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到十二月間,黑龍江省雙鴨山市非法審判了十二名大法弟子,非法判王海洋四年,董明芬三年,郭淑珍七年,王耀君待查,劉俊忠十年,王俊紅十年,於佔鴻九年,田小玄八年,姜傑七年,孟憲國七年、王亞榮七年,田成軍五年,蔣貴福四年,其中有四名是六十歲的老年婦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李明豔十一年,李燕群十年。十二月份,遼寧省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王素梅十年,奚常海十一年,孫玉書八年,霍德福六年。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河北省邢台市橋東法院非法審判七名大法弟子,非法判錢晚雲八年,王金山八年,張志紅六年,武三百四年,田淑珍三年,郝步申三年,尹順峰三年。
為甚麼在奧運結束後大法弟子沒有被釋放?是不是我們放鬆了講真相,或者真相講的不夠清楚。我覺的身邊的很多同修,包括我,隨著奧運的結束,對因為奧運被綁架的大法弟子的關注降低了。國內大法弟子應該從這種被非法重判中總結教訓,被重判的同修有的被認為是負責人,那麼是不是我們應該看一下我們是否真正的達到了遍地開花?還是形式上是,但是實際上還不能完全獨立,互相之間保持太多的聯繫呢?如果我們真正的整體提高,不是通過在法上修煉、提高,而是靠個別學員的影響力,那麼舊勢力也一定鑽這個空子,利用來破壞你對大法的堅定,理由是讓你從法中真正的獨立起來,去掉依賴心等執著。
我們的正常狀態應該是,只要迫害還存在,我們的講真相就不應該停止,而且不應該在奧運的前後有甚麼分別。現在國內的大法弟子對於營救同修非常迫切,海外的大法弟子對於這些迫害的揭露只停留在個別的案例上,沒有綜合的去看這場奧運對大法弟子的傷害。希望海外大法弟子也把邪黨目前對大陸大法弟子的這些非法審判重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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