉化」就別想出儲藏室,到期也不放。被打傷出去外診看病的費用李小豔都從李鳳美帳上扣的,幾次加起來大約也有五、六百塊。總之,她們用各種方式截斷你的經濟來源,以達到肉體上迫害你的目的。而熊岳高中校長李權等助紂為虐在李鳳美剛被抓時就非法將其開除公職,斷了李鳳美的經濟來源。其丈夫迫於壓力也與其離了婚,李鳳美一無所有。李鳳美回家後,單位拒絕接受,有關單位相互推脫,拖欠工資不給,身體尚未痊癒的李鳳美只得靠親屬的幫助和給人補課維持生計。

李鳳美在儲藏室受迫害時,十監區的學員都重新站起來了,拒絕寫放棄信仰的「四書」,不申報減刑,一直在聲援李鳳美,以各種方式反迫害,她們有的絕食,有的被關禁閉,有的被毒打,有的被扣手銬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迫害。李鳳美從儲藏室出來後發現有些人不知去向。請關注她們近況。

十監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名單

王佩榮:70多歲 鞍山人 迫害嚴重致殘 刑期大概是九年
陳樹文:50多歲 本溪人 零八年出監
郝雲香:50多歲 不詳
焦豔:50多歲 不詳
馬麗豔:50多歲 2007年入監 被關禁閉20來天 身體狀況不佳
馬某某:50多歲 戴眼鏡 知識份子2006年入監 遼陽人 一家三口(兒子兒媳)被抓
徐素華:50來歲 朝陽人 刑期12年 丈夫也被抓在監獄
劉洋:40來歲 營口蓋縣人 刑期四或五年 一直不放棄信仰 單身
母親探監被訓,回家後去世,孩子寄養在親屬家
邵長華:40多歲 丹東人 刑期大概是五年 受過嚴重迫害
楊立建:40來歲 刑期七年 很少接見
滕洪濤:40來歲 很堅定 迫害嚴重致殘 刑期九年
宋霞:30多歲 撫順人 迫害嚴重 二年刑期 原先好賭 吃喝玩樂 不管家不管孩子
零四年得法剛變好 零六年年末與母親一起被抓進監獄 被陳鳳雲迫害得割脈以死抗議
高某某:40來歲 營口大石橋人 零七年被關進來的
何欣:30多歲 三年刑期

已出監的有:
王梅芳:40多歲 2006年減刑回家
程季英:60歲左右 鞍山人 迫害致殘 2006年7月刑滿三年出監2008年9月迫害致死
李玉霞:50多歲 阜新人 受迫害致殘 2007年4月出監
劉翠萍:40來歲 瀋陽人 迫害嚴重 2007年6月刑滿三年出監 丈夫也被抓在監獄
李鳳美:40多歲 營口鱍魚圈人 迫害嚴重致殘2007年8月刑滿四年被救援出監
張淑豔:40多歲 盤錦人2007年9月減刑九個月回家 三年刑期
零七年十監區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只有她一人報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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