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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邪黨法院違法審判大法弟子李金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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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2008年6月12日上午將近10點鐘,大慶市紅崗法院對大法弟子李金蓮非法開庭,邪黨警察將李金蓮從後門帶進,幾個刑事犯穿的是號服馬甲,而李金蓮穿的是藍色運動服,沒有一絲畏懼的樣子。

邪黨警察把李金蓮關進了小屋裏,等待所謂的「庭審」。大約過了10幾分鐘,警察領他們上廁所。回來時,李金蓮一進門就雙手合十。

「庭審」開始後,首先審四個刑事犯,他們沒有辯護甚麼,有一男一女兩個刑事犯哭哭啼啼的求饒。邪黨人員所謂的「審」李金蓮時,李金蓮面不改色、坦然自若。當被問到犯了甚麼罪時,她大聲的說:「我沒有罪」,隨後法庭念了從李金蓮家非法搶劫來的物品的清單,又問她曾被「拘押」三次有沒有這事,她堅定的回答:那是強加給我的,我依法上訪就把我關進拘留所。做好人有錯嗎?得讓人說話呀。邪黨人員打斷了她的話,說一會辯論時允許你說話。

當法庭進行辯論時,李金蓮揭露了邪黨人員對她迫害的罪行:綁架她的第2天,八百垧公安分局對她進行了殘酷的折磨與迫害:用膠帶把嘴手封住、打她罵她、給她抹芥末油致使她昏死過去,送人民醫院搶救一下午才甦醒過來。這時邪黨人員竟然無恥的問:「有證據嗎?」(註﹕正常國家的政府檢察機關應該根據受害人所述情況,進行調查,而不是要求受害人自己調查。)

對邪惡之徒關於真相材料的指控,她說:我沒有罪。我那些材料是救人的,(中共)政府不允許我們說話,我們就得用這種方式救人、告訴人真相,告訴他們三退保平安,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對她安裝大鍋收看新唐人的指控,她說:別人可以看,我煉法輪功為甚麼不能看?我通過看新唐人知道了很多真實的情況,南方雪災的死亡數字政府根本沒有說實話,而新唐人說的卻是實話。法輪功洪傳全球80多個國家,別的國家都很支持,中國(中共)為甚麼迫害?邪惡之徒無言可答。

「庭審」結束時讓她簽字,她寫下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邪黨人員還恥笑她,認為她傻。

李金蓮,大慶市八百垧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八點多鐘正在單位上班,單位惡書記陳彥寧找到她、讓到辦公室去一趟,李金蓮一進屋,一夥惡警像惡狼一樣撲向她,強行給她戴上手銬腳鐐抬到車上。李金蓮遭到八百垧公安分局惡徒綁架,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迫害,一直不讓家人見。家人幾次上訪要人,執法犯法的公安部門以「管不了」和「不歸我們管」互相推托。

李金蓮十五歲的女兒,從小就失去父愛,和媽媽相依為命。在中共對法輪功迫害九年的時間,她心靈上銘刻著中共人員對她和媽媽的一次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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