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因在勞教所裏煉功,被剝奪睡眠將近70天,當時惡警孟顥、劉忠梅令1-6組的人輪流值班迫害我,不讓我睡覺。
2. 因我不認罪錯,不參加勞動,被關禁閉2次共20天。惡警雷紅珍、孔劍英、劉忠梅每天讓我罰站,連吃飯都讓我站著。
3. 因我不參加所謂的訓練,惡警雷紅珍、劉忠梅就用電警棒擊我,並讓吸毒人員毒打折磨,有一次吸毒人員付芮萱(音)將我打昏死過去,叫來高大夫搶救,我醒來後告訴高大夫是付芮萱將我打的昏死過去,高大夫根本不聽,並一口咬定沒人打我。雷紅珍讓吸毒人員繼續毒打折磨,那時我全身已麻木,時至今日我全身還留下了麻木的後遺症。在惡警的示下打手付芮萱摁住我的手,寫了對法輪功不敬的話,我強烈譴責這種卑劣行為並向全世界揭露迫害內幕,並推翻他們強加給我的可恥行為。
4. 有一次隊裏讓我寫自己的思想,我寫了抗議中共,應無條件的釋放所有無罪被抓被勞教被判刑的法輪功弟子,因此所裏將我勞教期延期兩個月。
5. 3月27日的前幾天惡警梁俊霞讓我寫所謂的總結,我再次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弟子,被她破口責罵後說我再不寫,就讓別人代我寫罵法輪功的話,我阻止並勸說她:「這樣對你對別人都不好!」後來雖然我沒有寫這些話,但她還是讓別人代我寫了總結,並讓單豫黔強行拉著我的手按的手印。我鄭重聲明不承認出所時寫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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