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於秀蘭被迫害致死
於秀蘭,女,六十多歲,曾是大楊樹鎮法輪功煉功點的輔導員,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內蒙保安沼勞改隊惡警迫害致死。
修煉前,於秀蘭患有嚴重的脈管炎、胃炎,腿痛得她常常臥床不起,多年到處求醫都未能見效,病魔折磨得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在她痛不欲生的時候,於九六年有幸聞得佛法,她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漸漸好起來,多年的脈管炎等疾病不翼而飛,法輪大法給了她一個健康的身體,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她怎能不感激大法,她怎能不堅定修煉。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一夜之間是非顛倒,謠言誹謗。於秀蘭來到師父法像前,雙手合十,流著眼淚說:「我要去北京上訪,這麼好的師父,這麼好的大法,哪裏有錯。師父,今天法不正回來,我就不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於秀蘭和老伴李金榮、女兒李海燕一起依法進京上訪,腳步還沒邁進信訪辦,北京惡警就將他們綁架,並通知當地公安局接回,非法關押在大楊樹看守所。於秀蘭在獄中堅持煉功,堅決不寫所謂揭批法輪功的三書(悔過書,決裂書,保證書),被惡警劫持到阿里河監獄,非法關押長達十個月之久,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十日由家屬多次請求才保釋回來。
於秀蘭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不寫保證書,並向被江氏集團謊言矇蔽的世人講清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曾幾次遭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二日,於秀蘭在家中被大楊樹鎮中央街派出所所長白麗、片警劉長校、彭金寶等人綁架,之後被長期非法關押在鄂倫春自治旗第二看守所。當時直接參與迫害她的凶犯還有公安局副局長李樹良、治安股長李本學、中央街派出所內勤許長發等人。於秀蘭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下旬,於秀蘭身體已極度虛弱,惡警害怕擔責任,只好允許其家人保釋出獄。
然而沒過多久,二零零二年過年前,公安局與中央街派出所數惡警闖到於秀蘭家中,當時於秀蘭身體十分虛弱,惡警把她強行抬到法院,對她及其丈夫李金榮、大法弟子徐長青非法開庭審判。於秀蘭當時出現了痙攣狀態,不省人事,法院只好同意家人將其送醫院搶救。但沒過幾天,法院院長陳鵬等一行多人闖到其家中,稱在家開庭,非法宣布對於秀蘭判刑三年,李金榮、徐長青緩刑三年,陳鵬等並稱「上邊精神,不准辯護」。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上午,鎮邪黨委書記閆立華等人到於秀蘭家中,假意看望,實質打探於秀蘭的情況。當時於秀蘭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已恢復了。在閆立華離去幾分鐘後,看守所所長連勝、彭金寶帶領獄醫蘇寶花、德玉林等十餘名惡警破門而入,闖進家中強行綁架於秀蘭,當晚押到保安沼勞改大隊。交接時,惡警德玉林故意向一女警說:「就這個於秀蘭不好治,別人都好治,就她我沒治了。」女惡警立刻會意,說:「你們不行,我們有辦法治」。一言道出了邪惡的嘴臉。
於秀蘭入監時身體健康,乾淨俐落。她被劫持到勞改隊後,正色向惡警宣告:我是無辜受迫害,沒有罪。並拒絕勞改隊的一切強制要求。惡警周建華以殘酷的手段折磨於秀蘭七個月,直至將她迫害致死。
惡警周建華將於秀蘭長期關在禁閉室裏上酷刑,四肢大叉開,用銬子長期銬住,大小便也不鬆銬,餓了讓犯人往嘴裏塞幾勺飯,出現生命危險就放出去松兩天,緩過來又關入小號(實為一個坐不能直腰,臥不能伸腿的鐵籠子)繼續折磨。期間惡警周建華還將於秀蘭置於高溫下曝曬,以至昏厥。惡警經常把她關進終日不見陽光的禁閉室裏。
在惡警們的殘酷迫害下,於秀蘭出現腦血栓症狀,不能行走,骨瘦如柴,言語不清。當家人向勞改隊要求保外就醫時,惡警回答是:有規定,不「轉化」死也不放。死了算白死,就是不放人。勞改隊頭目也親口聲稱:「不『轉化』死了也不能放人,死了算正常死亡。」
於秀蘭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迫害致死,死時骨瘦如柴。於秀蘭死後,惡警周建華為掩蓋其犯罪行為,謊稱於秀蘭是病死的。而目擊者說:「那可真是活活折磨死的。」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日,保安沼勞改隊惡警電話通知於秀蘭家人領遺體,惡警還無恥的不讓脫囚服。為此曾引起了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集體不穿囚服的事件。在家人強烈要求下,後監獄當局才讓脫下囚服。勞改隊給家人出示了一張「死亡報告」,匆忙把遺體火化了。
就這樣,一個堅持信仰、堅持正信的大法弟子,被江氏邪黨集團及其執行迫害政策的各級邪黨官員、惡警殘酷迫害致死。
兒子被當人質 父親遭非法判刑
於秀蘭的丈夫李金榮,在京被綁架到內蒙駐京辦事處後,當晚脫離險地。惡徒李樹良得知後,派人四處查找,不得音信。於是惡警閆立華、李樹良竟將李海燕的大哥(非修煉人)抓到公安局做人質,動用酷刑逼迫他供出父親下落,並通告李海燕家所有親屬:李金榮不回來,人質不放。無奈之下,李海燕的二哥不得出行尋回父親,換回大哥。這是江氏邪黨集團謊言掩蓋下無恥的一幕。李金榮後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緩刑三年。
女兒李海燕被迫害致死
於秀蘭的女兒李海燕,從一九九九年九月到二零零五年被迫害致死,曾數次被綁架、關押及非法勞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李海燕和母親於秀蘭、父親李金榮、趙紅芝等人進京為法輪功討公道。還沒找到信訪辦的大門,就被警察綁架,轉押回當地,關進大楊樹看守所。當晚,惡警德玉林和兩個武警瘋狂毆打李海燕,跺她的雙腳,李海燕的臉被打的變形,牙齒鬆動,數日不能進食,雙腳被惡警跺得鞋都脫不下來。惡警就這樣將她折磨了十個月之久。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李海燕被大楊樹公安分局惡警酷刑折磨導致胸膜結核,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份被勒索錢財近萬元才被放回家。李海燕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康復,病狀全部消失。
之後李海燕曾和母親於秀蘭再次遭綁架,被關進阿里河看守所。出獄後,李海燕又因發真相資料第三次被惡警綁架,後被保外就醫,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黑龍江省嫩江縣惡警、九三農場及加格達奇的惡警破壞了加格達奇市資料點,李海燕在加區被九三農場警察綁架,這是她第四次遭綁架。
李海燕在非法審訊中不配合惡人,不說姓名地址,被惡徒酷刑毒打14個小時,遍體鱗傷,惡徒將她卡在老虎凳上,用鐵條皮帶抽打,她的背部被打的青紫,腿部不能行走。惡徒還在用刑期間,往她鼻孔插入點燃的香煙,往嘴裏灌酒,等等酷刑,慘不忍聞。李海燕在迫害期間,絕食抗議20多天,惡徒還對她進行迫害性灌食。
李海燕後來被黑龍江省加格達奇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被轉關到哈爾濱女子監獄七監區。在那裏,她再度慘遭多種酷刑折磨,後被迫害成肺結核,大量吐血,肺葉爛沒,生命垂危,被轉到病號監區。
李海燕的家人多次要求監獄讓李海燕保外就醫,經過百般周折,生命垂危的李海燕才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被保外就醫。
四個月後,飽受精神及肉體的摧殘的李海燕,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清晨4點左右含冤離世,年僅三十歲,體重由原來的九十多斤重被迫害成四十多斤重。
當日上午九點多,片警張喜齡(音)及民政、街道委主任等幾人就匆忙來將李海燕的遺體拉去火化。
一個年輕健康的好人,邪黨人員為甚麼要著急匆忙將遺體拉去火化,而且還同意拿火化費,無非是怕老百姓看到這樣一個年輕、健康、善良的人,最終被迫害成慘不忍睹的狀況。
於秀蘭的死亡案例已於2003年2月5日被收錄在「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迫害致死案例中。該組織為維護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基本生存權,匡扶正義,特設立專項調查委員會--虐殺(法輪功修煉群眾)罪行調查委員會,全力和全面追查虐殺法輪功修煉群眾的兇手個人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一定追查到底!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8/12/8/102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