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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智勇在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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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叫陸智勇,今年四十六歲,家住四川省阿壩州黑水縣農牧局,原是森林公安民警,於一九九七年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領導找我談話:你要法輪功?還是要警察?我把警察服脫下,堅定的說:我要法輪功!單位就停了我的職。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一家人到北京上訪,要求還師父清白,告訴政府法輪大法好!結果我被軟禁在四川省駐京辦事處。一個星期後,黑水縣公安來接,我被押回黑水縣非法關押三個月。單位下文把我開除森林警察,到企業留用察看一年,到九零四場(毛爾蓋地區,海拔3800-4500米,無通信設施,交通極不便)管制奴役勞動。勞動強度和工人一樣,工人當時的工資是一千七、八元,而我規定只發三百元的生活費。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早晨六點,林業公安人員周彬、陳愛國和縣局一科警察陳某某來到九零四場我住的地方。周彬說:組織上決定你去學習。我問:到那裏?學習甚麼?時間多久?他說:到綿陽,那裏有你們法輪功的人,學習幾個月。

當天下午四點鐘來到綿陽新華勞教所,我才知自己是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我在勞教所中受盡酷刑折磨;包夾在警察的指使下,罰我站,早晨六點鐘起床一直站到晚上十二點;包夾還長期擊打我胸部,很多次打得我說不出話,一說話胸部就痛,起床也非常艱難,一動胸部就痛。惡警在短短十幾天內就綁我八次,電擊從一根電棒升到四根電棒,用狼牙棒打我。包夾與勞教人員強迫我磨廁所,我不從,就被按在尿槽裏,等等。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我離開新華勞教所回到黑水,那天大雪紛飛,「六一零」縣公安,單位領導要求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才能回家和妻子、女兒團聚。我說:我信「真、善、忍」做好人沒錯!於是他們就把我軟禁在招待所,第二天一早又把我押回到九零四場監管勞動,每月六、七佰元錢。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我在黑水縣盧花街上被黑水縣公安科科長三郎等六名警察綁架到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黑水縣公安局把我送到四川新華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我在新華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遭受到藥物摧殘和酷刑折磨。他們在我茶杯裏放藥,在飯碗裏放藥,輸液時放毒,灌食時放藥,對我身體傷害最大,他們使用的迫害方法讓受害人有生不如死的感覺。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我被六大隊五中隊(嚴管中隊)送至醫院。有一天,俞醫生說:陸智勇你感冒了,我們要給你輸液。我說:不!我沒有病,是你們找藉口迫害我!下午姓余的中隊長(護士長)和姓榮的護士來強行給我輸液,她們說輸阿奇黴素。四個包夾把我按在床上,拉著我的手強行給我輸液,就這樣連續幾天輸液。輸液後,我的腰部無力,酸軟,心慌難受,四肢軟,蠕動痛,發熱,記憶力減退,言行遲緩,晚上睡覺遺精。兩個星期後,我被接到六大隊三中隊,當時我的身體情況是:頭暈,視力模糊,身體睏乏無力,行走艱難,反應和記憶力下降;大約持續了一個月。那裏的勞教人員說:陸智勇的臉色帶土色,像死人一樣。

二零零七年元月十日左右,我被包夾抬進醫院,七個包夾把我按在床上,強行給我穿上約束衣,使我身體和四肢都無法動。包夾把我頭部按住,又是姓余的中隊長和姓榮的護士把食管插進我的鼻腔,插進我的胃,痛得我淚水直流,嗆得我難以忍受。我就背師父的法。

穿上約束衣綁在床上,全身動不了,沒有多久全身肌肉發麻,酸痛,心發慌難受,四肢顫抖,整夜痛苦難眠,第二天臉冒出油汗,身體明顯消瘦,他們連續幾天這樣綁著我。加之插到胃裏的管子發出異味和異物在體內的折磨,那種痛苦真是讓人難以忍受。每天強行給我輸三千毫升液。天底下沒有共產邪黨幹不出來的惡毒事,只有人們想不到的。

平時一天灌兩次食,有一天晚飯後,余中隊長又多給我灌一次食。灌食後,我神智恍惚,眼神無力,痴呆,頭腦昏沉,言行遲緩,反應和記憶力更是下降,我機械的行走,走路像走在海綿上。聲音嘶啞,喝水就嗆,而且持續了很多天。我想:我是修煉人,你人間的東西根本就動不了我,再艱難法輪功學員都會走過去。只是你們的行為太惡,是共產邪黨整好人的暴政的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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