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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法輪功學員王素蘭幾年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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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多鐘,河北省唐山市錢營礦工房區派出所張繼昌、老於,夥同豐南市公安局局長與幾名惡警威逼法輪功學員王素蘭的丈夫在班中時回家開門,對其住宅和煤棚子進行非法抄家,搶劫了大法師父法像、書籍、電腦主機等物品。王素蘭趁惡警不注意,由二層屋窗跳下走脫,惡警下午把本區法輪功學員齊金榮綁架。

下面是王素蘭自述的幾年來遭受的迫害:

我叫王素蘭,現年46歲,在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錢家營礦服務公司下屬單位工作,集體固定工人。我自96年得法以來受益匪淺,身體有好幾處頑疾全部康復,如:心肌缺血、病毒性心肌炎、常年腸胃炎、腰椎盤突出症,曾經臥床3個多月。是李洪志師父淨化了我的身體,淨化了我的心靈。正當我走向美好未來的時候,99年7月邪黨江澤民一夥幾個別有用心的人挑起事端栽贓、陷害、造謠、污衊法輪功和李洪志師父,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就是被迫害的其中一個。

99年7月22日我進京上訪,在玉田被邪黨人員半路截回,在本礦公安分處非法關押我兩天一宿,當時我非常害怕遭受迫害,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才放我回家。自打那以後,逢年過節所謂的敏感日,邪黨人員就把我非法關押起來,我記的在2000年10月8日正是星期天,公司邪黨書記胡興海(現停薪留職)到我家騙我去黨委一趟,就把我非法關押在本礦休息室將近一個月,日夜派人形影不離的監視,勒索罰款3000元作為抵押,理由是一年以後如果我不進京就如數退還,同時扣押了我的身份證。直到11月3日,礦公安分處田貴寶和王旭東把我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強制送到唐山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強加的罪名是:串聯、擾亂社會秩序。拘留所勒索我們每人425元錢,到11月18日才被釋放。

以後,公司邪黨書記溫富利(辦公室電話:0315-3064375),奉黨委610指示在本礦休息室軟禁我兩次,每次半個月左右,在這期間溫富利經常給我丈夫壓力說我不管孩子、不管丈夫、不要家,如果不寫保證把我送勞教,造成丈夫鬧著要離婚,還把我姐姐搬出來勸我放棄修煉打我罵我,造成她犯了心臟病,造成我家支離破碎。我拒絕寫所謂的保證書。

2001年3月1日,邪黨黨委610辦公室姜主任(現任礦醫院書記)與公司書記溫富利,強制把我劫持唐山市工委的法制學校洗腦班(地點在唐山市紡織科技大學)迫害。因為是私設公堂,是怕見光的,把「唐山市法制學校」的大牌子只好掛在教學樓門口,不敢掛在校門外,如果不是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其他人是不會知道那裏還關押著不少的法輪功學員。窗戶都是鋼筋焊的鐵罩子,那裏的所謂「工作人員」都是各單位抽調去的,和已被轉化邪悟分子,強制放棄信仰的手段是栽贓、陷害、製造假經文欺騙,然後再不轉化就毒打、體罰,污衊法輪功學員是觸犯了法律。一個月強制洗腦,單位從我3千元抵押金中拿出1千5百元作為在此的生活費,退還我1500元和身份證。6月4日當我大腦清醒以後,立即找公司邪黨書記溫富利聲明在洗腦班期間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繼續修煉大法。他們又開始非法關押我在休息室數次,溫從我丈夫手裏騙去了我的身份證、以後我找他要我的身份證,他說礦610不給,我問他為啥不給,他說就是因為你煉法輪功,我反問他:我煉法輪功有甚麼錯?他瞪著眼說你找江澤民去!

2001年11月底,單位(金屬加工廠)廠長陳美鳳(現已退休)和張靜(現任膠管廠廠長)因聽了電視的宣傳被矇蔽敵視大法、法輪功學員,不許我在班中說話,我當時對她們說:「你倆不許我說話是侵犯我的人權。」她倆根本不聽我勸告,我就寫了兩封信告訴她倆法輪功是正的,我們是被迫害的,讓她倆知道真相後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她倆看後,把信送到了公司邪黨書記溫富利那裏,溫又讓她倆送到礦公安分處。

2001年12月3日下午,我上2點班,還沒來得及換工作服,就被分處幹警田貴寶等幾名幹警把我叫到處裏,非法關押了我3天2夜,並非法抄了我家。5日上午,田貴寶和幹警梁瑞青對我拳打腳踢,扒掉了我的半大衣、反擰我的胳膊往上撅,使得我的頭朝下開飛機似的(右胳膊兩天不能轉動),高壓逼供一個上午,我一個字也沒說,所謂的「口供材料」是他們自己寫的。當天下午,惡警開車把我拉至開灤礦務局公安處,又一次以強加的「擾亂社會秩序罪」把我劫持到河北省唐山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個月,12月7日田貴寶敲詐我丈夫240元錢,沒有任何手續。

到看守所的第二天,女號管教隊長邢立新指使8個男刑犯在辦公室給法輪功學員佟桂文上刑(坐鐵椅子),抬到監室後狠狠的打她四個嘴巴子。從隊長的言行中,不難看出佟是寫了一封隊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揭發信,被發現後才遭到這樣瘋狂的迫害。我衝隊長大聲喊:「不許打人,不許打好人,你是觸犯憲法的。」她不但不聽還回過身打我十幾個嘴巴子,也許打的她手疼了吧,然後抄起一掃地笤帚打我的手和嘴,把我的右手背打的一塊黑紫,然後又把我叫到六辦公室用電棒捅我的臉和左胸,用電棒打的左臂,然後又換了個膠皮棒打我的左臂、左背。

我沒有反抗,沒有大聲喊叫,堅持著「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原則,咬著牙默默的忍受著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我非常祥和的說:「隊長,別打我了,我們都是好人,我們是被非法關押這兒的,你打我們對你自己不好」,隊長不聽反而更凶殘,臉色鐵青,嘴裏不停的罵著髒話,真是不堪入耳。直到打累了為止,喘著粗氣說:「你是新來的,不懂這裏的規矩,以後學著點,冬天穿的衣服多也打不怎麼的,我也沒成心打你,如果我成心打你的話,扒光了你的衣服打,以後不叫你的名字不許說話。」

我回到監室看看被打的地方,從皮膚滲出來的水已經滲透了我的秋衣,粘在身上,睡覺不能左躺,二十多天才有好轉,被打的地方黑紫有兩個多月,這就是公安幹警人民的公僕拿著人民的血汗錢迫害著善良的人卻一點也不手軟。

我對這種非法關押殘暴的毒打,絕食絕水九天以抵制這種非法行為。隊長邢立新可又找到了迫害我的藉口:必須給你灌食,你要是死這裏我們負不起責任。她指使四個男刑犯把我仰面朝天抬到醫務室,把我按在椅子上,惡警利用兩名男刑犯分別往後擰著我的胳膊,一男刑犯踩著我的雙腳,這人體重有一百六七十斤,當時我的腳趾骨像踩折了一樣,另一名男刑犯抓著我的頭髮往後拽,另一隻手往上托我的下顎,一動也動不了。那個醫務室的王醫生開始用細膠皮管往我胃裏下,從我的右鼻孔插到喉嚨時我不配合,就吐出來,這樣插幾次也沒插進去。然後就又換了一個粗膠皮管繼續往我右鼻孔和喉嚨裏插,當時我非常難受,噁心、嘔吐,插了好長時間才插進胃裏,這個時候我噁心的往外翻,吐出來的都是血和粘液,這種滋味對一個正常人來說是難以承受的。我有氣無力的說:「你們不能這樣迫害我,會遭報應的」。灌了五針管奶粉後,他們在我的卡裏扣了二十元錢。

2002年1月份,看守所裏攬來一批業務,用塑料條編織籐椅,我向隊長邢立新聲明,我不是犯人,不參加強制的勞動,所長王玉合把我們四人叫到管教室,指使四名男刑犯強制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手還倒背銬在椅子背上,使我們不能吃飯,不能睡覺,不能大小便,一切都由同修幫忙,四晝夜,我的胳膊和肩膀酸痛的不得了,造成四肢浮腫,手銬煞在肉裏,疼痛難忍實在受不了,我就和一位老年同修(和我一樣被強制坐鐵椅子)商量要求上廁所,我倆大聲喊,把當天值班所長叫來,看後答應把我們放下來一個半小時,從鐵椅子上下來時已不會走路,由兩個同修攙扶著上廁所,行動非常艱難。自打那以後,看守所裏立了規定,坐鐵椅子的每天開鎖一次去廁所,可是邢立新不按所裏的規定辦,兩三天不給我開鎖下來,就連來例假也不給放下來,叫我自己想辦法。數九寒天,惡警邢立新指使刑犯打開風門凍著我的腰(因為鐵椅子就放在風門口)。就這樣折磨我十二天,恰逢有幹警家屬來所裏參觀才罷手。

就在我被強制坐椅子八晝夜時,本礦邪黨黨委書記汪鳳林、610姜主任(現任錢礦醫院書記)、公司書記溫富利,和分處幹警田貴寶親眼目睹了一切,他們沒有絲毫的同情和憐憫。我要求無條件釋放。汪鳳林說:「從你家抄出來的東西完全可以給你刑拘。我說:你們是執法犯法,我沒有觸犯法律,為啥抄家?」幹警田貴寶叫囂:我們就是執法犯法你告去吧,愛上哪告上哪告。說完他們四人揚長而去。
幹警家屬來所裏參觀,我和一老年同修向家屬講真相,告訴他(她)們法輪大法好,我們是無辜的、被迫害的,第二天隊長邢立新把我倆用一副腳鐐連在一起(給我戴右腳,給她戴左腳),第三天又用一副手銬銬在一起(給我戴左手,給她戴右手),我倆吃飯睡覺都困難,有的同修和刑事犯都偷偷的掉眼淚。這樣折磨我們十一天,在看守所四個月,我由以前的140斤體重降到不到100斤。

2002年4月2日,610辦公室的劉寶余(40歲左右瘦高個)、公司邪黨書記溫富利、分處幹警田貴寶、把我強制轉送到唐山市法制學校洗腦班(我是第二次被關進洗腦班)繼續迫害。當天看守所開了釋放證,因為我不需要甚麼轉化,不按手印不簽字,所長王玉合和管教科長張海民指使三男刑犯強制把著我的手在釋放證上按了手印,之後張海民還狠狠的打了我兩個嘴巴子,並指使兩名刑事犯把我拖出看守所大門。

單位邪黨人員開車把我拉到唐山市紡織大學洗腦班,正是中午,我不進宿舍,洗腦班的工作人員和單位領導只好先去吃飯,我趁沒人注意跑出洗腦班,被發現,洗腦班邪黨人員張石抓住我,就在馬路拳打腳踢,造成當時公路汽車堵塞,他趕快抓起我的後衣領拖到學校,我發現左太陽穴上方起個包,腿都踢青了。

從此,我在這個洗腦班過著非人的生活。所謂的校長張在森、邪黨書記孫明良(現遭惡報死亡)、幫教組長張阿寧、深化組長王志傑、洗腦人員張石,他們串通一氣從精神上折磨我,白天上洗腦課和放污衊大法的錄像;夜間不許睡覺,使用車輪戰術看管迫害,兩小時一換崗,張阿寧用冷毛巾蒙我臉,說叫我清醒清醒,指使王志傑打我,罰我面壁站著。折磨我三天二夜,頭暈噁心,渾身沒勁都站不起來了,張石還說我騙他,並說不寫保證就別想睡覺。我的眼睛好像用棍支著一樣合不上眼,就這樣神智不清時寫了放棄信仰的「轉化書」,他們才許可我睡覺。一星期後,我清醒過來,聲明作廢,他們又繼續使用新的招數迫害我,在全校人員的面前批鬥我,還把我弄到校民警值班室高壓逼供,逼我寫保證,讓我罵李老師,污衊大法,真是邪惡至極。

有一次我正在床上坐著,王志傑推門進來就打我兩個嘴巴子,我把這事告訴尹校長(戴眼鏡個頭不高),王志傑不但沒有悔改,還跟孫明良、張阿寧、張石串通一氣又把我弄到校民警值班室每天逼供,孫明良揚言說給我送勞教,拿我當典型,轉化不了我,就給我再找個地方,罰站四天,每天站到半夜造成四肢浮腫。邪黨惡徒用了幾次這種方法仍無效,也就不了了之了。以後就把我反扣在房間裏,大小便只允許去廁所一次,學校的規定貼在宿舍的門上,每星期二、四、六可以洗澡,可是在炎熱的夏天2-3個月不許我洗澡。遭受了七個月的迫害(單位連我的工資都扣掉),迫害的我腰疼坐不下,校長張再森大吼你不是煉功人嗎?腰疼啥?我說:「這是你們迫害的」。張再森氣勢洶洶一推,我跌坐在椅子上,從那天起大小便不能自理,徹夜難眠,腰腿疼痛難忍十多天,後來兩天兩夜沒吃東西,洗腦班不擔責任,通知單位把我接回了家,至今不能上班。

我被邪黨人員非法關押,16歲的兒子沒人照顧,失學離家出走,5天5夜到處找我;丈夫不能正常工作,找單位和學校要求把妻子接回家但無濟於事。我姐姐得知我被關進看守所,心臟病復發,家人打了電話要了120送醫院急救,差一點失去了性命。婆婆公公年過花甲,整天以淚洗面,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原本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就這樣被迫害的妻離子散。

非法的關押、肉體的折磨和洗腦班的精神摧殘,還有物質的損失,給我親人和家人造成的痛苦,都是錢礦邪黨書記汪鳳林、610辦公室的姜主任和劉寶余、公司邪黨書記胡興海、副書記溫富利、分處幹警田貴寶執行江澤民及610的害人政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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