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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拜泉縣大法學員徐智被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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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徐智是黑龍江省拜泉縣大法學員。2000年,只因徐智堅信大法不放棄,就被中共邪黨非法勞教一年;2007年又因徐智攜帶大法真相資料,被中共邪黨非法判刑7年。

下面是徐智自述這次被迫害情況。

2007年9月29日,我和同修從哈市回拜泉縣家鄉,下午一點左右到縣裏,在街上我們正準備找一小店吃飯,這時停在街上的警車裏下來鄉里和縣裏的警察,還有鄉里政治委書記。政治委書記上來就抓住我的手和我「握手」,偽善的沒等說二、三句話,警察們就迫不及待的撕破偽善面孔,窮凶極惡的撲向我,我和他們邊理論邊撕扯。圍觀群眾越來越多,有一警察打電話又叫來兩輛警車,共有20名左右警察。我拼命抗爭,一個警察見此情景,向圍觀群眾謊說:「這個人喝酒喝多了。」我一聽這些無恥的警察說謊,就高聲大喊「法輪大法好!」這些警察聽我大喊,當眾揭露謊言,拼命將我抬上車。

由於同修反抗抓捕,弄掉了車門;我的右手4個手指也被警車劃破鮮血直流。一到刑警隊,這些警察就狠毒的打同修,之後將我們扣在鐵椅子上分放兩個屋裏。

一刑警用小鐵刷子刷我手的傷口處;他們把我一隻手後背,另一隻手從肩頭上背後面再用銬子扣上,中間用一個棍子狠勁的撬。他們拿鋼盔帽子扣在我頭上,然後用棍子敲;他們又將我的上衣脫掉,光著身子澆涼水,打開窗戶,又搬來電風扇吹;不停的往我身上澆水他們嫌麻煩,就把毛巾用涼水弄濕放我身上;晚上,他們怕外面的人看見,用報紙擋窗戶。他們用手銬扣我的一隻手,然後吊起來。

警察們抓到我高興的不得了,打電話把市裏和省裏的610都叫來,省裏的610更是狠毒,用芥末油往我鼻子裏灌。迫害了我們一天兩夜後,哈市道裏分局來拜泉縣刑警隊把我們拉到哈市,送到道裏看守所繼續迫害。看守所裏讓犯人狠毒的打我,至今我的頭上還有個小包。

道裏法院非法開庭時,不讓我說話,只能他們問我回答;念完非法起訴書,就結束了開庭,非法判我7年刑。道裏看守所又將我送到呼蘭集訓隊。

一到集訓隊就讓犯人逼迫我寫邪惡的五書,用的都是重刑犯人,不是死緩就是無期,這些犯人為了減刑更是賣命,用各種手段逼迫。用小白塑料管子把我從頭打到腳,我的頭疼的睡覺不敢挨東西,腿腳痛的走路一瘸一拐的,手腫的像饅頭,手指甲都打裂了。幾個人把我按在地上推,他們把我的胳膊狠勁的向頭上反搬,搬的我直吐,內臟疼痛難忍,晚上睡覺都痛醒,痛的睡覺時還直哼哼;雙人床安置六、七個人睡,還讓患肺結核的犯人挨著我睡覺。

他們達不到目的不罷休,讓人看著不讓我睡覺,最後又拿鉗子要掰我腳趾甲,還要拿辣椒籽往小便塞。我們被強迫勞動的時候,每天四點多起床,五點出工幹活,完不成任務就挨打,低頭蹶到晚上十一、二點。走路必須小跑,轉彎必須是直角,吃飯也就三、五分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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