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動洗刷自己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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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我於九六年六月得法。九九年七二零後,我兩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告訴北京當局,大法是教人修善做好人,是祛病健身的最好功法。雖兩次均遭受迫害,但我從未動搖。

然而二零零七年十月三日,我因發真相資料被惡警非法抓捕,拘留十五天後被強迫關進洗腦班。也就是這時,我卻犯了很多罪,說了不該說的話,造了不少業,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我的救度,也對不起同修。

從洗腦班出來,我發誓要用自己的實際行動洗刷自己的恥辱,要加緊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救度更多的眾生。所以這一年來我在師父的呵護下,在與同修的配合中,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自己該做的事。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右腳的腳後跟不舒服,沒把它當回事,照樣做三件事,可到九月十七日中午起床,左大腿跟痛得不能行走了。但我絲毫不怕,知道肯定是自己有甚麼地方做的不在法上,被舊勢力鑽了空子。這是舊勢力在干擾大法弟子做三件事。於是加強了發正念的密度,堅持每天做三件事。心想:邪惡不讓我出去救人,沒門,我要做的更好。

記得九月二十二日那天,坐公車去取大法真相資料,到站下車時很困難,下了車就不能行走。當時我想:我是來取真相資料的,我是要用這些資料救人的,不許你舊勢力來干擾我。就是我修的有漏或有錯,也不允許舊勢力來鑽空子,你不配。只有我們大法弟子才有能力來清除你們,而沒有你干擾我的資格,你們甚麼也不配,我師父不承認舊勢力,我也不承認,你舊勢力趕快離開我,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你不讓我救人,那是妄想,你絕對阻止不了我!不一會我的腿就能走了,當時心中非常感謝師父。

取到資料,只出去三趟就發完了。我想,馬上十月一日了,很多常人要休息,我要趕快送出去救人。

十月三日我照常出門做真相。在一條大街上突然發現一條不大不小的巷子,巷子頭上有十來個報箱,不遠處有三個老太太,我沒理她們放了三個真相資料,這時老太太大叫:「幹甚麼幹甚麼?」我沒動心就橫過了馬路,把太陽傘收起,繼續往前走。不一會身後急匆匆的來了一個穿制服的保安,上衣都汗濕了,我知道是衝我來的,我立即發正念:我是來救人的,我是神,他是人,他看不到我。我讓保安先走前面,等他拐彎時,我從他反方向把資料發完了,謝謝師父的呵護!

平時資料缺時,我用大法真相護身符講真相救眾生,同樣效果很好,每次出門購物我總是使用蓋有真相的錢幣,有時還會告訴收錢的人,這錢很珍貴,有緣才能得到,你把它保管好,記住上面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會有美好的未來。對方很高興。有時送光碟也是,對方會問我為甚麼要送給他(她),我說你很善良,與我有緣,對他笑笑,對方會很感激的謝謝我,我說應該謝謝我師父,是我師父要我救你的。

每次出門前我總是在師父面前合十,請師父呵護,有時被救的人特別不善時,我也不放棄,不怨不恨,只是對他笑笑,告訴他天安門自焚是假的,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大法弟子的偉大使命是救度眾生,我覺得不論做甚麼事情,只要我們按照師父的話,正念正行,無所不能,沒有辦不成的事。師父早已告訴我們「正法修煉是有師父和眾神與天兵看護的。」(《澳大利亞法會講法》),師父在呵護我們,儘管去做好自己要做的事,師父給了每個大法弟子神力,運用他去救度眾生,因為我們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人。

這是我在修煉過程中的一點淺悟,因層次有限,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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