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人之間,不要人情要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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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二月六日】一直想寫,修煉人之間,應該是很純正純淨的關係,不是靠人情來維持的。

就我所遇到的事情,談一下自己的看法。

1.一個曾經一起共同配合的同修回家被抓,近期突然接到他的電話,請求我緊急支援他一下。我離他很遠,無法在短期內接濟他。當時事情是如此緊急,邪惡正在全面追捕他,而我的手機是沒有安全保障的商務電話。所以我就和他鄰近城市的另外一個同修聯繫請她去幫忙救人。

溝通了很多,她說,這一次給我面子,她通過託付熟人,支援了他一下。那位同修的確也是在當時起了很大的作用,幫了很大的忙。但是卻僅僅是給我面子,我心裏不是滋味。的確我和她是很多年的交情,但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能以交情來決定做一件事嗎?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是我們來時的史前大願,決定出手去幫助一個在難中急求幫助的同修免遭邪惡的牢獄迫害是義不容辭的行為,用人心和人情怎能做好正法之事呢?

2.一個同修在網上對我說:「自己人,這就是自己人」,心裏滿是氣憤和埋怨。我卻不好說啥。這個同修到一個地方,給另外一個同修打理生意,去的時候說是給他幫忙,把他只當作自己的兄弟。結果去的時間不長,雙方卻誤會和矛盾都出來了。一方認為,既然是來幫忙,當然可以懶散和可以按自己的方式來處理。另外一方,覺得,既然來幫忙,就得按照他的來,否則不就成了幫倒忙了。在執行事情上賬目不清,工作方法上,不能共同協調處理。矛盾大了,最後是不歡而散。

那個邀請他的老闆,說是把請過來的同修當作兄弟來看。既然是兄弟嘛,那麼在工作時間上,事情的協調上,都可以說了算,都想做主。矛盾一激化,都不能向內找,結果搞成了最後的局面。

3.我認識的一個同修,經濟上比較富裕。另一個同修家裏親戚做生意缺本錢,就以自己的名義向有錢的同修借錢,說是自己做生意,暫時借用一下。數目很大,有幾十萬,而且雙方都沒有正式的借款合同。後來那位親戚生意失敗,同修自是無錢歸還。結果呢,打的電話也不接,後來就是直接換號不予聯繫。給那位有錢的同修造成很大的麻煩(其配偶是常人,也做生意)。

談開來,是出借的同修沒有按正常的規程來操作。雖然同修之間是很信任,但是,常人中的法律手續是應該而且必須完備的。否則糾葛不清,反而會導致合作的失敗。

說到這裏,大陸同修這麼多年,風風雨雨,都走過了,在證實大法的事情上,基本上能互相配合,救度眾生,神都為之敬佩。但到了人中的工作、生意合作,卻矛盾重重,說白了,人心和人情太重,又不能按正規的規程來管理和操作,生意、人情、修煉都攪在了一起,不能理智清醒的面對和分析解決,和現實社會對立,自然很多的工作都很難開展。

最近多次看了師尊的《對澳洲學員講法》錄像,其中就提到,把大法的項目當作工作來認真做好。對此我也是深有感觸,工作就是工作,生意就是生意。我們作為修煉的人,在工作中,會有修煉人的表現,但是作為人中的敬業和協調也是非常應該的。希望各位同修在人的表面的理上做好,不讓其對自己的生活和修煉造成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

話中有不當之處,敬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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