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案發生後,陳寶鳳家屬在極度貧睏的情況下,拿出五千元錢委託朝陽市政保支隊支隊長王景龍轉交張明華,求其釋放無辜的陳寶鳳。張收錢後,不但沒關照,反而下令將其迫害致死。陳家人找到張明華憤怒的說:「收了錢還給人整死,你是嫌錢少啊!」陳寶鳳的母親憤怒的搧了張明華一記響亮的一個耳光。
張明華將陳寶鳳遺體焚燒、銷毀罪證後,至今扣押屍檢結果拒不交給陳家。有人詢問與張明華同伙作案的人:「聽說你們整死了一個煉法輪功的?」那個人宣稱「沒有的事,那是法輪功在造假。」在這起綁架殺人案中,張明華等惡人搶劫、貪污、欺騙、威脅、撒謊,壞事做絕,流氓耍盡。
凌源市公安局國保支隊2007年8月11日綁架了四十多名交流按「真、善、忍」做好人心得體會的大法弟子,並將胡豔榮迫害致死。凌源公安局無法定罪,準備放人。此時身負殺害四條大法弟子命案的張明華聞訊流竄到凌源,編造「發現大案」向省廳邀功,然後夥同凌源公檢法人員用數月時間製造假證,將五名大法弟子勞教迫害,九名被判冤獄。還敲詐被害人家屬人民幣六十八萬多元,與同伙作案的惡警中飽私囊。
在此正告夥同張明華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檢法人員,善惡一定有報,迫害大法弟子的人是必然要遭到歷史懲罰的,天報人也報。隨意綁架、非法用刑致死,明明故意殺人,哪兒來的「誤傷」?張明華、劉耀勝是不折不扣的殺人犯,配合他們幹壞事,你就是殺人犯的同伙。稍有頭腦的人,開啟你的良知吧!繼續助紂為惡必將毀掉你的生命,葬送你的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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