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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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六日】

  • 給河北興隆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張亞琪的一封信

  • 給黃石市檢察院、法院各級工作人員的一封信

  • 給家鄉父老鄉親的公開信

  • 控告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稅長冰執法犯法

  • 給河北興隆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張亞琪的一封信

    張法官:

    我是承德市法輪功學員韓立萍的女兒,你作為我媽媽的「主審」法官,我覺得這也是一種緣份。因為我沒有時間經常去見你,所以選擇了書信的方式與你溝通,希望你在百忙之中看一下。

    我的媽媽韓立萍從二零零八年一月被興隆縣警察綁架後,一直無辜被關押,雖然十一月四日開庭時,律師為她作了無罪辯護,可至今仍未釋放。作為女兒,我非常著急。你同樣也有母親,而且也身為母親,希望這種心情你能理解,並聽聽我的心裏話。

    幾年來,通過我媽媽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我深知法輪功是好功法。我媽媽在煉功前身體非常不好,脾氣也很暴躁。她們工廠倒閉以後,為了生活,靠打工掙錢。她當過裁縫、開過飯館、修過路、栽過樹、當過保姆等,幹過很多活,也受過很多累,過度的勞累使她患上了頸椎病、胃病和氣管炎。嚴重的頸椎病讓她抬不起頭來,還經常頭暈;而胃病痛起來都讓她打滾、撞牆,吃不了飯、睡不了覺;氣管炎犯病時上氣不接下氣,憋得喘不過氣來,咳嗽的吐血。這些病痛折磨了媽媽大半生,甚麼樣的藥都吃過了,家裏的錢也都花盡了,就是沒有效果。嚴重的病痛不光折磨著她的身心,也折磨著我們家人的身心,媽媽由於身體不好,脾氣很暴躁,經常和父親打架,也常常訓斥我,與家裏人非常不和諧。那些年,病痛使媽媽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我們家裏也感覺很無奈,真不知道要是這樣下去會發生甚麼。

    後來,我媽媽聽人說法輪功治病有奇效,就抱著試試的想法開始學煉。果然時日不多,她的身體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頭不暈了,胃不痛了,也不憋氣了,在不知不覺中各種病都好了,而且煉功後沒有吃過一片藥。更讓我們全家高興的是,學法煉功以後,媽媽的性格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她嚴格按照法輪功提出的「真、善、忍」的高標準做人,改變了過去那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暴躁脾氣,消除了與家人之間多少年來的隔閡,變得非常體貼和照顧別人,這使我和父親大大受益,家裏的氛圍也變得其樂融融。

    實踐證明,是法輪大法救了我媽媽,也救了我們全家。可是為甚麼這麼好的功法不讓煉呢?難道媽媽做好人有罪嗎?身體變好了有罪嗎?到底是媽媽煉功有錯呢?還是國家鎮壓法輪功有錯呢?事實證明,媽媽煉法輪功以後,要求自己做一個真誠、善良、寬容、忍讓的人沒有錯,而且這樣的人越多,對任何一個國家和社會來說肯定都是一件大好事。

    也許你並不了解法輪功到底是甚麼。其實,法輪功就是一種古老的修煉方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佛家八萬四千法門中的一法門。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上訪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可是媽媽卻因信仰法輪功被抓過,又因法輪功受到冤屈而上訪並講清真相、澄清事實被非法勞教過,現在又因去同是煉功人的朋友家串門,被強行綁架並關押至今。

    我實在是不明白,媽媽在行使和維護憲法賦予的這些權利時,怎麼老被抓呢?如果法輪功不好的話,為甚麼全世界有80個國家和地區都讓煉呢?連中國的香港、澳門、台灣都讓煉,唯獨中國大陸不讓煉,不值得深思嗎?看來媽媽真是「生不逢地」呀!即使你不相信佛法修煉,即使你是無神論者,你也肯定知道法律有不容踐踏的尊嚴。

    上次見到你時,你說法輪功的案子不完全歸法院管。可是深思一下,這正常嗎?案子到了法院卻不歸法院管,法律不成了一紙空文了嗎?那個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不是凌駕於人大、公、檢、法、司等機構之上了嗎?這和當年的「文革」辦公室和德國的蓋世太保有甚麼區別呢?當年「文革」時期的「運動紅」和德國的蓋世太保的可悲下場就是前車之鑑。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既不是立法機關,也不是執法機關,(「六一零」辦公室是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臨時機構)司法人員都有明確的責權獎懲規定,可它無需理會,它只管發號施令,出了問題,它卻會推出司法人員去當替罪羊。從這一點上看,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就是違法的嗎?

    你可能不了解這場殘酷迫害的真相內幕,因為太多的消息都被封鎖了。我相信,當你真正了解真相以後,當你真正了解法輪功是多麼純正美好以後,你一定會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未來的。

    誰人家中無老小,媽媽被無辜關押到現在快一年了,這期間我無時無刻不惦念著她。真心希望你能堅持正義,善待佛法修煉者即法輪功學員,那樣你一定會感到上天的呵護的,那是用人類所有的財富都買不到的,是生命的永遠。

    韓立萍的女兒:李雪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


    給黃石市檢察院、法院各級工作人員的一封信

    黃石市檢察院、法院:

    關於我丈夫馬勝祥向法輪功學員提供交通工具一案,下陸區派出所於2008年9月21日拘留了我的丈夫,現我丈夫仍然被關押在黃石市第一看守所。

    我丈夫原先在武漢軸承廠工作,由於工廠倒閉,一直靠打工維持生活,後來借錢買了一輛二手車從事運輸養活一家三口。由於我本人一直沒有工作,幾年前腦溢血中風,喪失勞動力,無任何經濟來源,走路也不是很方便。我兒子正在讀初中,成績優秀,全家人靠我丈夫跑運輸賺點錢,供小孩讀書及生活費用,再加上二年前貸款買了一處四十平方米的二手房,每月要向銀行還貸款,現因我丈夫被關押,生活舉步維艱,孩子面臨無錢而輟學的慘景。

    我丈夫靠跑運輸掙錢,只要有人雇車,當然是求之不得,何況我丈夫既沒拖軍火槍支,也沒幫著運輸黃、賭、毒,只不過拉了一個法輪功學員[億萬善良普通老百姓之中的一個]而已,無論從哪方面看,都是合情何理的,不存在違反國家的任何法律、法規。

    下陸區派出所說我丈夫涉嫌邪教組織,對此方面的法律條規本人也略知一二:

    一、法輪功不是×教。法輪功以「真、善、忍」為原則教人向善,教人走正路,凡真心修煉者都是好人,這麼一部利國利民的高德大法怎麼能說是×教呢?況且國家任何一部法律也沒定法輪功是×教,99年10月30日由全國人大常委制定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但這一「決定」僅是對「邪教」的認定與處罰,未提法輪功一個字。

    1999年12月31日全國人大通過了「兩高」制定的《刑法》第300條的實施細則,裏面雖然給出了邪教的六條定義,但細則裏從頭至尾也沒有「法輪功」三個字,人大從未通過任何法律程序來認證法輪功是「邪教」。

    而第一次將「法輪功」冠以「×教」二字的是江澤民。1999年10月25日他在接受法國《費加羅時報》記者採訪時第一次提出「法輪功就是×教」的說法。第二天,《人民日報》便追隨江發表了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評論員文章。江澤民的話是法律嗎?《人民日報》的文章是法律嗎?不是。《憲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它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江澤民和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無權對任何團體、個人定性、定罪。他們稱法輪功是×教這一說法本身就是違法的,非法的,當然是無效的。顯然,這是利用許多老百姓甚至法官、警察中很多人不懂法律而玩的偷換概念的把戲,即先用《人民日報》發一個「法輪功就是×教」的文章,再由人大通過所謂懲治「×教」的實施細則,很多人就以為鎮壓法輪功有了法律依據。

    其實是不是「邪教」不是哪個政府、哪個人說了算的。在歷史上當年羅馬帝國把基督教定為「邪教」,並殘酷迫害基督教徒,結果受到神的懲罰,四次大瘟疫一個強大的羅馬帝國滅亡了。無論是誰,迫害神、迫害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煉者,一定要受到懲罰的。

    二、江氏集團為甚麼要迫害法輪功呢?這個問題很簡單。法輪功是信神的,主張誠實,講真話,尊重傳統道德,鼓勵人們通過實踐「真、善、忍」來獲得身心的健康與昇華,因而吸引了眾多的人煉,這些都使一貫弄虛做假的江澤民所不能容忍和感到害怕的。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學煉後令人心境平和,修煉者日眾,煉功者中不乏高級幹部、高級幹部的家屬、教授、學者、社會名流;相當一批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特別是法輪功講「真、善、忍」 ,而江氏一夥講「假、惡、鬥」。98年當前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把關於「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的報告提交江澤民時,江大為不悅,當即批示(大意):寫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出於妒嫉,其一意孤行的利用手中的權力,在其他六個政治局常委沒贊成的情況下,江澤民置《憲法》與法律於不顧,勾結其幫兇羅幹等人,策劃迫害法輪功。

    有人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因為圍攻了中南海,這是謊言。其實江羅一夥對法輪功的打壓實際上從一九九六年《光明日報》的輿論攻擊就開始有預謀的系統實施了。三年中打壓不斷升級,最後終於由警察毆打及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天津事件」,引發了「4.25」法輪功學員萬人和平上訪。法輪功學員的上訪也是出於對國家政府的信任,而且在上訪過程中,既無遊行示威,也無標語口號,更沒有影響交通和民眾生活,平靜離開後,地上無一片紙屑,甚至連警察扔下的煙頭都被他(她)們清掃乾淨。當時,現場的警察就感慨的說:「看,這就是德」。如此文明、理性的上訪、請願,在世界上也可能絕無僅有。這怎麼說是圍攻呢?再說中南海是重地,誰敢在那裏站那麼長時間?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不知是計,在警察有意引導下,按照劃定的路線走,等「鴻門宴」擺好了,錄像錄完了,說「法輪功圍攻中南海」,並以此為鎮壓藉口。

    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了這場空前絕後的對大批善良的煉功群眾的鎮壓,人人表態、人人過關,不亞於當年的「文革」,大批的法輪功學員被抓、被勞教、判刑;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對不放棄信仰的學員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確認了姓名的就有三千多人,對上訪不報名字的學員酷刑折磨後進行活體摘除器官牟取暴利……

    而每個大法弟子都是親身受益者,都發自內心的想把自己的親身經歷和法輪功遭受迫害的真相告訴世人,呼籲停止迫害。在一切輿論工具被嚴密封鎖、上訴無門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自費印傳單、小冊子,告訴人們事實真相,不要再被謊言欺騙,是真正的為人好,為救人。同時也沒有違反法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有「出版、印刷、集會、遊行、結社」等權利,是「執法者」在犯法,把好人、最善良的人抓進監獄,在那裏,法輪功學員的待遇還不如刑事犯人,刑事犯人判刑後允許家屬接見,有病允許「保外就醫」;而法輪功學員不許接見,還不許「保外就醫」,我們不明白這符合國家哪條「法律規定」?

    現在全世界八十多個國家都有人修煉法輪功,在印度等國學校的學生都學法輪功。法輪功普遍受到各國人們的歡迎,而唯獨在中國大陸現仍繼續遭受鎮壓,它能長久嗎?就是在國內很多明白真相的公安、司法包括「六一零」人員都不願再迫害法輪功了,都不幹了。民眾在覺醒。當真相大白於天下時,迫害的元凶要受到懲罰和制裁,而參與迫害者不也得承擔法律責任嗎!更何況「上邊」下達的「指令」、「文件」都是「絕密」「機密」,大部份還是口頭傳達,那都是見不得人的、不敢公開的,是決不敢拿到桌面上來的。真到清算那一天跟著「背黑鍋」的可都是參與者和實際執行者。「文革」不就是個例子嗎!那些積極參與者都打成「三種人」,有多少軍人和警察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決,你知道嗎?就連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看到自己作為替罪羊必死無疑,就只有自殺了,多可悲啊!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共產黨一向是說話不算數,「卸磨殺驢」,自它建政以來,歷次運動害死了八千萬無辜,壞事做絕。「物極必反」,歷史的發展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天象變化到這一步,老天「說話了」。2002年貴州省平塘縣發現一塊2億7千萬年前形成的《藏字石》,上有「中國共產黨亡」六個大字,經專家鑑定都是天然形成的。現在當地因此石成為旅遊點,賣門票,你在網上都能查到。這不預示老天要滅中共嗎!從古代中外各種預言中也都講到人類到今天將面臨大的淘汰,現在的天災人禍不是老天在警告世人嗎!

    但是上天又慈悲於人。法輪大法就是為救度眾生出現的。他教人向善,使人心歸正,給人指出一條光明之路:只要不反對真、善、忍,不抵觸大法,不再與「反天、反地、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共產邪黨為伍,遠離邪惡,都可得救。不管以前做過哪些錯事,只要現在認識到了,不再參與迫害,善待大法弟子,將功補過,都有機會,都有將來。您想大法弟子冒著生命危險,不怕被抓、不怕坐牢,講真相、勸三退,他們完全是自願的,沒有人給他們一分錢。他們上有年邁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正在讀書的孩子,他們能不惦記自己的家嗎!到底為了甚麼?就是為了救人!他們不忍心眼看著那些不明真相的人被淘汰。試想在當今物慾橫流的社會現實中,誰能做到這一點?只有這些無私無畏的大法弟子!

    然而大法的慈悲與威嚴同在。人生的路自己走,一個人無論在世上幹了甚麼都有回報,做了好事有好報;相反,真做了不好的事、害人的事,哪怕是在無知或不情願的情況下做的,那都得償還,這是一定的,毫不含糊。過去古人云:「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你們身在政法系統,近年來全國各地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惡報事例接連不斷,每天明慧網上都有詳細登載(姓名、地址均可查證)。人死了不是就一了百了,善惡都是有報的。換句話說,人的肉身死亡那是還債剛剛開始!我們不講秦檜如何在地獄受罪的事,你說那是歷史,就舉當前在中國大陸發生的,有時間、地點、人名的例證,看看人死後能否一了百了!

    例:四川省米易縣撒蓮鎮二大隊農民曾國獻因受中共惡黨宣傳的毒害而敵視大法,侮辱謾罵法輪功師父,燒毀大法書籍,遭到惡報。2000年5月12日還在幹農活擔了200多斤絲瓜回家、晚上吃了一大碗麵條的曾國獻,於13日凌晨4點左右暴死在家中。曾國獻死的當天晚上就托夢給他的妹夫:在地獄中受到酷刑的曾國獻跪在他妹夫面前,痛悔不該敵視大法、不該出手毆打法輪功學員。

    惡報之人在人間的種種慘像,都是為了周圍人都吸取教訓,醒人、救人,畢竟法輪大法傳世度人,也就是這一回,千年不遇,萬年不遇。為甚麼非要用這個千萬年的苦苦等來的機緣去做誹謗佛法尋惡報的蠢事呢?限於篇幅這裏的事例只是滄海一粟。你如果心生善念,儘管在這個工作崗位上,在你的職權範圍內,理智,智慧的保護、善待大法弟子,你就積了功德。善惡有報是天理。《九評共產黨》中有句話:誰在甚麼問題上相信了中共誰就會在甚麼問題上送了小命。此言值得深思。望你們伸出援手,對我丈夫馬勝祥撤回起訴,幫助其早日回家,也希望你們能明真相,有好的未來。

    如果你再記住我送給你的救命的九個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並在心裏經常默念,你將受益無窮。

    家屬:高文波
    2008年12月1日


    給家鄉父老鄉親的公開信

    家鄉的父老鄉親:

    你們好!

    你們可能早已知道法輪功為甚麼這麼久壓不衰,現在已洪傳八十多個國家。《轉法輪》已翻譯成30多種文本,法輪功師父獲得各項褒獎二千多項,因為法輪功太正了,一正壓百邪,他確實像原中央政治局常委退休老幹部喬石向全國調查得出的結論一樣:「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遠的不講,先講我自己(退休教師)和周邊的幾例。我沒煉功前,右半個腦袋麻木,掐都無知覺,右肩周炎,右手抬不起來,洗臉梳頭都用左手,搆不著黑板,因此不能教學了,腰腿疼痛,全身風濕,胯骨脫臼,常年感冒……打針吃藥,貼各類膏藥,推拿,按摩,針灸,電療,找名醫看,練別的功,錢沒少花,罪沒少遭,都無濟於事,醫生說你是半身不遂的前兆,嚴重影響了生活和工作。沒想到煉法輪功不到半年,所有的病不翼而飛,連老年眼花、月子病、從小得的病都好了,令我感歎,現在煉功10年多了,沒吃一片藥,沒打一針,甚麼活都能幹,精力充沛,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快樂。

    我二兒子張傳廣,從小就好在北大河稻田地裏抓蛤蟆,大了上溝裏種地時,上山抓蛇。萬物都有靈性,念高二時,他突然被附體,弄的瘋瘋癲癲的,騎著一輛沒氣的自行車上水庫,下水把衣服都扔到水裏,滿樺南地區到處跑,往北山白灰坑跑(他大爺家18歲的兒子就是在那淹死的)想去死,我在後邊脫掉鞋襪,光著腳在稻田地裏深一腳淺一腳的邊哭邊喊的跑著追他,哪能追上,後來他停下跟我回來了。我天天班也不上了,跟著他也跟不上,一跑有時一兩天找不著,你說我這當媽的啥心情,那時兒子瘦的皮包骨,我也瘦的直打晃,急的我東找人算西找大仙看,半夜自己上十字路上燒紙,那時只要兒子能好,讓我付出多少,上哪我都不怕了。上佳市精神病院,一到那兒,他在大夫面前,完全是個正常高中生的表現,人家說這孩子沒病,我怕他回家犯了,硬讓人家給開兩瓶100片裝的鎮靜藥,藥劑量每次服2片。回來後,聽人家說街裏有一大仙看的很好,我領不了他,只好自己去,到那兒說出兒子的生日時辰後,大仙說她能給治好。中午11點來我家,她說是你供的這些狐、黃折騰的你兒子,於是她又念咒,又比劃,說是給清理,真的不到12點,我兒子完全正常了,可是她只能用世間小法小道攆跑,卻沒有能根治。

    過了半年,過大年初三,家裏人都串門去了,二兒子自己在家看電視,中午大兒子回來後,發現弟弟在炕上躺著,滿鼻子滿嘴冒的沫,瞪著雙眼不省人事,眼看不行了,馬上拉到醫院,劉某某大夫給看的,她說是不是服毒了,我跑回家一看,炕上放著以前沒打開瓶的100片裝的鎮靜藥,只剩2片了。劉大夫說時間太長了,藥都吸收了,不能洗胃了,打針,打點滴,打氧氣,極力搶救4天半,還是不省人事,他幾次自己突然坐起,眼睛直勾勾的往太平房看,又突然躺著,還是不認人。後來停止呼吸幾分鐘,把我嚇的放聲大哭,我以為將近20歲的兒子就這樣完了呢。但根據他的狀態,我想起來了,我說:「你們這些東西再折磨我兒子,下午我就去街裏找人治你們!兒子馬上好了,喊:「媽!」一切正常了,在我兒子住院期間曾找老醫生秦大夫切過脈,他說是虛病,其實就是附體,也就是被他殺死的動物來找他索命來了,好些東西用實證科學是解釋不了的,因為它存在於另外空間,就像手機的電波,誰看見了,按幾個數字不管多遠的距離都能說話。

    2003年3月20日,我因煉法輪功被當地警察從佳市勞教所又拉回家鄉看守所。我二兒子看我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了,全局的人幾乎都知道我要死了,就找我的同事也是他同學的媽媽說:「姨,我媽不行了,我媽一生為我們付太多了,我媽沒做過壞事呀,我媽太冤枉了,請您幫我為我媽做一套被褥,就算我做兒子的盡最後一點孝心吧。」其實冤枉的何止我一個人,全中國一億大法弟子和他們的親人都被中共搞的太冤枉了,尤其那些被殘害死的三千多大法弟子和被中共活體摘取器官的大法弟子更是冤枉啊!要不2007.6.17(農曆大夏天)北京東三環怎麼會下半個小時的大雪?天災人禍怎麼會那麼多?真比六月雪斬竇娥中的竇娥還冤啊!現在還有堅定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的十幾萬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在中共邪黨黑窩──勞教所、監獄、精神病院、洗腦班遭受迫害,怎麼能讓我們不痛心?

    當時把我拉到看守所被非法關押5天後,又弄到醫院繼續迫害,不讓回家。我二兒子的病又犯了,把醫院的玻璃砸了,又到處跑,滿街喊:「我媽要是死了……」我聽後嚇的夠嗆,一個勁的勸他,千萬不要傷害人,要善待眾生,要忍。第6天把我抬回家了。後來他又在家躺了半年,一有繩,有腰帶,就勒脖子,有一次他勒的白眼珠充血,滿臉通紅,大汗淋漓,我還以為他感冒了呢?一看脖子裏勒著腰帶,那要發現晚了,可能就沒命了。一看見刀就割手腕,腳腕,現在還有割的印跡呢?後來上溝裏又在種地的棚子裏躺了半年。他爸給他端屎端尿,伺候他,有一次跑到山上找個彎脖子樹上吊去了,沒死了。這些事當地百姓和去打工的人都知道。

    再後來,我在家有空就放大法師父的講法帶,大法師父給淨化了我家的環境,一切都正常了。從那以後,我二兒子無論在哪兒人家都誇他人品好,雇他幹活實在,放心。他無論幹甚麼我也放心了。我家老少和和睦睦一切平安。

    2008年11月19日下午4點多鐘,樺南公安局國保大隊陳玉君等五六名警察由樺南林業局派出所警察魯強帶路無任何手續非法將我二兒子張傳廣綁架,非法關押在樺南看守所一直不讓家屬見人。按照法律程序,24小時當事人被拘留得給親人下傳票,可至今十多天了,一張紙片都沒見著。家裏人擔心他壓力太大,精神病復發,一直在向縣公安局反映情況,他們互推責任讓拿病歷證明。因時間太久,醫院原病例檔案都毀了,所以只好取證,現已有11人做證,其中有鄰居、同學和醫生。可局長劉德權國保科陳洪輝、陳玉君一見面不但拒收證明,還蠻不講理的恐嚇:「把她也抓起來!」再不就「滾出去!」別說大法弟子沒犯法就是對待大案要案也得重事實,重證據吧。

    昨天下午我們去樺南看守所又沒見到人,人現在在哪也不知道。有人說我二兒子張傳廣被非法判一年勞教,你們想我們家屬是甚麼心情?我知道還有樺南大法學員溫洪君、鮑麗梅、宋桂春、劉春晶仍被非法關押在樺南看守所,希望看過這封信,明白真相的正義之士能伸出援助之手,營救出我的兒子和這些無辜的大法學員。

    還想舉幾例身邊見證大法神奇的例子:

    咱附近有一女,50歲左右,去哈爾濱檢查肺癌晚期,醫院說頂多能活3個月,學大法後兩三個月後又去檢查,癌細胞全無,現在已煉4年了,身體比正常常人還健康。一工地一女60多歲,一隻眼患5種病,已花了幾萬元沒治好,醫生說還會影響另一隻眼睛,後來學了法輪功,只幾天就能辨別顏色了,不長時期就能看見東西了,別的病也好了。她兒子40多歲,肺結核嚴重,腿摔骨折打夾板2年後夾板處發炎,幾次去佳市治療,欠債5萬多元,房子都抵押給大兒了了,兒子面黃肌瘦,有氣無力,吃喝拉尿在床上,誰去看都說夠嗆了,原來讓他學法他不學,後來看病借不著錢了,沒招了,就開始學法了,不長時間紅光滿面,現在能上院子裏餵狗了。

    我舅,99年春,我去看望他老人家,向他講述我學法輪功受益情況,他也想學,但我沒帶書去(雙鴨山),沒迫害前,我家親屬知道我學法受益這麼大,9口人都想學,有的已經學了,但不長時間就開始迫害了。2000年我舅得了半身不遂。2005年我又去看他,他已經八九天不吃不喝,也不動,只剩一口氣沒咽,壽棺剛做好,壽衣放在箱子蓋上,關裏關外,正念大學的孫子都回來了,日夜守候著那口氣,好穿壽衣,我帶著小型錄音機和我師父的講法帶去了,放在舅的耳邊讓他聽,只4天他醒了,六七天自己能翻身了,五年不能動的胳膊舉過頭了,腿能伸能曲了。八九天有吃能喝了。

    我婆母83歲了,自我教她念法輪大法好,三年基本沒病。我父親自從了解天安門自焚等都是假的後,身體裏外檢查都沒有病。我家周圍鄰居凡是願意聽大法真相的,原來有重病的都好了。

    反過來,有一男,近50歲,我向其講真相,我說多少人堅持煉法輪功,不僅甚麼病都好了,還不用吃一片藥,他很反感地說:我沒煉也沒有病,還說了很多反對法輪功的話,結果得了重病,起不來炕了,家裏很窮,真的治不起病啊。這回我去看他,給他真相資料看,讓他誠心念法輪大法好,他照做了,現在好天能上外邊溜達了,例子太多了。

    現在大災難太多了,雪災,地震,水災,瘟疫……但都不是不可避免的,你只要常看大法資料,看一看《九評共產黨》,退出中共邪黨組織,誠心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定能遇難呈祥,會有一個好的未來,希望你們的親人也都能這樣做,也都會有一個好的未來。

    樺南大法弟子:郭仁愛
    2008年12月4日

    附:我這幾年被迫害情況

    在2001年時,我到北京上訪說明真實情況,卻被邪黨非法關押,那裏的所長明白真相後把我無條件釋放,並把剛入所時兜裏搜去的錢全部還給了我,給我買了回家的票,親自開車送我到車站。剛到我父親家,就被片警鄒某等人騙到看守所,我為了讓警察及男監的在押人了解大法真相,天天講,我用肥皂片在黑鐵門上寫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所長韓某某從監控器裏看到了,他讓看守員擦,我說:「誰擦誰爛手」(我不是詛咒他們,是有好多這樣的例子,有的揭傳單的人,得確診不了的病死了,還有……)看守員誰也沒上去擦,韓上去擦了,看守員隔一天一個班,第三天一看守員說:「某某某說話真準,韓所長手爛了,上佳市看手去了」。據韓的親屬說:「韓的手爛了好幾年,治手花了不少錢,後來韓對大法態度好了,他的手才好了。

    2002年10月,我被法治科孫某某花錢(人民的錢)送佳市西格木勞教所迫害(在這之前,送一趟了,人家不收,他們邪惡之徒又拉關係走後門把我送全國迫害大法弟子上數的哈爾濱萬家勞教所。因江氏中共流氓集團下令「轉化」大法弟子指標要達到95%。警察可得很多獎金。我不好轉化,他們不願要),第三次是孫某某送了很多錢,佳市西格木勞教所才收的。2007年冬天,孫某某正打麻將呢,說難受,三天沒過就死了。

    到勞教所後,我就開始講真相,中共邪黨怕我講,可能就給我打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弄得我不省人事,打針不知道疼,自己的父親,兒子去看望不知道,掉地上不知道,換了床不知道,多少天後醒過來了,其他大法弟子告訴我才知道,但過去的事全忘了,家在哪兒,鄰居是誰都忘了,我最愛做的法輪功怎麼做,一個動作也想不起來了。

    2003年10月初,我被戴著手銬腳鐐,受邪黨指使下的魏某某強拉硬扯用六根繩子綁著我,用膠帶粘住我的嘴,強迫給我打濃鹽水點滴,刺激血管很難忍,四肢腫的找不著針眼了,有一護士左一針,右一針亂扎紮不上,還樂呵呵地說:「搞實驗挺好的!我聽了很為她難過,她人性都沒了,怎麼還能治病救人呢?後來折磨的眼看不行了,又抬回家了,當時腿、胳膊、手腳腫的透明。

    回家七天七夜沒能睡覺,後來手腳脫皮三層,腳趾甲脫掉兩個。我堅持聽法、煉功漸漸的又好了。

    2006年6月7日在當地看守所,王某某領著六七個警察,有坐在我的四肢上的,有把頭的,有掐脖子的,撬嘴的,打的……。最後把我灌死好幾個小時,我活過來後,發現在很高的平台上。我醒後,滿身,滿臉都是血,胳膊被打紫,看守所副所長崔某某吵著,罵著喊:再灌上大醫院,灌死咱們沒責任!被迫害死的3千多大法弟子中有很多是灌食時被折磨死的。

    2008年1月30日又強制拉我去醫院強制打點滴一瓶後,突然像過電似的從腳下往上麻,多虧我兒子在跟前,馬上拔下來了,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天理不會饒恕那些罪人。

    附註﹕責任人電話(區號:0454)
    公安局局長劉德權 辦公室6226599 手機13836679999
    國保大隊大隊長:陳洪輝 辦公室:6225215 宅電: 6232299 手機:13904542299
    樺南國保大隊陳玉君: 辦公室 6225002 宅電:6281715 手機:13512688188
    樺南縣看守所:電話6242784
    所長孫永傑:辦公室6242836 手機:13352548585


    控告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稅長冰執法犯法

    我們的親人鐘芳瓊、劉嘉、蔣宗林等於去年八月或九月在家裏或在單位上被帶走,今年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日武侯法院對他們兩次所謂「開庭」,但作為他們的家屬、至親親人,沒有一人被允許參加旁聽。

    我們的親人自去年被帶走後,一直音訊杳無。後經各種渠道打聽,證實他們都曾被非法拘禁於洗腦班,並遭受了嚴重的刑訊逼供;後被轉至成都市看守所,嚴重超前羈押至今。今年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日,一審先後開庭兩次,武侯法院及審判長稅長冰違背基本「程序正義」,堅決不許家屬旁聽。庭上,代理律師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七名律師一致認為武侯檢察院對鐘芳瓊等人的所謂「指控」,適用法律錯誤、事實不清、沒有證據;當事人的行為根本沒有構成任何社會危害,根本就不應該被偵查和起訴,要求無罪釋放。但成都市武侯區法院主審法官稅長冰執法犯法,拒不採納。

    法庭調查明顯顯示本案適用法律錯誤、事實明顯不清、完全缺乏證據,起訴的罪名不能成立,當事人的行為根本沒有構成任何社會危害,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武侯法院還是將我們的親人強行判了三──七年。根據《刑法》第399條,主審法官、武侯法院稅長等已構成徇私枉法罪。

    我們強烈要求中級法院秉公執法,依法改判無罪,立即放我們的親人!我們同時要求檢察院立案調查,追究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稅長冰不准家屬旁聽、枉法誣判、公安刑訊逼供的法律責任!

    正同其中一位代理律師說的,我們的親人、這十一名當事人「正直、樸實、本分,在物慾橫流的社會中不唯利是圖、反而堅守做人的良知。他們都是可敬的人,應該得到好的結果。」如,這十一人中,原市政明遠建築設計所所長、高級工程師蔣宗林,在其任職期間將一個連電話費都交不起的虧損單位,扭虧為盈,自己卻領取全所最低獎金;川大高分子學院副教授丁澤揚更是常常利用自己的業餘時間免費給其他老師代課;原民族出版社職工、年輕學者祝仁彬先後獲得了電子科技大學兩個專業(會計和英語)文憑,還利用業餘時間出版了一本詩集《永遠的故鄉》……

    他們中,有德高望重的大學教授,也有古稀老人(如退休公務員劉邦成),更有事業有成、風華正茂的青年學者;他們或是父親,或是母親;他們或溫文爾雅,或熱情開朗……當局關押判刑的不是罪犯!而是真誠、勇敢、善良並被公眾認可的好公民!有關機構和責任人必須承擔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責任。而主審法官稅長冰等也必須對其不准家屬旁聽、枉法誣判等行為負責!

    不准家屬旁聽

    武侯法院原定於九月十日對本案的不公開審理,事先根本沒有通知我們家屬。甚至我們到法院打聽情況時,稅長冰竟公然說:「不關你們的事。不需要通知你們,判了自然會告訴你們的。」後由於律師介入並在家屬和律師的力爭下,稅只得改稱「公開」(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只有涉及國家機密案件才不公開,如果本案不公開,就是公然違法),卻無視家屬和律師一再要求及律師遞交的書面申請,拒不讓家屬旁聽,且暗中將旁聽證全部發給「610」頭子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甚至十月十日的第二次庭審,法警一大早就擋在樓梯口,直言不諱「家屬不能旁聽」。家屬都不能旁聽,算甚麼公開開庭!無論於情、於理,家屬都是首先應該而且最有權知道親人被所謂「審理」的情況的。不許家屬旁聽違背基本程序正義,更讓人置疑法庭的合法性。

    武侯法院如此不顧一切而且是耍盡花招的阻擋家屬旁聽,其背後隱藏著怎樣的貓膩、暗箱操作乃至罪惡,雖不得而知,但也不難想像。在兩次所謂「庭審」中,旁聽席上的「610」份子公然多次辱罵和威脅恐嚇辯護律師,不敢想像,如果沒有律師的介入及正義辯護,這場所謂的「庭審」將會是怎樣一場文革式的黑色「批鬥」。

    違法枉判

    本案中,七位代理律師一致認為適用法律錯誤、事實不清、沒有證據;當事人的行為根本沒有構成任何社會危害,具有當然的合法性,根本就不應該被偵查和起訴!律師當庭的無罪辯護以及當庭遞交的無罪辯護詞從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方面都進行了深入的闡述,論理清晰、邏輯嚴密、無懈可擊。在庭上,辯護人的發言一再被打斷,幾乎就是不允許律師說話;當律師一談到《憲法》、普世價值等內容,稅長冰就以目光暗示公訴人,公訴人立即舉手以「與本案無關」打斷,稅則順勢中止律師的辯護。甚至律師談犯罪構成、用來給鐘芳瓊等判刑的所謂「依據」──《刑法》300條是否違憲、法律上是否將法輪功定為×教等內容都不能!稅及公訴人的這些違法之舉根本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正說明他們自己也都深知對鐘芳瓊等這十一名當事人的所謂「審判」違反《憲法》,根本沒有法律依據;其後對鐘芳瓊等的所謂「判刑」當然更是明明白白的枉法誣判!是對信仰自由的肆意迫害!

    1、適用法律錯誤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信仰自由,《刑法》300條即所謂「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違反憲法三十六條,因此無效。當然不能適用。並且中國現行法律中,也找不到一條法律將法輪功定為「×教」,也就是說,即使《刑法》300條不違憲,也根本不能適用於法輪功學員;而且,這些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根本沒有破壞任何一部法律、法規的實施。

    而且武侯檢察院費盡心思妄圖證明的、其對我們的親人指控的事實──參加聚會、講述法輪功真相等等,都是公民正常結社以及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表現,是行使憲法規定的權利的手段,任何機關和個人都無權隨意插手干涉。也就是說,我們的親人根本就不應該被起訴,這個所謂「案子」根本就不能成立!

    2、事實不清

    所謂「起訴書」及「判決書」中列舉的諸多事實互相矛盾,難以自圓其說。拋開以上錯誤不談,我們家人的所有行為都是在踐行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沒有構成社會危害。

    3、證據不成立

    在武侯法院的所謂「判決書」中寫到:「辯護人提出本案證據取證違法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是刑訊逼供所得等意見,沒有證據支持,公訴機關作為指控證據質證的被告人的供述,取證合法、客觀、真實……屬合法有效證據。」可是,我們看到,作為本「案」最主要的「證據」──對當事人及所謂「證人「的詢問筆錄(所謂「判決書」上說的「公訴機關作為指控證據質證的被告人的供述」),其上明確寫著詢問地點絕大部份都是在所謂「法制學習班」,即各類洗腦班。洗腦班根本就不是合法的羈押場所,將當事人羈押於此是非法拘禁,從而取得的所謂「詢問筆錄」當然是違法所得,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均屬違法無效證據,怎能作為定案依據?武侯法院怎麼還能說「證據充份」?相關方面的此舉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是公然違法、犯罪。怎麼能說「辯護人提出的取證違法沒有證據支持」呢?怎能還說公訴機關「取證合法、客觀、真實」、「屬合法有效證據」呢?!

    就本案的刑訊逼供,律師在辯護詞中也已談得很清楚:法輪功學員無一例外的都談得他們受到了刑訊逼供,當事人之間是可以相互印證的,而且鐘芳瓊還提供了有關刑訊逼供的證據線索。同時,案卷中的一些內容也能夠提供初步的佐證(如:案卷筆錄顯示,對當事人之一蔣宗林的第三次詢問時間長達65個小時;而且僅僅時隔一個小時之後又開始第四次問詢。也就是說,「偵察人員」對當事人採取了至少連續六十多個小時不讓睡覺的折磨方式)。也就是說,刑訊逼供毫無疑問是客觀存在的,由刑訊逼供所取得的證據也是理所當然是無效的。

    並且,與鐘芳瓊等十一人一起被非法「逮捕」的另一法輪功學員周惠敏在所謂「羈押」期間,在成都市看守所的定點醫院──青羊區人民醫院被迫害致死;也就是說,本案偵查機關不僅明顯存在刑訊逼供或變相刑訊逼供、誘供的嚴重違法事實,並且存在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重大嫌疑;也就是說,真正應該被偵查、被起訴的恰恰是本案偵查機關的個別偵查人員!

    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的判決違背拋棄一切程序、事實和證據,強詞奪理,已經遠非程序不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等錯誤,而是對法律尊嚴、對法院權威、對法官職業的公然玩弄、褻瀆和侮辱! 要求中級法院撤銷並依法糾正對這十一名當事人的判決,對主審法官稅長冰的瀆職行為立案調查、追究法律責任。

    十年來,我們的親人因為堅持說真話,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經歷了太多太大的苦難……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都因為信仰被非法勞教過(勞教本身違反憲法),並遭受各種酷刑折磨。鐘芳瓊更是被非法關押30次,受盡酷刑,歷經九死一生;多少次,都是被折磨得只剩一口氣時被放回。可是誰曾想到,她曾身患下肢先天性血管瘤,30年來求醫問藥無效,就是在修煉法輪功兩個月後,奇蹟般痊癒的。

    我們還聽說,他們在遭受這一年多的磨難後,身體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殘;尤其是原本年輕健康的祝仁彬,如今卻心臟功能衰弱,甚至起居都困難……無法想像,他們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裏,受到了怎樣的對待?!

    就像一位律師對法官說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當我們的親人僅僅因為信仰問題就遭受殘酷迫害、非法剝奪人身自由、甚至死於非命,我們自己將如何面對?」

    十年來,無數的法輪功信仰者被勞教、被判刑付出了慘重代價,國家也消耗了大量的司法和行政資源,這種狀況應該儘早結束。正告負責此案的法官和檢察官,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關押、勞教和判刑,都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遭到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這麼一件涉及上億人信仰權利的大事,靠強權打壓和政治欺騙還能維持多久呢?「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都沒有成功過」。

    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越來越多的家屬親友為修煉法輪功的親人討公道,作為法官一定要依據法律辦案,守住良知底線,保持歷史清白,不能甘當中共的工具、任人擺布,判決書上法官的簽名會留下永遠的犯罪證據和恥辱。就鐘芳瓊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個案而然,不能一錯再錯,犯下更大的罪惡,現在彌補還來得及,強烈要求四川省成都市中級法院立即無罪釋放鐘芳瓊等十一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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