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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敦煌市惡警藉口奧運迫害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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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2008年7月5日,奧火在甘肅省敦煌市傳遞,在此之前,敦煌市「610」惡警,敦煌市政法委,敦煌市沙洲鎮居委會,以奧火在敦煌傳遞為名,到數位大法弟子家中騷擾、施壓。7月4日晚,有好多位大法弟子們的家門口有不法之徒非法通宵看守。有些大法弟子的鄰居、單位同事也參與了非法看守。這次奧火傳遞,僅預演就進行了兩次,耗資巨大,表面上是在傳奧火,實際上,是邪黨在用老百姓的錢在為自己塗脂抹粉,是在擾民。

2008年6月30日晚八點左右,敦煌市大法弟子劉桂蘭(女,60歲),正在家中,被敦煌市「610」惡警劉進煊帶領其他惡警綁架到敦煌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5天,於7月5日回家)。隨後,大法弟子張希梅(女,61歲)也被「610」惡警從家中綁架到敦煌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於7月15日回家。7月1日早上,大法弟子王燕(女 42歲)正在街上買菜,被敦煌市公安局「610」和敦煌市安全局共4名惡警綁架到敦煌市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於7月16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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