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看守所,由於本人不配合戴鐐銬,因而被曲征等三名惡警毆打,隨後被王立水毆打辱罵。依據刑法248條其人觸犯刑律。在看守所被人傳染上疥瘡,後經煉功很快痊癒。看守所內警察罵人、打人現象十分普遍,並強迫部份勞動號犯人做工為看守所掙錢,這也應是規定不允許的。伙食每頓飯只有二個饅頭,早餐加小米粥和1--2塊拇指大小的鹹菜,午餐加清水煮白菜,晚餐只加1--2塊小鹹菜。
5月6日上午8點左右,尚文豪帶人(又包括所謂協警)闖入學校,強行將我綁架,參與者還有市西辦事處遊立平、派出所司機高延峰,四中教師孫國祥陪同。當時學校多人都看到這一暴力強行綁架過程,並對此行徑表示憤慨。現在我被非法關押,每天有二名派出所保安看守,外加市西辦事處(魏克等人)及四中(李新民、於建軍)各一人。
對於強加於我的各種迫害,我是絕不認可的。這是中共當局借奧運之名對善良正義人士的迫害。
1. 我是因為揭露迫害法輪功真相和勸被矇蔽的孩子退團退隊遠離危險而遭受迫害。
2.3月中旬,在看守所中,我看到總理在回答西方記者提問時說:「沒有關押異議人士」,這是對一切國際正義人士的欺騙,現在我可以向全世界人民證明,他是在說謊,我就是見證。
2. 中共政府的法律定義被所有參與迫害者拿來當擋箭牌或理由,即:「法律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就是說:強權(拳頭)及話語權。完全違背國際上制定法律維護社會正義、道德、公平、人權等的基本原則。是違背天理的。這樣,他們即使有法也不依,也可隨心所欲的編造一些違背人性、天理的所謂法律來打擊他們認為有威脅的人群,對法輪功的迫害即是如此。
看守所內懸掛著雨果的兩句話:「普遍的道德是社會的道德 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礎」。自我標榜的如此冠冕堂皇,卻實際做著背道而馳、摧毀社會道德底線和普遍良心的勾當。
我深愛我的祖國,我做的是這個世界乃至整個宇宙最正的事。我多麼的希望正義和良知儘快回到這個我們傳承了幾千年古老文化的土地。我想我代表了中國人的良心。
我希望國際社會一切正義力量來關注我和我家人及更多善良人的遭遇,制止這些正在發生的迫害,還世人一個公平道義。
補充:1.四中德育主任李偉在所謂上級指派下,於3月17日週一升中共血旗時,組織全校師生參與反×教簽名活動,繼續迫害法輪功。此前又曾具體執行搜集所謂的有關用於迫害的證據、證言。
3. 區教育局長張滿堂、四中校長許連誠、副校長韓其敬、勤儉辦主任孫國祥等層層簽訂協議,進行所謂的監控措施,並由孫國祥具體實施。
3.市西派出所參與5月6日後非法拘禁的人員:於龍、於衛龍、於路偉、聶新強等人及張行友(大隊長)。這些人均不具有警察身份,不具有執法資格。
四中電話:0543─3260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