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給明慧寫新聞稿的同修的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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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二日】目前,明慧網上的新聞稿件多是揭露中共惡黨對大法弟子迫害的文章。那麼,寫稿的同修要盡可能多的將時間、地點、人物、事件、人證、物證等寫詳細。既有利於揭露迫害,又便於海外同修採取打電話以及採取其它方式制止邪惡,營救同修等。

比如,當較嚴重的迫害發生時,曝光惡人,如果不知道惡人姓名,不妨將惡人的性別、大約年齡、單位、長相、身高、衣著、說話語調等描繪出來。比如,有一次一惡警給我施酷刑時,我不知道他的名字,當我逃離魔掌時,寫揭露文章時,我就描繪出該惡人的特徵,另一同修看到此文後,也曾被此惡人迫害過,還知道惡人的名字,這樣就對上號了。寫事件時,新聞基本要素越詳盡越好,時間、地點、人物、事件、主要的前因和後果,一定要用客觀事實(而不是用主觀論斷)交待清楚。後邊最好是附上電話,有時也別認為以前登過就不寫了。

寫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時,要盡可能的寫出同修的名字、年齡、男女、職業、住地、住所,必要時寫出何時得法,得法前後的變化。有的可能以前遭受過迫害,可以將以前遭受到的迫害情況概括的說一下,邪惡之徒都採取哪些方式對其迫害過。因為一個讀者通常來說,對某人並不是很了解,通常不會去查以往的相關信息。有時,如果需要對家人講真相,還可以將受到迫害的大法弟子家人以及親友的電話附後。

對迫害事件,要儘量作跟蹤調查報導。

總之,要盡可能多的提供出相關信息,使新聞稿更翔實,也便於海內外同作修進一步的揭露迫害、制止邪惡、營救同修等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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