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迫害作為「衡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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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如果沒有這場迫害,大法能圓滿宇宙中的一切,使所有眾生得救。可正是因為這場迫害的發生使眾多有緣人失去千古機緣,毀掉了無量眾生。這場迫害是罪惡的,是不應該存在的,可我們卻不自覺的把被迫害中同修的不同表現作為衡量同修做的好與不好、修的好與不好的標準,從而給邪惡的迫害注入了長期存在的能量。

例如,有的同修用被迫害和不被迫害劃分對與不對,說,「多少年了我都是這樣,也沒出過事。」也有的把被抓與不被抓作為做的好與不好,說:「他不是做的很好嗎?怎麼被抓啦?」有的同修面對面講真相、發資料,沒甚麼事時,佩服同修做的好,一旦被迫害了,就說同修不理智、不注意安全,甚至很快就把同修平時的一些不足和被迫害以因果關係聯繫在一起。師父在這方面講過法。我認識到,一件事做的好,不能就說這個人修的如何如何;一件事沒做好,也不能就下結論說這個人如何如何修的不好,要全面的看問題。這才符合取中和圓容的法理。

當然面對迫害,無論是站在個人修煉或整體提高的角度,都應該是向內找、向內修的,「修內而安外」嗎!但是大法弟子做任何事都是以大法法理來作為指導的,大法弟子做的好與不好、正與不正是用大法的標準來衡定的,我們不能有意無意的放大迫害,把邪惡的迫害作為衡量是非對錯的標準。以上是個人的一點認識,如有不對的地方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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