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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輪功學員陳金華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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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我叫陳金華,現年67歲,一直獨身。1999年3月28日開始修煉大法。修煉前我身患多種疾病:嚴重的過敏性哮喘、肺心病、腎盂積水、尿毒症、心動過緩、風濕痛等,嚴重時生活都不能自理;修煉法輪功後一身輕,所患各種疾病不治而癒。

誰知九九年「七二零」中國的天空惡浪翻滾,江賊掀起了迫害法輪功的狂潮!這麼好的功法卻不准人民煉,我怎麼也想不通!在沒有任何人告知和指示的情況下,我與同修白群芳結伴於2000年1月15日赴京上訪,決心要為師父鳴冤,為法輪功正名。從此被惡黨迫害至今。

一、天安門廣場上的野蠻惡警

2000年1月19日早上5點過,我和白群芳到了天安門廣場,一下車就被警察圍住,一看,到處站滿了警察,警察問:「是煉法輪功的嗎?」我們說:「是!」不由分說就被強行塞進警車。一惡警說:「這麼老了,還要煉!」照我的腦袋就是一警棍,另一惡警穿的硬底皮鞋踩住白群芳的腳使勁揉搓,我們都沒想到天安門的警察這樣野蠻!

我們被拉到天壇派出所,問了姓名、住址後就被關在一間大屋子裏,擠得滿滿的,也不給飯吃。當天下午六點過,家鄉成都市溫江區和盛鎮的人就到了,一個是和盛鎮派出所的馮志勇,另一個是鎮政府的李紅元。他們把我和白群芳帶到了北京火車西站,就命令:「你兩個把身上的錢交出來!」我想我們倆是女人,我又曾是和盛鎮副鎮長,在縣裏也是能上台面的人物,不交,他們不敢怎麼樣。結果我們還是被強行叫拿出來,我被搶走八百多元,白群芳也被搶去八百多元。然後用手銬銬住命令:「不准動!」收去的錢當時不給收據,至今也沒還錢。

二、和盛鎮幾個丑類對我們的迫害

我和白群芳被押回本縣就關進縣拘留所拘押15天,接著轉縣看守所關押32天。在那裏面過的是非人的日子。

我從看守所出來後,和盛鎮惡黨對我繼續迫害。首先要寫甚麼「保證」:不煉功,不串聯,不上訪。我寫了「堅修大法心不動!」和盛鎮610胡東祥(武裝部長,專管610)及辦公室的人都破口大罵、誹謗大法和師父。我跟他們講真相,叫他們不要罵師父和大法,否則將遭惡報。

我從看守所出來的三天後,和盛鎮610胡東祥騙我說:「你跟我到鎮派出所去一下,有事問一問,很快就回來」一去派出所就被關起來,關了三天,三天後,我又被強行綁架到縣拘留所第二次拘押15天,接著轉縣看守所關押31天。在拘留所法輪功學員堅持煉功,拘留所副所長張久明用電鞭抽打我們。在看守所其所長老丁叫普犯給我戴腳鐐,並強迫我勞動剝銅芯線,不剝的就戴著腳鐐罰跪,用「活麻」活手臉。「活麻」是當地的一種劇毒草,人一碰葉子就奇癢惡痛、起包、使人十分難受。這是一種極其野蠻的、惡毒的、毫無人性慘無人道的迫害手段。

在縣看守所,有功友帶進一本手抄本《轉法輪》,晚上收監後我們在鋪上悄悄的學,被看守所的敬醫生發現,說拿給她看一下,一定退還,她拿到手就說:「想退不可能,這是甚麼地方?這是專政機關,專你們政的地方,想退辦不到!」她(他)們都是一些騙子。

和盛鎮派出所惡警多次來提審我,問:「你回去怎麼組織她們上北京的?」我回答:「不知道」。原來我從看守所出來後三天,又有一批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他們因我是副局級幹部是當地名人,就無端懷疑是我組織的,所以我又被非法抓起來關了46天。

我第二次從看守所出來後,和盛鎮惡黨副書記黃宏石及610胡東祥不准我進家門(鎮政府職工宿舍)把我弄到一間破漏潮濕的爛屋子裏住,吃喝拉撒一切都在這間破屋子裏。實際是又一輪非法迫害!是鎮政府的私設黑監獄!仍叫寫甚麼所謂「三不的保證」,還有一些所謂的「規定」。說我是和盛鎮的「頭頭」。黃宏石說:「共產黨給你吃多了,你反對共產黨,政府機關是辦公的地方不准你再煉,再煉就把東西給你甩到大街上去,這裏也不許住!」就這樣被監管起來,他們派了張碧、楊碧瓊、劉紅、舒桂英、陳尚雲、門衛毛光雲等人專門監視,走一步都有人跟蹤。

劉紅監視時更惡毒,她進出都把門鎖上,不准出去上廁所,便盆滿了也不讓出去倒。黃宏石、胡東祥不准出去買米買菜,叫伙食團賣米,一次一碗地賣,菜是和盛鎮政府伙食團剩下的爛菜,還按好菜價付錢。

「洗腦班」迫害

2000年4月27日至5月中旬,和盛鎮政府強行把我和其他37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一起辦所謂的「轉化班」(即「洗腦班」),由胡東祥主管。每天由楊碧瓊、陳尚雲讀誹謗大法與師父的報紙,不准交頭接耳,上廁所不准同去兩人,不准回家,也不給飯吃。大家餓了兩天,到第三天才給點稀飯吃。

每天上午九點鐘把大家弄到外面大壩子曬太陽,一直到沒有太陽為止,那些天也真邪惡,太陽特大。

在「洗腦班」上,610胡東祥叫來三名打手,每人手握警棒二十四小時輪換監視,鎮長李天夫在洗腦班上大肆污衊誹謗大法,把不放棄信仰的人弄到黑屋子裏殘酷毒打,每晚睡在板凳上,太陽曬的衣服汗濕透了也不准換洗臭氣難聞。農忙開始了,大家都要割麥子、扯菜子,惡人沒辦法只好解散「洗腦班」。但胡東祥把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名字寫在鎮政府的黑板上,要求每天都回來報到,在名字下畫圈,有的來過一兩次,最後大家都不配合也就不了了之。

「敏感日」迫害

2000年「七一」前的六月二十九日,惡黨的所謂「敏感日」快到了,胡東祥等人開車到各大隊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全部綁架到鎮上關起來,他們都在地裏幹活就被抓來了,沒有吃中午飯。第二天早上我看到他們又冷又餓,就每人煮了一個雞蛋給他們吃,當然是趁看守監視的人不注意時。七月一日下午兩點多我就被扭到辦公室,沒等進門,和盛鎮惡黨副書記黃宏石就抓住我的脖子一陣拳腳暴打,把我打倒在地,就來回打耳光,然後邊打邊罵:你還煉不煉?你有好多吃不完?你是國家幹部不但不協助政府做工作,還要支持煉法輪功這夥人……。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那些話,侮辱人格的那些髒話,不堪入耳。黃宏石穿著皮鞋,打一陣又把我拖到壩子亂打亂踢,打得跪倒在地,全身踢黑,還用中指關節拳(俗名叫「烈角鑽」)反擊整個面部,把一個臉全部打得青黑,滿臉是湯圓大的青包。

打的時候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他們做賊心虛怕曝光,就又把我拖到大會議室去打。我當時反覆說:「法輪功就是好,教人做好人沒有錯,大家也看到我一身病,通過煉法輪功不長時間,病沒了身體都好了,這是誰也否認不了的事實!」

他們不但不聽我說,還把我拖到大會議室。三個惡黨幹部:和盛鎮惡黨副書記黃宏石、和盛鎮副鎮長張劍、和盛鎮副鎮長黃岷又對我輪番毒打。他們三人用銅芯線扭成麻花鞭子,強迫我脫光襪子跪在地上輪番毒打腳板心,打得我痛的鑽心,打一下就鼓起一條楞子,把一雙腳全部打黑打腫,腫起很高,腳不能著地,我被打昏過去。他們停一會兒又打,把我的手錶表把都打斷了,一直打到晚上七點過。昔日曾一起共過事,是同事,今日卻如此狠毒,比法西斯還殘暴。這就是邪黨邪惡本性的徹底暴露。誠如《九評共產黨》所說:「甚麼因素使得共產黨如此殘暴,如此邪惡呢?」因為「共產黨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個為害人類的邪教。」

與此同時,「610」(江氏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胡東祥帶一幫人去抄我家,把電視機、大小電風扇、衣服、被子、蚊帳等,連有兩把漂亮的水果刀都搶走,黃宏石、黃開全(企業辦公室主任)一人搶了一把,還有一些比較有價值的祖傳的錢幣:銀元、銅元、銅錢等,至今未還。除上述物品外,特重要的有:大法書籍、師父講法錄音帶、煉功帶、錄放機等。給母親治病的三百元錢也被搶走至今未還。

在三個惡官黃宏石、張劍、黃岷打我時,胡東祥拿來剛抄的講法錄音帶逼問:「陳金華,上次(指以前抄家)給你拿走了,這個(指講法帶)又是哪來的?」已退休的副鎮長毛春林也跑來參與迫害,他把胡東祥拿來的錄放機裏的講法帶拉扯一地,邊踩邊罵師父和大法。這伙狗官專打我腳板心使我痛得鑽心我實在承受不住了,就把功友馬惠芳說出來了,說講法帶是她拿來的,胡東祥立即開車把馬惠芳抓來,也在大會議室裏打,把手腕粗的竹竿打成渣渣,打得皮開肉綻遍體鱗傷。當時我明白自己做了大壞事,出賣了同修。

當晚七點多鐘,我被打得已站不起來了,為了掩蓋他們的罪惡,黃宏石說:「你去拿點換洗衣服回你老家去。」我說:「我站不起來了怎麼回?」黃宏石說:「不行,馬上走」。結果是張劍開車把我和我母親強制送回老家。

2001年1月16日,我第三次被關進縣拘留所,共有16名法輪功學員。大年三十晚上,拘留所所長鐘長明叫我們出去看電視,是「焦點訪談」:天安門自焚事件。看完後鐘長明喊到我說:「陳金華,你們法輪功做啥子,自焚,走火入魔!」我回答說:「是假的!我八九年去北京找氣功師治病,在天壇旅館住了27天,每天從天安門廣場過幾次,從未看見警察,更沒有看到有滅火器,更沒有新聞記者,廣場一覽無遺,哪來滅火器!」我們16人都說是假的,其他被拘押人員也有說是假的。這次拘留期間,我們16人集體絕食七天抗議,都被強行灌食。

截斷生存權,被迫流離失所

江賊迫害法輪功提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極端殘忍的群體滅絕政策。經濟上搞垮,就是截斷生存權。我被關進拘留所後,從二零零零年2月開始扣發退休工資,我母親(現年87歲)在這裏時每月給二百五十元,發錢時還被人譏諷:「二百五來拿錢了」我母親回鄉下後,每月只發一百二十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下午,我腳被打腫不能走,和盛鎮惡黨為了掩蓋罪行強制把我送回老家悄悄養傷。這個七月的工資一分未發;2000年8月到2001年8月,每月發120元,二零零一年九月起,只發五十元生活費,因不發工資,生存權被截斷,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流離失所到郫縣新勝鄉,在一座寺院牆上我寫下了「法輪大法好」,被寺院和尚抓住,綁架到郫縣監獄,因我始終不說出姓名地址,被姓陳的惡警毒打,還叫四個惡警拉成「大」字形用警棍打,打得我遍體鱗傷,頭髮也打掉很多,還戴了一星期鐵銬,他們也是邊打邊罵師父和大法。在郫縣監獄我被非法關押57天。共產惡黨無法無天,為非作歹,惡貫滿盈,天不滅它更待何時?!

因我不配合迫害,監獄就強行錄像,後被本縣610認出。二零零一年八月,縣610、和盛鎮610胡東祥及和盛鎮派出所李代春三人去把我押回來,仍然關在那間爛屋子裏(黑監獄),買碗碗米吃爛菜過日子。

後來我逃出那間小屋,第二次流離失所,在流離失所期間吃盡了苦頭。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在雙流縣雞頭鎮被邛崍猶大出賣,她帶著雙流縣610惡人將我抓去,關押在雙流縣大塘派出所,他們只憑這個人舉報,另無任何證據抓人,我表示強烈抗議,絕食了八天。由於我不配合邪惡不報姓名地址,又被毒打、錄像,後又被本縣610認出,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晚十一點過被本縣610押回到縣裏,又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六月十八日押送我到資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勞教所)迫害,由於體檢不合格沒被接收,又拉回仍關到縣拘留所。這幾年來縣拘留所到底關了我多少次我也記不清了。

縣萬春鎮精神病院的迫害,同修楊崇玉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二十五日,和盛鎮610胡東祥、余秀雲(女),把我綁到「縣萬春鎮精神病院」迫害。每天給破壞中樞神經的精神病藥「綠旦平」等藥吃,我不吃,就打針、輸液,我堅決不配合迫害,醫生護士就叫幾個瘋子來把我按倒灌藥、打針,不輸液就用繩子捆成「大」字形輸液、灌藥。

我在精神病院堅持煉功,他們也不准煉功,院長樊玉林、主任鄧前智、姓馬的主治醫生他們一見到我煉功就要罵,誹謗師父,誹謗大法。

在精神病院還碰到一個同修也正在遭受殘酷迫害,她叫楊崇玉,郫縣人、約五十歲左右,是縣地方稅務局幹部,身體十分健康。精神病院給她灌精神病藥「綠旦平」時,她不吃,醫生就用開口器撬開牙齒強行灌,她的牙齒被撬掉兩顆。我和她一起煉功被醫院發現,叫不準煉,我們堅持煉。醫院主任鄧前智就把楊崇玉拉去電療,同時強迫我同去看楊崇玉被電擊的慘像。電擊時用兩個小夾子夾到鼻孔上,通電後楊崇玉難過的大喊大叫,連喊多次,喊到喊不出來了,臉色全部變青了,眼也閉了。我難過的哭了。鄧前智就威脅我:「你再煉這就是你的下場!」

我剛進去的那一個多星期是住在一般病房裏的,只有楊崇玉和我是煉法輪功的,能說到一起,醫院就把我倆隔離開,不准我們說話,我們還是隔著玻璃窗說話。醫院就把楊崇玉和我關到痴呆病人的病房去聞那個奇臭,說:「讓你們去說個夠」(其意是去跟痴人說話)。那間屋四張床,年近七旬的兩個痴呆病人,就在屋裏屙,然後把屎抓起吃,滿屋地上、牆上、床上、蚊帳上和她們身上到處都是屎,那個髒呀,真是猶如陷在糞坑裏,奇臭難聞,還不准開窗戶。我和楊幫她們去廁所解手,叫醫院派人照料,全身清洗,把屋子徹底打掃清潔,使兩個痴呆病人煥然一新。

我被關四個月,在痴呆病房三個多月,直到被非法送去勞教所,我走後,楊崇玉還關多久我就不知道了。據說楊崇玉後來被精神病院迫害得精神失常,放回家後已不能正常生活,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含冤去世。

在精神病院期間,我因受到慘無人道的迫害,身體受到嚴重摧殘。

三、開「後門」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遭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我被成都市非法勞教二年,其案由為:「陳金華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因『參與×教法輪功活動』,由成都市勞教審批委員會決定勞動教養二年,於2002年10月25日起至2004年10月25日止」[見《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通知書》(2003解)字第1000號(《四川省女子勞教所》2003年12月),原判決書及其它證據被和盛鎮派出所抄去毀掉了。這次是提前釋放,於2003年12月4日解教。]因此,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縣610和和盛鎮派出所惡警李懷,把我從精神病院拉出來,再次送資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因體檢不合格,再次退回。縣610惡警氣急敗壞的大罵,誹謗師父和大法。後馬上開「後門」,行賄,才把我塞進邪惡的四川省女子勞教所。

我被綁到了七中隊,隊長是臭名昭著的張小芳。當晚就被包夾起來,「轉化」迫害馬上就開始。來做「轉化」迫害的都是本縣的熟人,現在的猶大,一個接一個來做洗腦迫害。他們說:你這樣虛弱的身體能熬幾天啊,你不「轉化」不准你睡覺,還要受刑,不等你出去就折磨死了。我想:我有以前被迫害的經歷,知道惡人甚麼都幹得出來,不能這樣讓他們迫害死,我必須活著出去。因此我被逼違心地寫了所謂的「轉化」書,在按手印時,後悔的差點暈過去,兩眼都黑了,甚麼也看不見。這才知道被「轉化」的嚴重罪過,背叛了師父,背叛了大法,罪惡多大啊!

在勞教所,我的過敏性哮喘又翻出來,醫藥費要自己給錢,我沒錢,張小芳就讓醫生給用大劑量氨茶鹼和激素,吃後心跳加快,全身發癢,很難受。接著是無奇不有的各種酷刑,僅列幾例如下:

1、嚴冬強灌冷水冷凍迫害。寒冬,我被拉去強灌冷水,棉衣棉褲全部濕透不准換。以後長期成重感冒狀態。還強迫喝湯迫害,一大盆湯都得喝完,不喝完就強行灌完。

2、上廁所迫害,不准睡覺迫害。一天規定只解三次手,解手時要打報告。超過三次打報告也不准,便到褲子裏流下濕了地,就叫「包夾」的吸毒犯強行脫下我身上的衣服強制我去擦乾。有一次上廁所未打報告,張小芳到廁所抓住就打,把衣服扣子都扯掉了還不准去撿。

長期不讓按時睡覺,從2003年4月底起到解除勞教,每晚收監後被「民管」(犯人)會叫到壩子裏寫思想彙報到三點鐘,叫打報告請求睡覺,同意了才能睡。

晚上睡覺後,每半小時「民管會」(「民管會」是監獄默認的犯人組織,監獄利用她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把我叫起來一次,不起來就拖起來。藉口是:「你不是要解手嗎?讓你解個夠!」白天的所謂「學習」時,一打瞌睡,就被吸毒犯暴打一頓。零三年九月的一天,張小芳來查監時全監室都睡了,卻抓住我的耳朵提起來轉圈圈,轉了很久痛的受不了,都以為提掉了,痛了很久很久。

3、吃飯限量、限時、限地迫害。只給我吃別人的三分之一飯菜,並規定必須到監獄辦公室門前去吃,要叫惡人看見吃的是多少,時間一到就不准再吃。

4、長期不准洗漱迫害。張小芳以我「身體不好怕感冒」為由不准我洗漱,並在全中隊宣布:不准陳金華摸水,大家監督,發現摸水立即報告,對她進行懲罰。就這樣,我一年中不論冬夏只准我洗漱了幾次,有一天手太髒去洗手,被犯人張小燕看見報告了,從此惡警張小芳強迫我每天寫「思想彙報」,其中必須說誣蔑大法和師父的壞話,在三頓飯前向全中隊宣讀。真正釋放我那天是大年三十,不是2004年10月25日,也不是2003年12月4日,釋放那天都不准我洗臉一次。差三天就有五個月沒洗漱過一次了。

5、炎夏酷熱迫害。七、八月炎夏不准我脫棉衣棉褲,裏邊衣服全部汗濕透。惡警張小芳還叫監室長謝會英用厚被子把我蓋嚴,不准晾開,還叫本監室人員輪流值班看守。也不准把被子推開,熱得我全身是汗水,衣被濕透。這是一種甚麼樣的酷刑?人可以想像,恐怕是古今中外少有。

特別是二零零三年八月的一天,氣溫高,天氣預報三十二度,那天晚上,張小芳叫吸毒犯用一個被套裝兩床棉絮把我包裹起來,張小芳親自包親自捆,用手指粗的繩子捆綁起來,臉露在外面,腳趾尖露出來,「民管會」的人就用衣叉叉打腳趾尖。不一會兒繩子斷成了節節,張小芳就一節一節地從我身上撿起來灰溜溜地走了,包在我身上的被子也散開了。手指粗的繩子怎麼會斷呢?在場的人都覺得奇怪。

6、醜化形像取笑侮辱人格。長期不准洗漱梳理,惡人張小芳說我樣子難看,叫余卓給畫漫畫,張小芳在漫畫上亂塗顏色後,叫「民管會」送各監室去叫罵、取笑。

7、經濟迫害,貪污法輪功學員的錢財。零三年過年,我單位給我郵寄480元錢來,被張小芳全部沒收,說是付醫藥費。連我用的衛生紙都是好心人悄悄給的。

8、利用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是惡黨的毒招。二零零三年七月,我由七監室轉到八監室,叫全中隊的毒梟惡犯張超群、沈軍當包夾,我受盡了難以言盡的惡打、惡罵。不久又轉十監室,這是「民管會」的值班監室,每天二十四小時被監管、打罵,甚麼話最下流就罵甚麼話,女人罵女人還特惡毒。

在勞教所我被提前釋放,和盛鎮派出所把我接回來。原住房已被別人佔去,原有家具全部霉爛,衣物及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等全部沒有。就交給我弟弟監管暫住,每月發三百元生活費,直至二零零五年正月。

四、回家之後繼續被迫害

我從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回家後不到一個月,又被和盛鎮610餘秀雲等綁架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洗腦班,一個月強行洗腦,一去就交2500元洗腦費,還派兩個人監視,二十四小時一刻也不離開。從洗腦班回來後,每天和盛鎮610都安排有人監視。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我上街買菜回來,和盛鎮派出所就來三個人強行闖入抄家,把東西翻的亂七八糟,丟了一地,又抄走了一本《轉法輪》和我寫的《在四川省女子勞教所的所見所聞》真相材料,這份材料揭露了惡黨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行。他們以前非法抄過多次家,家裏早已沒有大法書籍和資料,那些拘留決定書、勞教判決書等等也被他們抄去毀了。這本《轉法輪》是同修剛送的。就因這本書和我寫的材料,又被綁架去縣拘留所、縣看守所,非法決定共關押55天。其罪名是「涉嫌投遞、傳播法輪功宣傳材料」犯了「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

這期間,縣610惡人任麗萍還到看守所來要我寫所謂的「保證書」,我不寫,她就亂罵大法和師父、還罵我,並說不寫不准出去,要再送勞教所迫害。我就堂堂正正地跟任麗萍和看守所的惡警講真相,講大法的美好,講大法如何被迫害,世人跟著受迫害等等。後來,他們以「現因證據不足」出了《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釋放證明書》等。沒有劫持我去勞教所。

二零零四年九月的一天,我去找和盛鎮610的胡東祥要生活費,胡似笑非笑的說:「你還要錢哩,就這幾天,再把你送去關一下回來,不然你不吸取教訓,嘴裏還東說西說的甚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胡東祥雖然戲謔地講了那幾句話,總還是記住了我講真相的兩句話。凡是與我接觸過的警察、犯人,都反覆聽過我講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五、修煉大法的神奇!

1、兩次車禍 奇蹟生還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十一點半左右。我騎著自行車上街買好菜回家,自行車騎到鎮醫院門口,被一輛摩托飛快衝來撞倒了。

事後知道,摩托車上載有四個人,撞到自行車,把我從自行車上撞下,飛落到了離自行車後一兩米遠的地方,我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自行車和菜都被壓的稀爛。後來醫院的醫生王素芳說她當時正在街上吃飯,聽到「砰」的一聲,就看見一個人被撞倒,躺在地上不動。醫院的院長袁輝正在醫院門口親眼看見有人被撞倒了,躺在地上不動,就立即向交管部門、派出所、鎮上打電話,說醫院門口出了交通事故。當他們趕來時,現場已擁擠滿圍觀群眾,我還沒醒過來,很多人以為我「沒眼了」(沒命了),就漸漸散開了。

大約一個來小時後,我才慢慢甦醒,也沒感到很痛。鎮上幹部和居委會的管素清才把我扶起來。都說我左手歪掉,撞斷了,快去照片。我後腦勺上還有雞蛋大的血包。鎮上幹部陳松青、王惠軍(2005年秋和盛鎮政府新班子成立,全部大換班上來的幹部)把我扶到醫院去照片,還要照CT,包紮頭上的血包。我說:「我是煉功人,沒有事。」在他們好意勸說下只照了手的片。撞我的摩托車主及四個人我叫他們放了。

我托著歪扭的左手自己走回家的,到晚上八點鐘左右,我摸頭已經沒有包了。後來我去問那醫生:我這個包多長時間才能散?他說最快一週或兩週。我說:我這個包在當天晚上8~9點就好了,沒有了。醫生說:那太不可思議,太神了!

我扭歪掉的左手全部黑青,我沒管它,繼續煉功,不到一個月恢復如初。凡知道的人無不稱奇蹟,都說:法輪功真神奇!

過一些時候,我上街,殘疾軍人楊成義的妻子看見說:「聽說你撞死了嘛,怎麼還在這兒走呢?」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有師父保護,沒事。」縫紉的郭秀英說:「你的佛菩薩供得高,我的手受傷,大半年了還沒好,你才幾天都好了!」零七年元旦前夕,鎮上的幹部來看望我說:「怎麼樣?」我說:「好了,你們看我不是好好的嗎?」他們感到驚奇。

最不相信法輪功的劉桂華說:「陳娘,那天我以為你沒眼了,我看到你倒下去的,一會兒你腦殼一抬,就又倒下去了,就像電影電視演的一樣,腳一伸就沒氣了。別人來抽你,大家都叫他們別動你,看能不能活過來,等了好久,怕有一個多小時,你才有點動,幹部才把你扶起來的。」我說:「是啊,我是煉法輪功的,如果我不煉功那肯定就死了!」

我這件事情在當地震動很大,使那些參與迫害過我的惡官、惡警、惡人受到極大震驚,感到不可思議。

第二次又遇到離奇車禍。時間是二零零八年五月三日,上午我去趕會,下午四點四十返回到鎮子場,我騎的電瓶摩托車在前走,到一個交叉路口,後邊的一輛大卡車要超車,轉彎,這時我停車在旁邊等大卡車超車、轉彎,誰知大卡車轉彎時,後車箱板把我掛倒,右眼上眼皮以上額頭整塊肉皮被撕開,露出骨頭,骨頭也受傷,滿臉是血,一身到處受傷。

大卡車司機三人,打電話叫來120,留一人看守現場,兩人跟救護車送我到縣醫院,我當時人很清醒,不感到很痛。醫生對面部和受傷處進行清洗,醫生說車箱板上的油漆和渣滓都粘在了傷口上,清洗後要將撕起的肉皮縫合,要打麻藥,要住院、打針、輸液、吃藥、照CT。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有師父保護,只縫合傷口,不打麻藥,其它都不要。」醫生說要住院治療,我說:「我是煉功人,不住,沒事。」司機送我回了家。我在醫院縫傷口時,交警已去看了現場。第二天,二個司機來小車接我去縣交管站處理事故。在場的人都見證了大法的神奇,都說法輪大法好!

司機見我不住院不要求賠償,十分感動,說:「我們真是碰到神仙了!」在本文收筆時,縫合的20餘公分長的傷口已基本好了。

2、發生在老母親身上的奇蹟點滴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我在洗被子,我媽說她眼睛突然看不見了,我說:「看得見,你快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等我晾曬被子後去看時,她說:「我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會兒就好了!」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晚上,我給媽倒洗臉水,她說肚子痛得很像刀絞一樣,就抓開水帕子熱敷肚子,我說:「媽,你快念『大法好、真善忍好』」,她邊念邊解圍腰帕,還沒等解開衣服,肚子就不痛了。

我母親現在87歲,神清氣爽,耳聰目明。她常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甚麼病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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