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體邪靈「附體」對勸三退的阻礙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師尊在《轉法輪》中講「附體」的時候我深有感觸。因為我是在精神病院工作二十多年的護士。有許多病人被狐、黃、白、柳附體後表現神魂顛倒,胡言亂語。並且,有的病人覺的自己身上有甚麼甚麼東西……。因為我是在惡黨灌輸的文化中長大,又學習「現代」的醫學知識,灌輸給我們的是無神論,更不承認有「附體」存在了。誰說有「附體」存在那就是講迷信、無知,尤其是在醫院工作,更是一字不能提。我得法後才真正的明白了真有「附體」存在,只是我們肉眼看不見,患者的感受是真實存在的。

師尊在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美西國際法會講法》中講到「惡黨邪靈是附人體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兇」。我對師尊的這段講法理解認識不清。覺的惡黨是一個組織。它從建黨、建國以來沒有做過甚麼好事,這在《九評共產黨》中講的很清楚。我們五十至六十歲的人都經過了五八年的「大躍進」、六零年的「大飢荒」、六六年的「文化大革命」、八九年的「學潮」,學生為反腐敗遭到血腥鎮壓。九九年連我們一心想按真、善、忍做事的好人也要被中共徹底消滅!中共邪黨真是邪惡透頂。可它怎麼「是附人體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兇」。我有些不理解。可能是因為自己文化低、層次有限的原因吧?不管怎樣師父叫做甚麼我們就做甚麼這沒錯。可就在我理念不清的去勸一位親屬「三退」時,他的表現讓我徹底認清了惡黨邪靈附人體的真面目。

兩年前我的哥哥到我家來串門。他是部隊退休幹部、中共邪黨黨員。我們家有三口人學法輪功,他對這個不反對,認為是個人的信仰。他的到來,我們都認為是勸他「三退」的好機會。我心裏想一定要勸退他。還認為勸別人不好勸,勸自家親屬還勸不退嗎?用人的觀念做了這一切,結果使我們的勸退失敗,還引起他對我們強烈的不滿。

事情是這樣的,家裏其他兩位大法弟子怎麼勸的我不清楚,我是在同他一起上街購物時勸他:退出中共保平安。用別名、小名都行,只要本人的同意。我說甚麼,他只是聽不說話。他沉默了一會兒,突然說了一句「七千多萬招誰惹誰了」。當時我愣住了,這是甚麼意思?當我明白過來他說的是惡黨人數時,我對他說:「你理解錯了,勸你們加入過的退出來,就是為了救你們,這是我師父的慈悲。是為了救你們,不是想害你們。」他不說話了,我再說甚麼他也不搭腔了。

晚飯後,他突然要喝酒(平日不喝酒),我不好拒絕就拿來了酒瓶、酒杯。他兩杯酒下肚,開始胡說,手舞足蹈(不是醉酒)。從學生時代講到入伍,當幹部自己怎麼做的好,怎麼突出,最後胡說:「我就是神,我就是聖人」。完全是惡黨邪靈灌輸的無神論的那一套理論。師尊在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六日《美西國際法會講法》中講到:「這種變異文化是從小學、中學、成年,甚至從你記事開始,一路走過來全是在有目地灌輸而形成的。也就是說,現在中國大陸的人全都是用邪黨文化思維。」我哥當時的表現,就是這樣。而他何止是一個人呢?他代表著千千萬萬個被邪黨文化灌輸下形成的一種思維和觀念。

我看到他這個樣子覺的他很可憐,可是如果今天我們沒有得法,不也會和他一個樣子嗎?!這時我體會到了師尊多次強調救人、跟邪惡搶人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我哥的反常表現把我驚呆了,心裏還在想:平日哥哥謙虛文雅,可他今天的言語表現不就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精神病嗎?!這時在我的腦海中出現了師尊的這段講法「惡黨邪靈是附人體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兇」(《美西國際法會講法》)。啊!我明白了,原來現在的哥哥已經不是他真正的自己,而是被惡黨邪靈附體了,是那個邪惡的東西在為中共邪黨開脫。惡黨邪靈不僅附體在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身上,也附體在加入到它的組織中的黨、團、隊員身上。我們要想救人,就必須先徹底解體「惡黨邪靈」。同時,一定要去掉「情」,去掉人心。

從那天起,這件事情在我的腦海中揮之不去,給我勸「三退」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教訓。救度眾生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怎樣才能把那些被惡黨毒害較深、為它死心賣命的迷中人喚醒呢?怎樣才能站在法上不用人心去救人?下面把我的一點認識寫出來,有不對的地方望同修指正。

1、師尊讓我們「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理性》)。可是我在這件事情上沒有按照師尊的要求去做到,而是用了親情,認為是自己的哥哥,不用想那麼多,結果適得其反。

2、在勸退前,沒有認真的發正念,清除迫害他的「惡黨邪靈」和黑手與爛鬼,致使被惡黨邪靈鑽了空子,失去了一次救度他的機會。

3、忽視了大法弟子整體的力量。如果我們三位大法弟子在發正念、講真相、勸三退時分工合作、齊心協力、共同去做,一定會收到好的效果。

4、師尊讓我們「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大法堅不可摧》)可自己平時只注意講真相,卻沒有在「講清」真相上下功夫,結果讓他人誤解──把「天滅中共」誤認為是法輪功要滅中共。

5、多學法,把自己溶於法中。清除人的觀念,喚醒自己神的一面,除掉惡黨邪靈附體,快救人、多救人。

(因文化水平低,層次有限,只供參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