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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大法弟子謬翠遭受嚴重迫害的部份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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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五日】湖南省岳陽地區平江縣大法弟子謬翠,女、50來歲,只因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多次迫害。2007年5月27日晚上9點多鐘,在湖南女子監獄,惡警李君帶著一班犯人將謬翠踩在地上,將她的雙手一上一下反吊在半空中,將紙筆擺在她面前,逼她在三書上簽字。當時她痛得大汗淋漓、呼吸困難、大小便失禁,被吊得陰道流血;松刑後拖到廁所沖洗再吊,一直折磨到凌晨4點。一個月後出現血崩,省有關醫院檢查:晚期子宮癌,最多能活三個月。

下面是謬翠幾年來慘遭迫害的部份經歷。

一、看守所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

1999年7月20日,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出於嫉妒與私慾膨脹,利用手中權力,利用所有媒體、利用所有的國家機器,對堅持修煉「真、善、忍」上億信眾進行一場邪惡的鎮壓。99年12月份的一天,謬翠想告訴政府領導人一句話:「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和幾位同修突破封鎖來到首都北京,「接待」她們的卻是警車、警棍、電棒。她們被強行帶進了北京府右街拘留所,非法關押三天三夜(不見水米),第四天被岳陽市「610辦」(江氏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劉日光一夥劫持到平江縣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2000年是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頂峰時期,當時平江縣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有:縣公安局鴻××、毛柏凡;看守所李尚明、胡和平、王媚蘭、湛建池、喻貴、陳梅花等。這群惡警為了私慾,泯滅人性,不惜動用手銬、電棒、禁閉、體罰、拳腳、潑尿等卑鄙手段迫害大法弟子。

一天中午,在監房人熟睡之際,謬翠打坐煉功,被巡監惡警王媚蘭發現,她大聲叫喊:「你是不是想死了,來這裏還在煉。謬翠繼續煉。不到五分鐘,王媚蘭手持高壓電棒衝進監房,朝著她的頭部、脖子等部位「叭、叭、叭」的猛擊,頓時頭發燒得濃煙直冒,隨後又把她拉進禁閉室,一關就是二十多個小時,放回監號時,已是四肢無力、眼前漆黑,癱倒在地。

當時,平江大法弟子進京上訪的比較多,被綁架後,關押在看守所的也比較多。縣公安局毛柏凡一夥,為了掩蓋他們的罪行,間隔大法弟子,就把謬翠轉移到市一看守所。因市一看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也很多,就又把她轉移到岳陽縣看守所。那裏的迫害也嚴重,她去時,已有六位大法弟子因為堅持煉功,被警察唆使外勞犯人(男)將她們打得遍體鱗傷。

為了證實大法、制止迫害,喚醒警察及犯人們的良知,大法弟子們採取集體絕食這種形式反迫害。在絕食半個月裏,警察不但沒有解除被打成重傷的大法弟子戴的「死刑犯」械具,再次指使外勞犯將大法弟子逐個拖出監房,雙手反銬、打倒在地,用腳踩住大法弟子的雙腿、肩膀等處,然後用一根三米多長的塑料膠管強行插入鼻孔,將一瓢瓢的高濃度鹽水往胃裏灌。不一會,肚子迅速鼓起、脹痛難忍,鼻孔鮮血直流,頭髮、臉、身上全是鹽水、血跡、灰塵,慘不忍睹。

大法弟子們被連續八次插管灌食,迫害的死去活來,鼻孔早已紅腫潰爛,胸部疼痛、呼吸困難,行走十分艱難,口吐蠶豆粒大小的血球。在無法繼續插管灌食迫害的情況下,平江縣公安一夥又把謬翠帶回到平江縣看守所。當晚,她已被迫害成高燒不止、上吐下瀉、全身無法動彈,是同修們將被子都拿出來,鋪在床板上讓她躺下。她這一躺就是幾天,死裏逃生。

這時,謬翠的體重由原來的110斤,急劇下降到60多斤,頭髮掉了一大半,整個人都脫了相。

二、被非法判刑,在監獄遭迫害

2000年6月13日,謬翠接到平江法院對她妄圖以「組織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非法審判通知,她本著對大法負責,對眾生負責,對自己負責的原則,寫了近一萬字的辯護書(真相書)。開庭那天,她義正辭嚴的向在場的法官、檢察官、陪審人員及聽眾宣讀了,她為大法、為師父、為真、善、忍蒙受千古奇冤的辯護書,證實了法輪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法庭鴉雀無聲,心虛的法官在不到半小時就草草休庭。

七月份的一天,一位年輕的法官將判決書送給謬翠,並說:「我知道你們無罪,可是上面有要求。」就這樣她被非法判刑三年。2001年3月23日她被送到人間地獄──湖南女子監獄。

謬翠在監獄第一個接觸的,就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骨幹羅堅,儘管一批一批的大法弟子不斷給她講真相、勸善,希望能喚醒她的良知、善念,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好的未來,可是行兇成癖的羅堅言詞刻薄、手段殘暴,九年多來一直是專職迫害大法弟子的中隊主管。因迫害大法弟子孟凡輝(用各種手段將其轉化),被邪黨評為「二級英模」。謬翠被強制奴役出工的第一天,羅堅就安排兩名罪犯(陳文紅、鄭流桃)二十四小時夾控她,生產組長將她帶到堆成山的床罩前,兇巴巴的說:「這是你的工序」〔剪線、整折、打包〕,並強行規定:不准走動、不准坐(所有的人都是坐著勞動的)、不准說話、不准隨意喝水、上廁所,一舉一動在罪犯的監控下進行。

謬翠被迫每天從6:30至半夜1點強制勞役迫害。三天後,她就被迫害得臉、腳浮腫(雙腳腫至大腿根),手指不能彎曲,舉步艱難。她想:「我是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沒有罪,不能讓羅堅用雙倍的勞役來迫害我,也不能讓殺人犯二十四小時虐待我,我要反迫害。」第二天,她來到羅堅的辦公室,說明必須罷工的理由。羅堅幸災樂禍的說:「那好啊,你不想勞動就站著看別人勞動。」隨即指使幾個犯人將她拖到車間中間罰站。五天下來,她站得全身浮腫、發高燒,舉步艱難。第六天早上,她拒絕去車間,留在監號寫檢舉信,揭露惡警羅堅迫害大法弟子的各種邪惡手段。羅堅知道後,怒氣沖天的破口大罵,搶走她的紙和筆,指使罪犯強行將她拖到車間繼續罰站,連續幾天。

三、暴力洗腦迫害

五月十七日,監獄辦所謂的「學習班」,將全監號十一名大法弟子集中,以教育科郝春玲(岳陽東茅嶺人)為首,實施暴力洗腦迫害。每位大法弟子被兩名警察、四名罪犯二十四小時輪流夾控,從早上五點至半夜二、三點:在烈日下曝曬、跑步、做俯臥撐、蹬馬步、罰站、爬壁、坐「T」字凳、辱罵、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電棒電、強制抄邪惡書籍。

在長達五十七天的迫害中,謬翠堅守一念:「修煉法輪大法沒錯,不存在轉化,被轉化的應該是這些參與迫害的惡人。」在無法用洗腦方式繼續迫害她的情況下,惡警羅堅再次將謬翠帶回魔鬼四中隊進行勞役、監控、辱罵、搜監、不准購買文化用品、不准動筆、不准與任何人交談等迫害。

一天,一明白大法真相的犯人從外中隊給她帶來了師父在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上講法的經文,被罪犯懷疑,當即將她倆東西抄了個底朝天(並沒有搜到),羅堅以為抓到迫害謬翠的把柄,報告了監獄長、獄政科,動用特警、手銬、電棒,召開批鬥大會:將她雙手反銬押上批鬥台。羅堅帶領犯人高呼誹謗大法、打倒謬翠的口號,以「對抗改造、挑戰監規、私藏禁品」等罪名將她押進又黑又臭,蟲蚊成堆的禁閉室繼續迫害。她以絕食方式反迫害。

謬翠絕食第三天,監獄長來了,並拿了紙筆,她藉著禁閉室碗口大的洞透進來的亮光,寫了揭露惡警羅堅迫害她的真相信交給了監獄長,第三天,她被解除禁閉回到車間。不到一週,羅堅被撤銷了四中隊隊長職務。

四、「越級反映」又遭酷刑

羅堅走後,她的環境有了一些改善,但是每天的勞動時間不少於十八個小時,沒有時間學法。這時從警服廠來了一位很堅定的大法弟子金新春,她倆認識到:大法弟子沒有罪,在監獄這個特殊的環境中,除了證實法、救度眾生外,就是反迫害。她倆決定:利用十一月中旬,省勞改局長李雲峰來監獄檢察工作之際,揭露長監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

2001年11月17日是省勞教局到長監驗收的第一天,這天開工不到半小時,她倆就被通知回監號所謂的「學習」,實際是不讓省局的驗收人員見到她們。她倆拒絕回監號。不到五分鐘,監獄領導、中隊主管黃燦、李俊、特警手持電棒、手銬,衝進車間,將她倆強行拖到監號,吊銬在鐵欄杆上,直到驗收人員走後,才鬆刑回到車間。

11月份天氣很冷,惡警將她倆從早上6點至深夜12點吊銬在鐵床上方、半夜1點至5點吊銬在鐵床下方,這樣折磨7天7晚,謬翠的雙手潰爛、全身浮腫,生活不能自理。

每年所謂的驗收期間,監獄為保證「部級文明監獄」稱號,就是用各種手段將大法弟子軟監起來。因此,從17日那天起,所有被關押在省女子監獄的大法弟子都遭到了各種迫害:有的被打傷;有的被吊銬在廁所內;有的被關禁閉;所有的文字被沒收。

在這種情況下,大法弟子集體不穿囚服、罷工等方式反迫害。隨後迫害急速升級。出工後的第二天,各中隊的警察、武警、特警,將大法弟子抬的抬,拖的拖強行弄到車間。惡警李俊等人將謬翠打倒在地,用腳使勁踩在她身上;用最毒辣的背寶劍的酷刑,將她吊銬在車間半空中(這種酷刑一般不能超過20分鐘,否則,就會致殘、窒息)。不到10分鐘,痛得她豆大的汗珠往下滾、頭髮滴水、內衣、毛衣全部濕透,大小便失禁;20多分鐘後,謬翠就不省人事。醒來後,發現躺在破布堆中,手腕鮮血直流……第三天,惡警李後叫她們寫書面檢查,保證以後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她不答應。第四天晚上,監區以「擾亂監管秩序」的罪名,再次召開批鬥會,一群罪犯將囚服強行套在她們身上,雙手反銬押上批鬥台。特警用手死死掐著謬翠的脖子,大聲叫喊道:「把頭低下!」不一會兒,她就全身失控、癱倒在地……,批鬥會不到20分鐘草草收場。惡警再次將她押入禁閉室,一關就是十五天。

五、「三道門」

「三道門」又稱「鬼門關」,在此要遭到搜身,然後蹲在地上舉手報數:喊「罪犯某某到此」方可進出。這無疑是對大法弟子的侮辱!為了反迫害,有不少大法弟子在此遭到惡警的辱罵、體罰、拳腳相加、電棒擊等迫害。

謬翠在「三道門」遭害的最嚴重的一次:2002年9月15日半夜1點,收工隊伍報數時,姓唐的惡警叫道:「你為甚麼老不下蹲?今天我非要你下蹲不可!」轉身從值班室取出高壓電棒:「叭、叭、叭」黑暗中擊得火星直冒,痛得她滿地打滾。喪心病狂的惡警和李俊責令罪犯李元妹、許軍、吳豔飛等人將她踩在地上拳打腳踢,頓時她的鼻孔、口腔鮮血直流……

六、再次被吊銬

2002年9月26日晚上,監獄長趙蘭利用「政治學習」為由,組織近4000名服刑人員觀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片。當場十幾名大法弟子高呼正法口號,制止這場對眾生的毒害。趙蘭不但沒有停止犯罪行為,反而指使特警、武警將謬翠、言虹、張雅維、劉大菊等大法弟子分別拖出禮堂,毒打一頓後,戴上手鐐腳銬投入禁閉室。在禁閉室,她們全身是傷,謬翠右耳無聽覺,半月後才慢慢恢復。大法弟子們多次要求法醫驗傷,監獄無一人受理。

半月後,惡警黃燦將謬翠收回中隊,再次用酷刑吊銬。幾天後她高燒不止、滴水不進。罪犯李無妹、許軍謊稱她罷工、絕食,惡警衝進監號,將她從床上拖到地上,又從五樓拖到一樓,再從一樓拖到車間。不到30分鐘,她的外衣、毛衣、毛褲、內衣、內褲、鞋襪全都被拖爛,全身一粒扣子不剩;背部、臀部、腳後跟被磨得血肉模糊。

到車間後,警、犯一夥再次將滿身泥水、奄奄一息的謬翠吊銬在窗台旁。近兩百人的車間一下變得鴉雀無聲,一些明白真相的服刑人員嚇得不敢哭出聲。謬翠有意將被拖爛的七件衣服藏在袋子裏,作為將來揭湖南女子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罪行的物證。大約半月後,她卻發現七件衣服不翼而飛,她意識到:這是警、犯聯手銷毀罪證。監獄為了掩蓋罪行,為使她身上的傷痕消失,2003年基本上停止了對她的迫害。謬翠於2003年3月25日回家。

七、又遭惡警毒打

2003年6月20日,謬翠和張立宏、章蘭輝三人在汨羅李家段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李家段派出所的周波一夥綁架,將她們三人分別銬在椅子上。惡警夥同汨羅市「610」對她們進行刑訊逼供:木棍打、鞋底抽、手銬銬,當時就打的鮮血直流。並強迫她們跪著回答他們的問話,不給吃喝、不准上廁所,連續十七個小時。她們不配合,惡警把她們非法關押在湘陰縣看守所。

被抓後的第六天(一直絕食),汨羅市「610」和看守所教導員胡建軍對她們非法提審,謬翠說:「我沒有做壞事,不可能接受審訊」,轉身就走。一惡警沖到她面前,一手抓住她的衣服,一手掐住她的脖子往牆上頂,當時她就癱倒在地不省人事……

從那以後,謬翠身體一天天惡化,多次休克、尿血,生命危在旦夕。她們三人都出現了生命危險送湘陰人民醫院搶救。即使在這樣人命關天的危急時刻,汨羅市「610」辦主要負責人揚言:「就是死了,也要判了這三人。」

幾天後,汨羅縣法院將法庭設在插著氧氣、輸著液、躺在病床上無法動彈的三位大法弟子病房內,對她們非法審判。其中一名女法官捂著鼻子說:「好臭啊!這簡直就是三具死屍。」由此可見:中共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是何等的殘暴!幾天後,非法審判書下來:謬翠被非法判刑六年;張立宏、章蘭輝被非法判刑4年。

2004年1月16日,湘陰縣看守所教導員胡建軍、法醫許建秋,將提著氧氣袋的三位大法弟子送往湖南女子監獄。經「112」警官醫院體檢:三人身體不合格。謬翠有多種病;張立宏、章蘭輝血壓異常高,隨時都有中風的危險,要看守所的警察立即送她們回家住院治療。胡建軍、許建秋連忙將她們弄上車,到處找關係,強行將她們塞進了監獄。

八、再次遭受湖南女子監獄殘酷迫害

2004年元月份,被非法關押在此的大法弟子,由2001年的11人猛增到200餘人,被統一集中在三道門內的所謂「教轉中隊」進行迫害。主要參與迫害的責任人有:李春暉、李君、羅堅、毛慧平。大法弟子年歲不等:年輕的不到20歲,年老的70多歲。

每位大法弟子被兩名罪犯24小時夾控,每天勞動不少於15小時,主要是:剝蠶豆、穿羊肉串、做涼蓆、折衛生紙、繡花等。為了防止大法弟子與外界接觸,一間不到30平方米的監房住12-14人,勞動、吃喝、拉撒、洗漱、睡覺都在裏面。夏天浸蠶豆的水臭氣熏天、蚊蟲成堆;冬天被子、衣服、鞋襪全是濕的;整個監號擺滿了泡蠶豆的水桶,環境極其惡劣。每天除了超負荷勞動外,不准會見親人、不准領包裹、不准購物、不准與任何人往來。絕大部份人生的基本權利全被剝奪。另外經常搜監:見文字、紙筆、複寫紙、郵票、漂亮的和好一點的衣服全部搜走(燒掉)。搜監時把被套、枕頭、棉絮拆開,衣物抖散,連女人用的衛生巾都不放過。

2007年5月5日,惡警羅×華喊謬翠去會見親人,她剛走出監號,從後面竄來一群犯人,其中一人用濕抹布蒙住她的嘴巴、鼻子;另外幾人拖的拖、抬的抬,將她強行拖到洗腦班。

湖南省女子監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腦班十分隱蔽,門窗緊閉,除參與迫害的警察、犯人外,不准任何人出入,戒備森嚴。大法弟子被劫持到此後,遭受各種酷刑,長期承受著肉體上、精神的雙重折磨。有的被迫害致瘋、有的被迫害致死。省工會大法弟子李德銀,進洗腦班不到三個月,於2007年5月份被迫害致死。

洗腦班直接操縱迫害的是監獄長趙蘭、監區長肖平、周嬋;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人有:李君、羅堅、毛慧平、鄧瑾;罪犯有:霍榮、劉勤、李雁玲等30餘名警、犯人。

九、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2007年5月27日晚上9點多鐘,惡警李君帶著一班犯人將謬翠踩在地上,將她的雙手一上一下反吊在半空中。當時,她痛得大汗淋漓、呼吸困難、大小便失禁。惡警將紙筆擺在她面前,逼她在三書上簽字,如不簽,半小時後松一次,又接著吊。後來她被吊得陰道流血,松刑後拖到廁所沖洗再吊,一直折磨到凌晨4點。第二天,她陰道流血不止,一個月後出現血崩,蹲在廁所不敢出來。最後只好將她送到省有關醫院檢查:晚期子宮癌,最多能活三個月。

湖南女子監獄為了進一步掩蓋它們的犯罪事實,推卸責任,火速為她辦了所謂的保外就醫手續,於2008年1月19日將她送回了家。

儘管將她迫害到如此地步,岳陽市「610」、樓區「610」、市國保、樓區國保、派出所、辦事處、居委會仍然經常去騷擾她。奧運期間,國保一行以「看望」為幌子,其中一名姓周的問她:「你現在能走多遠?」實際是監視她的行動。現在經常騷擾她的人有:市檢察院劉洪、市國保綦官儀、樓區「610」辦方宇、市「610」辦黃國良、派出所小甘、辦事處方宏規、居委會蔡×。

2008年12月2日,湖南省女子監獄3人、岳陽「610」辦3人再次找到她,以「慰問」為幌子,要求她到長沙去檢查身體,再次想收監迫害。檢查結果還是照舊(B超部門檢查發現癌症不見了),他們最後只得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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