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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春霞被迫害致殘 丈夫被非法勞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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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黑龍江省密山市法輪功學員、農家婦女遲春霞,二零零二年一月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公安局政保科致殘,半身麻木,腳趾被鋸掉六個;其丈夫零七年七月二十八日發放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真相資料,被公安局國保大隊(以前的所謂「政保科」)綁架勒索、非法勞教,在綏化市勞教所遭受嚴重迫害,每天幹活十多個小時,而且不讓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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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密山市法輪功學員遲春霞被迫害致殘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日上午八點多鐘,密山市第一派出所警察楊景貴、程武靈竄到法輪功學員遲春霞、薛顏榮家,把鐵門撬開,非法闖進屋內,問主人姓名,待主人回答後,他們也不出示任何證件及相關的手續,只說是派出所的,就開始翻箱倒櫃,非法搜查,把不滿兩歲的孩子嚇的哇哇大哭。但是這夥人全然不顧孩子被嚇的如何,翻了半個小時後他們又打電話叫派出所來人來車,說是搜查到幾本法輪功的書籍和一些資料。

當他們的車到了遲家,又開始第二輪翻箱倒櫃,連炕席都掀起來了,翻的屋裏塵土飛揚,一片狼藉。中共惡警們把翻出的書裝上車,強行把一家三口推上車,拉到派出所,非法進行了五個多小時的審訊。下午三點多鐘又將三人送到市公安局的四樓政保科非法審訊。

在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孟慶啟、杜永山、李剛等人連打帶罵污言濁語,遲春霞這個溫柔文雅的農家女子從未見過這兇神惡煞般的模樣,嚇的不知如何是好。就在她上廁所的時候,突然聽到孩子的哭聲,出於母愛本能的向孩子所在的房間跑去,結果警察就喊「姓遲的跑了」。接著就有人追來,她慌不擇路,從窗戶掉了下去,摔在二樓陽台上,昏迷不醒。

當時追趕她的警察以為她躲進廁所裏去了,追到廁所裏一看沒人時也沒有看看是否掉到樓下去了,又一邊喊「姓遲的女人跑了」,一邊和一擁而出的警察向外攆去,一看人沒有了也就不再找了。這時的遲春霞已經掉在二樓的陽台上昏死過去了。第二天早上,法院家屬樓居民晨練的人發現陽台上有人躺著,不知死活便報了警,當傷者被「110」車送到醫院後,完全處於昏迷狀態,醫院經過緊張的搶救,終於算是保住了性命。

在遲春霞掉到樓下後,政保科把其丈夫薛顏榮也關進了看守所。第二天當遲春霞被發現送到醫院搶救期間的十多個小時裏,密山市原610頭目王紹林把其丈夫從看守所提出來的路上說;「你愛人現在正在醫院做手術,可能有生命危險,你要有思想準備」,又說:「你們年紀輕輕的跳甚麼樓哇,交代一下不就完了嗎。怎麼那麼傻。」然後把手銬打開,又說:「在醫院好好伺候病人(傷者),不許在醫院裏鬧事,否則對你不利」等等威脅恐嚇的話。同時公安局原副政委劉琴(現降職)領著一幫惡人也來逼問遲的丈夫:「遲跳樓是被甚麼人指使的?說出這個人是誰?」又說,「是不是遲最近思想不太好?有甚麼不正常狀態?說甚麼反常的話?」妄圖推卸罪責。試想如果公安局那幫人不把她綁架來、不威脅恐嚇的話,她能在公安局、能從公安局四樓窗戶掉下去嗎?再者說人是無故被你們抓來的,你們有義務保證她們的人身安全,現在這個過失是公安局政保科一手造成的,你們不承擔責任誰承擔?!

當這些不法人員企圖扭曲邏輯的語言被一一否定後,他們又說:「你要把事情交代清楚放你出去,你就可以安心的護理病人(遲春霞),否則就送你去勞教等等威脅語言,經過兩個小時的非法審問,最後又把其丈夫押回看守所。

一月五日上午,在家屬的強烈要求馬上放人的情況下,公安局才把遲的丈夫薛顏榮從看守所提出來護理傷者,在臨時設在醫院的監控室裏,讓家屬擔保,鑑定一個甚麼十條的「保證書」其中內容有:在遲的丈夫護理傷者期間1、不許離開醫院,2、不許其他修煉人和其接觸來往,3、不許記者採訪報導此事4、不許出外聲張亂講(詳細內容見當時家屬答覆協議書)。如果違反他們的規定,就把其押到看守所去。

就這樣在這半個月的時間裏,遲春霞在丈夫耐心細緻的護理下逐漸的有了點知覺,終於從死亡線上回到世間。醫生都講:看現在這情況將來好了可能是個植物人,因為她的傷勢太重,重度凍傷,腳成殘廢,腳趾鋸掉六個。

在遲春霞傷勢危險期間,設在醫院監控室的政保科惡警們搜查來往探視的親屬,搜查、搜身、看身份證等等邪惡伎倆從未間斷。而且在遲的丈夫護理期間治安大隊,刑事技術大隊、保安大隊,凡是和公安部門有聯繫的都來了,他們在醫院保衛科辦公室裏威逼利誘其丈夫做口述材料,多次問這問那,都想找個推卸責任的藉口。在鐵證如山的事實面前,公安局政保科有關人員死不認帳就往外推。

在事情發生後的十多天裏,在受害者家及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公安局政保科在公安局四樓會議室召開了一個所謂答覆會,也叫說明會,他們主要說;受害人遲春霞跳樓受傷與他們沒有關係:他們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能給付醫療費(有當時錄像片)。當親屬問及「人是在你們公安局摔傷的,你們不負責誰負責,你們說不管,誰能管,誰能給我們出具一個這樣的證明,我們就不再找你們了。」

公安局的某某耍無賴的說:你們沒有這個權力,不給開,也不給付醫療費。這樣一個所謂的答覆會變成了一個推卸罪責的決定會,被害人幾次找有關方面領導要求解決有關問題都沒有給予解決,嚴重的造成了受害人幾次因無錢交不上醫藥費而被停藥,也造成了日後遲春霞身體極度虛弱不能恢復,生活上更加艱難。

2002年2月11日正趕上過年,遲家實在拿不出住院費,被逼無奈,只好出院。當時的遲春霞完全處於植物人狀態,大小便無知覺,身體不能動,天天躺著也不能說話,餵一頓飯需要很長時間。 出院後,政保科還接連不斷的上她家騷擾、威逼、恐嚇,使虛弱的身體不能儘快得以恢復。

目前的遲春霞半身麻木,腳趾被鋸掉六個,腳跟傷疤終日疼痛難忍,記憶力嚴重下降,眼睛視物模糊不清,平時走路都能摔倒,再加上家庭困難,嚴重缺乏營養。每月得還270元住院期間所欠的醫療費(至今還欠五千多元),多次找到有關部門一直未能解決。醫院方面多次催促還欠款,可家中早已一貧如洗,生活非常艱難。

現在遲春霞又面臨著一個更大的困難,其丈夫薛顏榮與法輪功學員張傳富2007年7月28日在密山市擋壁鎮向民眾發送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真相資料,被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押。8月22日,密山公安局副局長韓景欣,向張傳富母親勒索1萬元放人,張母認為孩子沒有罪,不同意拿錢,韓自言自語的說「我打電話找局長商量商量吧,叫她拿5千元吧」,下午韓就說「你拿5千就放人」。 2007年8月24日,張傳富父母交給韓5000元,韓讓交給法制科一女警,女警把錢收下,家屬問其要收據,她說「我們從來都不給開收據」。

密山公安局副局長韓景欣騙得錢財後,把薛顏榮與張傳富非法勞教,劫持到綏化市勞教所。2007年10月17日下午,張傳富的父親找到韓,要求見兒子一面,韓說「送走了」。其父問「為甚麼送走?送哪去了?他犯了哪一條法?」韓說「散發法輪功傳單就是犯法,送哪去了不知道,你去問看守所吧。」其父找到看守所長崔宏騫問「為甚麼把孩子投教不通知家屬?」崔答「我們沒有義務告訴你。」其父說「你們這麼幹是違法的」,同時也告訴了其善惡有報的道理,崔宏騫不語。

原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長孟慶啟已遭惡報,殃及全家人。其妻子孫慧清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一,突然發病送進醫院,之後又患闌尾被手術;二零零一年九月份孟慶啟腰間盤突出直腰困難,但其不醒悟還在作惡繼續迫害大法弟子;二零零三年其女發生過車禍;二零零四年元月中旬,孟慶啟開車去雞西市途中與另一車相撞,造成頸椎骨挫傷、肋骨斷兩根、腎臟和肺部淤血,下身麻木;二零零五年末孟被突然降職為普通幹警。

誠望密山市的父老鄉親給予關注,了解真相,主持公道,共同制止迫害,維護人類共同的良知、道義和尊嚴。

直接參與迫害的責任者(區號:0467)

公安局長:崔幕林(現雞西監管支隊長)
原公安局政保科長:孟慶啟 、原副科長:杜永山(任密山建行押鈔隊長)

辦公室     住宅     手機
國保大隊大隊長   王耀光 5210737     5178676   13945822917
李 剛 2059      5229088   13946806333
高世同 2059      5240908   13836546911
第一派出所:   楊景貴
陳武靈             13946822293
第一看守所    林永豐       5285267  13634679898
石延平       5239089  13846022413
匡克江       5234677   517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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